今天是她丈夫的祭日。
罗兰和她丈夫的婚姻,也是镇上的另一则嗑牙话题。
她与丈夫的年岁相差了将近五十岁,在这个封闭的小镇,他们的婚姻一直备受瞩目。
他们都说她是为了他的钱才嫁给他的。
像罗兰这样一个年轻貌美如花的女人,为什么要嫁给一个垂垂老矣的老头子?原因显而易见,当然是图他的钱喽。
他们说的没错,她丈夫死后,是留了一笔钱给她,她用了那些钱开了一家酒馆。
罗兰将祭品放在墓碑前,捻起三炷香祭拜,神情无比肃穆。
他们说的没错,她并不是因为爱才嫁给他。
但,她比任何人都敬重他。
罗兰将香插入土中,她望着袅袅升起的烟丝,心中充满感念。
她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是她丈夫将她从炼狱里带回人间。
她来自一个没有爱的家庭,父母各自拥有自己的情人,缺乏家庭温暖,她成了一个让老师伤脑筋的问题学生。
十八岁那年,她以为遇见了真爱,高中都还没念完,就学人翘家,跟了一个男人到了台北。没多久,情人腻了她,将她丢给别的男人,甚至从中担起皮条客,靠她的身体赚钱,供他赌博挥霍玩女人,她若不从,他就毒打她。后来,她逃了出来,没有钱,没有学历,她到处去打零工,有时,真的混不下去就出卖身体,就这样过了几年。最后,老天可怜她,让她遇见北上求医的丈夫。
八十岁的他,是个老荣民,没有妻子,没有儿女,有的只是一身病痛。他同情地孤苦伶仃,孑然一身,于是就将她带回镇上,供她吃住。
而她则自愿担任他的看护,回报他的收留恩情。
长久相处下来,两人培养出父女般的情感。
怕镇上闲言闲语,怕她在他死后无处可去,他娶了她,将他的财产留给她,让她的生活无后顾之忧。
结婚半年后,他在夜里心脏病发走了。
这就是所有的故事。
罗兰知道村人在她背后说得很难听。
他们说她的丈夫是因为她的需索无度,才会心脏病发。
经历这些年,罗兰已经看破,任由流言传来传去。
三十二岁的她,岁月对她很宽容,没有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反而为她增添了一股妩媚的风韵,但──她的内心却苍老如六十岁的老妪。她的无知、她的愤世嫉俗,在经历了那些事后她已成长,不再那么容易受伤了。
正如她丈夫常挂在嘴上的那句话:
“人生短短数十载,要是在意个没完,那活着不是很痛苦?”
所以,罗兰下定决心要比别人活得更自在。
※ ※ ※
阳光凶猛,罗兰一手撑着洋伞,一手提着祭品,走在毫无树荫遮蔽只容得一辆车子通行的小径上,在阳光一点也不怜香惜玉的照拂下,使得她那张艳丽的面容发热得泌出汗珠。
一辆车子缓速经过,掠起今晨微雨留下的水洼,激起的水溅波及到罗兰那身白色洋装。
“噢!”罗兰不可置信地盯着那处污渍。“这是我昨天刚买的衣服哩!”
望着继续往前没有停下的车子,以个性泼辣出名的她,二话不说将篮子里的祭品──苹果、梨子、水蜜桃一个一个掷出去──
碰!锵!叩!水果武器在车身制造出各种声响,但都引不起驾驶耆的注意。
罗兰丢开洋伞,将长及脚裸的裙摆塞进腰带里,两手捧起最后一项武器──凤梨,以投掷铅球的姿势,做出最后一击──
碰!凤梨砸中了车窗,制造出很大的声响。
这下,车子可停下来了。
一名穿着礼服的男子,边扯着颈项的领结边从车上走下来。
他没有注意到几十尺外的罗兰,反而检查车子的状况。
噢,男人,车子永远摆第一。罗兰朝天空瞪眼。
抓起洋伞,她忿忿来到男人身旁,毫不客气地用伞尖戳他的背。
正专心查看车子哪里出毛病的程威,突然感觉背后被尖物刺中──
“搞什么鬼──”他倏地转身,抓住一只手,就用力地把人扯进怀里。
“不好意思喔,我就是你口中的『鬼』。”罗兰皮笑肉不笑地说。
程威愕然地盯住怀里那张发怒的脸。
她是一个极丽艳的女人,虽然脂粉未施,虽然发丝因汗水而贴在脸上,但她那双烧着怒火的眼呀,就似几天前他从飞机小窗口俯瞰的太平洋海面,因阳光的照映而粼粼闪耀,使她整个人迸射出动人的神采。
“喂,你是抱够了没有?”罗兰毫不畏怯地迎视俯看自己的男性面孔。
他的衣服有些皱折,脸上有着疲惫,头发浓密面狂乱,看来经过一段漫长的旅程。他很年轻,有一张年轻黝黑不失俊逸的脸,略宽的嘴唇微扬,使他看起来有些孩子气,嘴角的纹路也说明着他爱笑的个性。
“啊,对不起。”程威赶紧放开她。“小姐,请问有什么事吗?”他咧开一张笑脸。
“嗯哼。”罗兰比比自己。
“嗄?”程威疑问地挑眉,一脸莫名。
“给我看清楚一点。”罗兰一脸受不了。
哎哎,美女有令,他焉能不从!程威仔细地打量她。哇!这一看,他在心中忍不住发出狼嚎的叫嚣。
眼前这个画面可是非常养眼。
女人穿着白色洋装,柔软的质料勾勒出她妙美的身材,丰胸纤腰,挽高的裙摆露出蜂蜜色纤长结实的小腿与半截大腿。
村姑打扮的她,黑发蜜肤,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吉普赛女的神秘气息。
“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罗兰又用伞戳他。
“你有一双非常漂亮的腿。”程威不觉扬唇微笑。
“腿?”罗兰一怔,不禁往下一瞧。哎呀,她忘记把裙子放下来了,这下白白让人的眼睛吃冰淇淋。“谁教你看我的腿?我是叫你看衣服!”罗兰气极败坏地放下裙子。
“衣服?”
“你开车经过时,车轮压到水洼,扬起水溅把我的衣服弄脏了。”
程威不解地巡视她全身,果然见到她那身衣服有一大处污渍。
“啊,对不起。”他连声道歉。
瞧他一脸真诚,而且又不是有意,“啊,反正是地摊上的便宜货,看你长得帅,姐姐我就不跟你计较了。”罗兰不在意地摆摆手,“喂,以后开车的时候多多注意一点。”很大姐的口气。说完,她对他挥挥手,撑着伞走开。
程威一手摩挲下巴,欣赏她迷人的背影。
她有着柔媚的外表,野猫的爪子,还有一股男儿的阿莎力,跟他过去这几天认识的一些名门小姐非常不一样。
好一朵娇艳的野玫瑰啊!
当下,程威决定追求她。他是个简单的男人,向来依其直觉行事。
外表新潮、个性明快的他,过去也谈过几段短暂的感慨,但,这并不代表他花心,他只是比别人更勇于追求,更把握人与人交会时刹那间产生的火花。
“小姐,请等一下。”程威追上前。
“嗯哼?”罗兰回身看他一眼,细眉微挑。
“为了表现我的诚意,请让我送你一程。”他扬唇微笑。
罗兰眯眼细细打量眼前这名大男孩。
这大男孩总是一副笑口常开的样子,他那带着孩子气的笑容、坦率的凝视,令他有一种很特别的特质,让人很容易就亲近他。
嗯,她喜欢。他身上有着她早逝的单纯。
“哦,顺路吗?我要回镇上呢。”罗兰回以一笑。见程威点点头,她也就不来扭扭捏捏那一套。“那麻烦你了。”
“这是我的荣幸。”
程威接过她的伞,绅士十足地护送罗兰走到车旁,帮她打开门。
坐上车,发动引擎前,程威问她:
“我叫程威,小姐呢?”
“罗兰。”
※ ※ ※
傍晚,筑梦山庄来了第二位意外之客。
车道前停了一辆被水果砸得满目疮痍的吉普车,一名男人从车上下来。
“老叔!”
和狗几在草地上翻滚的可琪大叫一声,她一骨碌爬起来,像个火车头冲向已经敞开双臂向她迎来的男子。
“噢──”男子突然哀鸣一声,因同时承受可琪与狗儿重力加速度的冲击,碰!身子不由往后倒下。”嘿,你这个白发魔狗,离我远一点,噢──”他哀号一声。“不!别给我你那恶心的吻……”男人含糊地吐出一串咒骂。
“走开,Kid,你吓坏老叔了!”
可琪推推狗儿庞大的身躯。
狗儿自讨无趣地跳下来,它摇摇尾巴,长毛盖住的大眼仍掩不住它的无辜。
“好久不见,老叔。你又变黑了。”
“小公主,”男子翻着白眼,喃喃念:“你叔叔我不过二十七岁,老叔、老叔的,你会把我叫老的。”他一手捞起可琪抱着。
“没错呀,姥姥……老爸……老王……”可琪边数边算着指头。“所以呀,你当然是『老叔』喽!”
可琪童稚的一段话,引来长廊前的两个人相视微笑。
“真高兴看到你,桑妈。”男子走向桑妈。“给我一个拥抱吧。”
说着,连同可琪在内将桑妈揽进怀里。
“好小子,该不会又给你爹娘放鸽子啦?”桑妈笑嘻嘻地问。
“哈,知我者桑妈也。”
听到可琪抗议的咳声,他赶紧放开桑妈,见到了一旁笑盈盈的夏侬。
哇,好一位甜美佳人呀!程威惊叹。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全让他遇见美女。
“啊,这位是?”他笑眯眯地问。
“你好,”没让桑妈帮着介绍,夏侬主动伸出友善的手。“我是夏侬,来筑梦牧场度假。”
“我是程威,是可琪的表叔。”程威爽朗地笑着,并腾出一只手握住夏侬。“很高兴认识你。”
“哼!”可琪不高兴见到程威对夏侬示好,挣脱出他的怀抱。“叔最讨厌了啦。”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跑回屋子,Kid也追着小主人的身影跑开。
“怎么啦?我做错什么事惹咱们小公主不开心?”程威一脸不解。
“不是你的问题,”夏侬望着可琪的背影。“她只是不喜欢我。”
程威耸耸肩。“别在意,那家伙的个性跟她老爸如出一辙,一样古里古怪。”
“哦,看来夏小姐对我的印象除了『自以为是』,现在又添了一项『古里古怪』了。”男性的声音骤然投下。
雷逸夫卸下刚劈整的木柴堆在墙边,淡漠的眼神漫不经心地略过长廊上的人,最后落在夏侬脸上。
程威敏锐地感觉到他们之间有一股不寻常的气流。
“啊,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他迎上前,一把勾住雷逸夫,对他挤眉又弄眼。
“回来几天了?回去看姑妈了没?”雷逸夫不理会他的话中有话,睨了一眼他身上似正式却又邋遢十足的外表。
“一回台湾马上就回家了。结果你猜怎么着?我妈居然摆了一道又一道鸿门宴,真是吓死我了。”程威唱作俱佳地说。“拜托,我又不是女人,一过二十五岁就拉警报,干嘛老帮我安排一些约会,怕我娶不到老婆吗?所以喽,我只好演了一场『夜奔』,连夜逃到你这儿来避难喽。”他耸耸肩,脸上仍是笑意十足。“嘿嘿,收留我吧,老大。”
“随便。”雷逸夫简洁地说道,一副彷佛这是个蠢问题的模样。
“乱没诚意的,喂,其实你很高兴吧,多了一个免费的帮手……”
夏侬若有所思地望着两个身形相当的男人相偕进门的背影。
雷逸夫深沉中有一股难以忽视的力量与危险的气息,而程威坦白得就像阳光照耀的大海,喜怒从不假装。
她想,她会喜欢程威,他是那么地阳光,完全不同于另一个男人。
※ ※ ※
来到筑梦牧场的第三天,夏侬首次见到雷逸夫出现在餐桌上。
餐桌是美式家庭的长形桌。雷逸夫的左侧坐着的是夏侬,右侧是异常安静的可琪,坐在夏侬身侧的是程威,他正佩侃而谈这些日子在各国旅游的趣事,把桑妈、可琪逗得非常开心。
听着程威令人发噱的笑话,夏侬嘴边不时漾着笑意。她想,很少人不被程威阳光般的笑容所吸引。
程威二十七岁,个性仍像个大男孩,身为企业家的第二代,理当继承父业往商场发展,但他却背道而驰,成为旅游作家,足迹广布全球。旅行对他而言,是他生活的一部份,就像空气之于人类一样重要。
“我非常满意我现在的生活。”程威如是说。
由此可知,程威喜爱自由、不喜拘束的个性,这大概是他为何会逃离母亲为他安排的约会,而宁愿待在乡下当一名逍遥村夫的原因吧。
“程先生,你下一个目的地是哪里呢?”夏侬问。她很羡慕程威随处可安身的自在,不像她,即使在度假,却总是被过去的回忆所羁绊,无法放开自己。
“叫我程威吧,我的朋友都这么叫我。”程威又露出他那一口招牌白牙。“暂时,我哪里也不去了,因为这里有我的野玫瑰。”
“野玫瑰?”
程威只是笑而不答。
“女人。”
一股男性的气息拂过她的耳畔。
“什么?”夏侬转头,猛然迎上雷逸夫的凝视,心惊于他竟如此靠近她。
自从他撞见她哭泣后,每次他的接近,总会让她不自在。
“你看到他唇边的傻笑没?看来我们的程大少迷恋上某个女人了”他掀寻一笑。“爱情总会让人变得愚笨。”
夏侬讨厌他讲起“爱情”这两个字时脸上那副轻蔑又嫌恶的神情,也不懂也为什么对每一件事总是这么讥讽十足。
“你为什么那样说?”她审视他的神情。“你说它的口气彷佛那是个诅咒。”
忽然间,她像是戳到了他的痛处,他的神情僵住。
但,很快地,他扬起一抹冷笑,恢复他惯有的讥诮。
“你呢?”他倾身靠近她,用只有他们听得见的耳语对她说:“是爱情让悲伤爬上了你的眼吗?”
这回,换夏侬僵住。
看到她眼底来不及隐藏的痛苦,雷逸夫马上后悔,同时气愤那个伤害她的男人。
夏侬恨死了雷逸夫。
爱情虽然令她悲伤,但──可不包括他的嘲笑。
她倏地转回头,手一偏,打翻了桌前的一杯水。
“啊……”
她手足无措地抓起餐巾,欲擦拭桌面蔓延的湿漉,不意,另一只手也抓着餐巾伸了过来,而那只手属于雷逸夫。
两只手在乱团中轻轻一触──
“呀……”她像被烫到似的缩回手。“对不起。”
“我来。”他说。
“对不起。”她低喃地道歉。
“够了!”
夏侬惊掠地抬眼,迎上雷逸夫有些恼怒的眼神──
“对不起……”不由自主,又是一声道歉。
“闭嘴。”雷逸夫压抑着怒气沉声道。
“对不起,对……”当夏侬发现自己竟喃喃重复着同样的字语,突然气恼起自己的无助。她咬了咬下唇:“还不都是你害我的!”
她那副委屈娇憨的模样软化雷逸夫眼里的严厉,一丝怜惜之情油然而生。
“嗯哼,咳……”耳边传来程威的咳声。
不明所以的夏侬和雷逸夫同时转头看去,却见程威一脸的饶富兴味,暧昧的眼神轮流在两人身上兜转。而可琪则是一副无聊之色,桑妈手足无措地站在一旁,手中抓着从厨房里拿来的一条抹布。
“你们……”见到大家狐疑的眼光,夏侬的脸上飞快地飞上一抹红。
噢,真丢脸,他们竟在餐桌上吵了起来。她不由瞪了雷逸夫一眼。
雷逸夫则回了她一个揶揄的笑。
可恶的男人!“我吃饱了。”她推开椅子,气鼓鼓地离开餐桌。
雷逸夫的眼光追随着她的身影直至消失在楼梯间,才意犹未尽地转回头,却见到其他三人小偷似窥探的眼光,他神情一敛,沉声道:“吃饭。”
“喔,Kid呢?我该喂它吃饭了。”
可琪嘟嚷着跳下座位,首先逃离现场。虽然,她并不是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桑妈撤下桌上的空盘,快步地往厨房走去,却掩不住嘴角的咯咯轻笑。
“噢,爱情总会让人变得愚笨。”程威大声说着雷逸夫方才说过的话,脸上还做出很陶醉的神情。“嘿嘿,真不知道那个傻子是谁哩?”他毫不掩饰脸上的揶揄,并迅速抓起自己的碗筷。“桑妈,我来帮你吧。”他赶紧追上桑妈,不想冒险面对雷逸夫的怒气。
面对一桌的冷清,雷逸夫出现许久未有的好心情,他眼底不由泛起少有的温柔,弯起嘴角,一丝笑意不觉轻泄。
好久,好久没这样好好吃一顿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