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她相信仲麒一定很疼毓甄,所以她才这么神采飞扬,眼角眉梢尽是笑意,任谁都看得出她正享受情爱的滋润。
“你们两个非常相配,站在一起真是郎才女貌,我相信你们会一直甜蜜下去。”方咏絮衷心地道。
“呵呵,谢谢。”秦毓甄笑得更加娇媚。“大嫂,我偷偷跟你说喔……我今年的生日愿望就是希望他跟我求婚,我还曾经梦过我和他的婚礼呢,醒来后还是好感动喔。”
方咏絮只觉心头一剌,他们的感情已经稳定到让小姑考虑婚事了吗?也对,毓甄不但家世好,外型又亮丽抢眼,再加上风情无限,很懂生活情趣,任何男人都会想要娶这样的女人为妻。
“那很好啊,先恭喜你。”她没有察觉自己的语调有些颤抖。
“谢谢,其实我本来对结婚没什么想法,还曾经想说不婚也不错,但没想到遇到一个这么让我心动的男人,还这么疼我,让我也爱惨他了。”秦毓甄笑得宛如三月春花。
“你们看起来很登对,一定会白头偕老,非常幸福的。”方咏絮眼眶微湿,频频深呼吸稳住心绪。
她会祝福他的,像他那么好的男人早该拥有贤淑娇妻好好照顾他,给他更多的温暖。
秦毓甄好整以暇地盯着方咏絮难掩落寞的脸庞——
哼,尽量痛苦吧,我就是喜欢看别人痛苦!
秦毓甄原本就讨厌漂亮的女人,因此,对于方咏絮这个大嫂她一开始就没什么好感,只不过聪明的她不会表现出来,表面上依旧维持姑嫂和谐的关系。
在纽约透过朋友认识蓝仲麒时,她马上就被他卓绝出众的外型以及优异的工作能力所吸引,更迷恋他的桀骜难驯,仿佛没有任何女人可以撼动他。
她很渴望征服这个男人,让他成为自己的裙下之臣,为她而痴狂。
这感觉无关爱情,而是征服欲作祟,她喜欢看每个男人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她不相信蓝仲麒会是例外,有办法抵挡她的魅力。
他越是难以捉摸,她越是兴致勃勃,誓言要让他为自己深深倾倒,再也无法失去她,之后,她再看心情决定要不要甩掉他!
后来大哥曾大约向她提过蓝仲麒的背景,原来,他竟是蓝宇饭店的少东,而威震一时的蓝宇饭店为何会倒闭,秦毓甄心底很清楚。
三年前她正好从美国回台湾度假,在家时得知父亲和大哥想要设计陷害蓝宇和东方这两间大饭店,让大秦摇身一变成为龙头老大。
那件事在秦家五口之间不是秘密,他们都很清楚官商勾结的事。
当然,秦家人心底毫无歉意,他们认为钱财越多越好,至于怎么得来的并不重要。
而且秦毓甄一直以来都认为方咏絮嫁为人妇后,惨遭背弃的蓝仲麒应该会断了心念,至少,对她应该也只剩厌恶。
但回国后,秦毓甄发现不是这么回事。
上回在凯旋餐厅吃饭,她就敏锐地察觉到还有情愫回荡在蓝仲麒和方咏絮之间。虽然蓝仲麒脸上表情没有显露出异样,一整晚都谈笑风生,应对进退非常得宜,可是基于女人的第六感,她知道事情不对劲。
今天来急诊室后,她更加确定自己没猜错——
可恨!她从没见过素来沈稳的蓝仲麒眼底流露出那么心疼的情绪,尽管他表情依旧冷峻,眼神也刻意回避着方咏絮,可那弥漫在空气之中的浓烈情感是骗不了人的!
他还在乎方咏絮,而且,是非常在乎!
这个认知让秦毓甄恨到咬牙,她不甘心,她秦毓甄费尽心思勾引不到的男人,竟如此在乎另一个女人?而且还是已经结婚,照理说会行情下跌的女人?
风情万种的她居然会输给一个人妻?这简直是奇耻大辱,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那个安静内向又柔弱的方咏絮凭什么打动蓝仲麒?哼,她不会放过这个狐狸精的,她秦毓甄得不到的男人,别人也别想得到!
“大嫂,你过两天有没有空,陪我去逛逛百货公司好不好?我啊,老是觉得衣橱里少一件衣服,女为悦己者容嘛,我真的很在意仲麒,想要让自己越来越美,紧紧抓住他的目光。”
“好……你想逛哪一间?”小姑这么要求,她当然不好拒绝。
“哪间都可以啊,有空的话最好每间都逛,来个疯狂大采购,只要顺眼的通通包起来。”像是想到什么,秦毓甄掩嘴娇笑着。
“对了,我还要多买几件性感内衣,仲麒他很热情喔,体力惊人呢!他很喜欢看我穿漂亮的内衣,黑色蕾丝是他最爱,而且他尤其迷恋吊带袜,呵呵……”
看着方咏絮转为苍白的脸,秦毓甄心里更加痛快。“大嫂,说真的,你觉得我漂亮吗?”
“很漂亮啊,不管谁看到你都会被吸引。”方咏絮点头,秦毓甄的确是标准的美人,而且善于装扮。
“真的吗?”秦毓甄眼神却很迷惘。“你知道吗?虽然我从小到大听过的赞美无数,但我在仲麒面前却常常缺乏自信,他是很疼我,可我有时就是会对这段感情缺少信心。”
“为什么?听起来你们感情很好。”方咏絮不解。
“我们是很好,仲麒是很好的情人,所有女人渴望的条件他通通具备。但,也许是因为他太优秀了,所以我很不安。”秦毓甄叹了口气。
“尽管明白他对我好,我还是不确定自己真的可以一直拥有他的爱吗?有朝一日他会不会变心,会不会爱上别人?只要一想到他离我而去的画面,我就心痛到难以呼吸。”
“毓甄,你想太多了。”方咏絮安慰她。
难以呼吸……是啊,当年她离开他时就是觉得无法呼吸,那种窒息的感觉甚至一直延续到现在……
秦毓甄不动声色地看着方咏絮不自然的神情,知道她应该是想起三年前被迫与蓝仲麒分手之事。
哼,这果然是你的痛脚,那——我当然要狠狠地多踩几下,把你踏出血来!
秦毓甄故作伤感,喃喃地道:“我真的很爱他,这辈子还没这么在乎一个人,只要他对我笑,我就觉得世界一片光亮,我简直是为他而生的,他可以决定我的一切,就算他要我抛弃一切跟他走,我也会毫不犹豫。”
她越说声音越低落。“仲麒太出色了,一定还有很多女人喜欢他,我好怕被别人横刀夺爱,如果有一天他不要我,那我真的会发疯,连活都活不下去。大嫂,你说会不会有那一天?”
方咏絮有些惊讶,她知道小姑很喜欢蓝仲麒,但没想到竟已用情这么深。
其实这也不令人意外,任何人在真爱面前都是脆弱的,尤其是面对蓝仲麒这样的男人,当然会患得患失。
“不会那样的,你不要胡思乱想。”她只能尽力劝导秦毓甄。
“真的吗?希望如此,我要加油,要对这段感情更有信心。”秦毓甄从皮包里拿出一个东西递给方咏絮。“你看。”
方咏絮接过来,是一个很精致的爱情御守。“好漂亮。”
“是吧,很漂亮呢。前几天我和朋友去一间庙宇,原本只是想求平安,意外看到庙方新推出的爱情御守,做得好精致,很有日本风。我便很虔诚地求来这个,相信只要我够诚心,老天爷也会帮忙,让我和仲麒永远这么甜甜蜜蜜,永不分离。大嫂,你说对不对?”
哈哈,可以将她恣意玩弄于掌心,真是太有趣了!
闻言,方咏絮的喉头更是干涩。“没错,一定可以这样的。”
永不分离,多美好的画面,多令人羡慕……
“大嫂,每当我看着这个御守,就觉得它会给我力量耶。我想……仲麒只是不擅长甜言蜜语,但他是个非常负责任的男人,这一点我很确定,所以只要我继续努力,紧紧抓住他的心,也许有一天他就会和我求婚了。”
求婚?她的心头又是一刺。“你们……已经谈到结婚细节了?”
秦毓甄笑得娇羞。“是没有讲到那么详细啦,但有时候我跟他说又有哪个朋友结婚了,她的婚纱好漂亮,我希望将来当新娘子时也要穿着很梦幻的婚纱或是去哪里度蜜月,他都会认真跟我讨论。呵呵,在他心底,应该也有想过我们的婚姻生活吧。”
这当然是谎话!说谎对她而言根本是家常便饭,比呼吸还容易。之所以会这么说,就是想看方咏絮越来越落寞的脸色,哈哈!
方咏絮默默承受心头的酸楚。是啊,这就是所谓的天作之合吧,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他会挽着秦毓甄的手步上红毯,他会温柔地掀开新娘面纱亲吻她、爱她,呵护她一辈子,不管什么事他都会第一个告诉她,她是他心头最重要的人。她好羡慕小姑……
她知道自己不可以有这种想法,但她真的好羡慕!这一辈子,秦毓甄都可以理所当然地站在蓝仲麒身边,能占据那个位置的,除了她,没有别人。
秦毓甄可以大大方方地爱他,爱得毫不遮掩,爱得理直气壮,可以一直看着他,不用掩饰眼底的万般柔情。
天凉了,她可以在众人面前为他添衣,可以握住他的手对他嫣然一笑,向他撒娇,不管她做什么都是理所当然……
她好羡慕,真的好羡慕。
但她会好好管住自己,忍住所有酸楚祝福他和毓甄,诚心诚意地祝福他。
可以和深爱的人携手到老是何等幸运,这一辈子她注定得不到这份幸福,那么,她虔诚地祈求他能拥有。
他们两人,至少要有一人幸福。
她期盼在往后的岁月,他永不心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