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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行歌 第十一章

  涵娟坚持要来看这部爱情片,承熙其实很累,为了想早日还清债务,他几乎夜以继日工作,所有娱乐都是奢侈的。

  但爱人不得不陪,即使在戏院里大半是打盹状况。直到快结束时,涵娟抓他的手到疼痛,他才完全清醒,听到男女主角那一来一往禅机似的对话。

  戏院外天色已黑,飘来初夏和暖的风,情人们静静依偎著。

  承熙轻抚涵娟的手心膀臂,感觉忽冷忽热不平均的温度,关心地说:“最近上班还好吧?我老出差,见面也匆匆忙忙的,等你搬新家,一定要装电话,我来出钱,这样我们可以天天联络,免得有时想你,却不能说句话,人憋得好难受。”

  她不置可否,反问:“你觉得电影的结局如何?会不会很伤感?”

  “娟,是有一点。”承熙就事论事说:“不过他们两个本来就不适合,勉强在一起反而问题重重,不如早些分开好。”

  涵娟听了,眼热鼻酸,泪水泉涌上来,看三遍“天涯何处无芳草”,这是第一次哭。承熙面对自己的事是否也能如此豁达呢?

  “嘿,那是戏,你怎么就真难过了?”承熙翻出手帖给她。

  “我只是想到娜妲丽华在课堂上念的那首诗,‘Spender  in  the  grass’就是英文片名,出自渥滋华士的诗。”她擦完泪,又说:“我们到衡阳路的委托行看看好吗?”

  承熙当然遵从。

  委托行仍是欧洲风的外貌,在附近新兴的百货公司及群楼包围下,已渐露沧桑颓态。推开门,也是叮叮叮音乐盒声音,记不得是否原来的那一首。

  店里展示的童装一如往昔的贵族化,但他们已见多识广,不再稀奇。涵娟最想感受的,是二十年前一个孤独悲伤的女子,如何为女儿挑选衣裳的那种心情。

  “欢迎光临,两位要买衣服吗?是买给几岁的孩子?”店员热心招呼说。

  “看一看……”涵娟摸那柔软的布料,闻那香味说。

  “第一胎对吗?看你们恩爱的样子,一定很期待这宝宝的到来。”店员猜测。

  承熙想澄清,涵娟扯扯他的衣袖,他笑了出来,立刻觉得这游戏好玩,也就有模有样当起好丈夫和准爸爸,讨论婴儿的种种。

  由于玩得太认真,最后不得不买件有米老鼠图案的浅蓝毛衣,贵得离谱。

  事后,承熙有些心疼钱,无奈说:“以后就留给我们的孩子吧。”

  “不,送给玉雪姨的老三靖宇,他三岁刚刚好。”涵娟说。

  “你怎么说就怎么做。”他无异议。

  牵来摩托车,涵娟紧抱住他的腰,这台北黑夜的迎风驰骋是最后一次了吧?承熙心情极好,完全不知她正在心里“算计”著要如何抛弃他。

  到了塯公圳附近一排近完工的公寓前,她说:“停一停,我想看看新家。”

  这是涵娟用尽心思想到的分手隐密处,无人的新楼房刚刚好。

  伍家定的是三楼,有门窗没有水电,巧的是外面有盏路灯,加上带去的蜡烛,还有几分西餐厅罗曼蒂克的气氛。

  烛火在未粉刷完的墙壁形成光圈,承熙四处看著说:“这儿格局不错,不过我将来一定要买一楼,你才能有一座花园。”

  涵娟拿出袋子里的浅蓝毛衣偎在脸上,半遮面缓缓说:“熙,这件衣服,你……或我的孩子都用不到它,因为它在美国到处都有,章立珊也不见得喜欢美国货。”

  “什么?”承熙一头雾水。

  终要说的,就是现在,不能拖延!她深吸一口气,像爬高山般困难吐著:

  “熙……,我下个月要结婚,然后就到纽约去。”

  他仍听不出逻辑,皱眉说:“结婚?怎么我这新郎没被通知呢?”

  “你不是新郎,我已经决定不要你当新郎了。”关键字一说出,一切就流利了:“听到了没有?新郎叫彭宪征,就像‘天涯何处无芳草’里的一样,是个医生,一个华侨医生,他会带我到美国,实现我的梦想,所以我决定嫁给他。”

  涵娟说完,像泻了肚子的人,全身痛且无力。

  烫热的烛油滴到他手背,他无所觉。涵娟怕他伤到自己,想拍开他的手,蜡烛掉到地上熄灭了,只剩微弱的路灯,使他惊愕的脸看来更阴影重重。

  “梦想?你有没有弄错?”他像突然迷了路的人,茫然说:“你的梦想是属于我的,我们在一起作的梦……我说过我需要时间,你也承诺等待,甚至今年夏天就准备结婚的,怎么又蹦出个姓彭的?我不懂……”

  “熙,对不起,我受不了,不能再等了;再等下去我会疯掉,就像电影里的娜坦丽华,疯到不认识自己……”涵娟没有闪避他质问的眼神。

  “不要提那部鬼扯的电影!”承熙像终于明白她的话,青筋隐隐冒出:“所以……从电影、委托行到空屋,你一切都计画好了,对不对?多久了?你和那个姓彭的交往多久了?”

  “两个多月。”她咬紧牙根,不许自己软弱。

  “两个多月?”他脸色铁青,倏地抓住她:“才两个多月就要嫁他?”

  “没错,没错,就是两个月!”这毕竟是难以启齿之事,她剐心般说:“你一定要问那两个月怎比得上我们十年?其实这已经酝酿很久了,从十五岁我们第一次分手开始,我因为爱你而等著忍著,看我的梦一笔一笔被涂掉,若说是女人宿命我又不甘愿……我不知道自己何时会崩溃,当章立珊出现时,我甚至想你移情别恋也好,我可以了无牵挂离开……”

  他放开她,脸变惨白,仿佛再也不认识她,喃喃说:

  “是这样吗?原来……原来这些年来你和我在一起始终是痛苦的,竟然要我变心?你其实不爱我,我是瞎了眼睛在过日子……”

  “不!我爱你,因为太爱了,才承受不住呀!”涵娟无法再冷静,抓他的手:“熙,请体谅我,我这么做也大半为你!我一直希望你成功,章立珊可以帮你,我却会拖累你。我们在一起一无所有,除了债务,还是债务……我知道你不会放弃我,但总要有人先跳出这泥淖;我嫁别人,你才能娶让你跃入龙门的章立珊呀!”

  “你这么做是大半为我?哈!不必,一点都不必!”他反扣住她的手,关节发白:“如果我说我不要成功,不要跃龙门,宁可贫贱也要和你在一起,你会不会改变心意,不嫁给那个姓彭的?”

  她哑口了,准备好的话全碍塞,勉强成句:“……我受不了你一辈子贫贱,我不许你被埋没,你只许成功……”

  他猛地推开她说:“哈!到头来还是为你自己,你害怕和我做贫贱夫妻,所以早就想找有钱人嫁了。那么,爱情呢?我不信你爱那个姓彭的!”

  “贫贱夫妻百事哀,我是怕,怕到时连爱情也没有了。”她悲伤说。

  她哀绝的表情揪著承熙的心。想起从前她为章立纯要换位子时的固执,因为他不升学时说的“gone  with  the  wind”,他不肯读大学时她希望“世上没有承熙”,然后是她为他而无法出国时的涣散恍惚……

  原是他自己无能,又有什么资格留她呢?

  “告诉我,你爱那姓彭的吗?”他问,以被击溃的声调。

  她摇摇头,流著泪说:“熙,爱情是你,面包是他……我选择了面包;同样的,我希望你娶章立珊,她是爱你的……”

  他拒绝再听,突兀地转身离开,只有脚步一声比一声沉重,表达著他的心情。

  四周变安静了,没有枪弹尸骸,怎么觉得像战后的废墟呢?涵娟不敢相信自己说了,这样对待承熙和他们的爱情,是残忍的杀手吗?

  不!承熙向来宽仁,终究会体谅会明白的,她真需要他的“合作”,否则她无法完成属于他们两个人一生中最大的计画。

  她又在原地发了好一会呆,才慢慢收拾烛火踏出公寓。

  漆暗处,突然一个黑影闪出,把涵娟撞向墙壁,她头猛击一下,痛楚及昏眩由脑中央向四周如波扩散,倾跌站不住脚时,那人又侵入她的唇舌,粗暴著吻她。闻到那熟悉的味道,波淹成大浪,她全身瘫软在他的手脚间。

  愤怒的声音响起,几乎咬到她的耳朵:“我不服气!为什么你跟我就不会成功?你就这么对我没信心吗?人家说真正的爱情是同甘共苦,你为何不肯和我吃苦?是因为不曾爱过我,或正如我小阿姨说的,你是嫌贫爱富,看高不看低的人?”

  “我好难受……”因他的摇晃,涵娟觉得心胃翻扰,人扯散得话都说不出。

  他持续著暴戾阴森:“一个男人被至爱的女人背叛是多痛的感觉,你知道吗?你明知你对我多重要,为何要做这种事?你刚才每句话,就如拿钉锤敲进我的血肉骨髓里,为何不问问我的想法?叫我来就来,去就去,我就那么窝囊被你操纵一生吗?!”

  不,不要恨!涵娟用尽全力忍痛说:“不要诬赖我!我若不爱你嫌弃你,怎会跟你那么多年?为你,我不看别的追求者一眼;为你,我照顾你父母弟妹,放弃月河彩虹梦,我付出还不够多吗?我头好痛,好累好累,再撑不下去了……”

  “我该感谢是不是?”他仍是狂怒:“或许你当初就不该理我,没有我们,就没有痛苦!升什么学呢?还不如当我自己的小工人,也不必你的付出牺牲……”

  “熙……”她再也说不出听不见了,因为他一放手,她就昏厥倒地。

  “娟……”他叫著。

  黑暗只是一瞬间,很快的她又感觉到漩涡似的翻转,身体向地心下坠,手不禁在空中乱抓著说:“……救我,我得起来……我不要死,不要像爸爸莫名其妙死,也不要像妈妈得脑癌死……我要活下去,熙,我要活下去……”

  她耳膜里都是自己的哭声,呜呜呜,惧怕又无助的,挣扎著不知有多久。

  当眼睛能再度看清楚时,承熙坐在楼梯间,紧紧抱住她,布满红丝的眸子里都是泪,形容狼狈但已恢复成原来的承熙,不再是方才那地狱来的复仇使者。

  她抬起无力的手轻触他的脸:“熙,不要恨,我们最亲最亲,不能恨呀!”

  “亲得就像连体婴吗?分割痛,不分割也痛……”他仍有哭过的哽咽:“为什么?你尽可以去美国念书,去多久都没有关系,为什么要用嫁人的方式?根本没有必要……”

  “我嫁人,你才会死心呀。”她说:“我是一定要离开这个地方,但我也不能留下你,我怕你在原地等我。熙,你也必需走,娶章立珊跟著『普裕’走,那是你最好的机会呀!”

  “为什么迫不及待走?我就偏爱这里,这里有我们的童年少年,有我们最美好的岁月,每个角落都有你,我不嫌它脏、乱、贫、贱,它是我们的家。”他说。

  她摇摇头,慢慢的,用仅余的力气说:“我来讲个故事。”

  然后她以缘尽交代前生的口吻,诉说十五岁在内巷找他不著头痛初犯,考托福申请学校又放弃的种种……最后提及她那最秘密的身世。

  承熙并没有讶异,涵娟自幼行事想法总与众不同,有个离奇的身世也不意外。他早就知道自己不是王子,她才是那个谪世的公主,既不能帮助她,就必需放开她,将她让给另一个有能力的男人,不是吗?

  他开始锥心地体会到,涵娟想将他推给章立珊的那种煎熬感觉了……

  靠墙而坐,承熙缓缓问起彭宪征,表面如父兄的关怀,内里却如一把刀,一条痕又一条痕,有人生命的追求就是如此,细细地在心版上刺凿刻镂。

  问题是,要如何挨住那惨嚎的痛和不断渗出的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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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了一角的月娘漫照在果园里。莹白的光静悄悄的,穿过树梢,笼罩在山腰的上晤,一脉斜辉入牖,轻触到墙角剥落的红砖时,竟像血。

  流不完的血。

  承熙坐在一屋子的烟白中,新烟仍不断由胡渣恣生的嘴里吐出来。十年悲喜交缠的爱人,选择嫁给别人,他还得深深祝福,是哪一种凌迟呢?

  他将吸半截的香烟拿直,小小的火红明灭著,瞄著一团土黄丢过去,土黄却一动也不动。是来福,已很老很老的来福,走失几次,重病几次,现在到山上等死。

  “你真的不痛吗?”狗的长毛有些黑焦,他伸手取回烟说:“看你是不想活了,不如我们到后山挖个洞一起埋进去,或者找一列快速火车撞上去,你觉得哪一种比较好呢?”

  来福右耳歪一下。

  “还记得你第一次看见她吗?她送来作业和太妃糖,怕你怕得要命,样子实在好可爱……”一波痛又来,他大大吐一口烟:“谁相信她会这么做呢?她不只是爱人,还是灵魂生命……听不懂是不是?没关系,我几乎怀疑把我第一张天使卡片丢到花圃踩的是她,不是李蕾,尽管她否认说不记得了。”

  在那一夜新公寓的痛苦谈话后,他们又碰过几次面,有时曼玲也在场,总是争执、辩论和眼泪,涵娟一次比一次强硬,承熙一次比一次绝望。直到亲眼见彭宪征来接她的豪华轿车,才真正感到十年爱情已扬灰,不值一弹。

  来福左耳微竖,门被推开,玉雪探个头说:“你真不和我们到镇上听歌仔戏吗?”

  他没有反应。

  “你到底要怎么样嘛?把涵娟抓起来打一顿骂一顿才甘愿吗?若这有效,我马上叫你姨丈去办。”玉雪手用力挥烟,咳著说。

  “你别开玩笑了。”承熙说。

  “不是我开玩笑,是你拿生命、事业和男人尊严开玩笑。”玉雪说:“我们也劝你劝到口干了。不是我说话直,涵娟那女孩以前就无情无义一次,她要当有钱人太太,我们又能如何?有骨气,你就拼一点,又不是没有才华的人。转个脑筋想,没有她,你的眼睛放亮,才发现天底下多的是比她更好的女人哩。”

  “阿姨,你去听戏吧!”他不耐烦说。

  这时承英来催人,玉雪忙交代:“今晚非去捧生意场不可。你一定要看紧你大哥,别让他喝酒,还有……小心农药。”

  农药?哈!那更是一大笑话。随著涵娟婚期的接近,他几乎不能忍受台北的空气,内巷中段不敢回,班无心上,递了假条,也不说理由就躲到山里,要被解雇也不在乎。他甚至想离开“普裕”,因为那是涵娟要的,他拒绝照她的路走。

  若没有她,他今天或许是个安分知足的工人,找个单纯的女人过一辈子,也不会遭此生死不得的酷刑。于是他惩罚式地麻痹自己,白天在果园拚命垦山伐木,夜里就和姨丈喝个烂醉,只求一觉到天明。

  有一次,不知怎地阴错阳差,米酒瓶里混了一罐农药,他千万保证没有喝农药之心,但众人惊慌失措,自杀的说法传开,便寸步不离的盯著。

  弄得现在,只有老来福可以说真话了。

  夜完全安静,除夏虫唧唧外,就只有承英来回的脚步声。一阵子远到听不见,然后又走近,愈来愈近。他半自嘲对外喊:“别监视我了,我若要自杀,会去撞车,撞个认不出来的面目全非。这山里没车,你可以安心了!”

  话才说完,那破黄布般的来福突然站直,虽然还是不成形状,但却是这些日子来最有精神的一次。见鬼了,承熙熄掉烟,才看见立在门口的涵娟。

  她一身简单的白衣黑裙,长发扎起,露出清秀的脸庞,如梦似幻,直到她俯身抚摸来福,才确定是真人。

  “我不知道你会抽烟,什么时候学的?”涵娟看著他说。

  “服兵役的时候。”承熙板著脸孔说:“你怎么来了?婚礼不就在这两天吗?”

  “如果我想来,就是婚礼当天也会来。”她说。

  这是什么意思?承熙却不敢问,他已有太多破碎的梦,只眼看在她拍弄下的来福,摆著老态龙钟的身体蹒跚出去。她总是有办法指使人,连动物也不例外。

  “承英告诉我农药的事,你不会做傻事吧?”她走近问。

  他直觉想否认,但出口却说:“你是要离开的人,就不必管我留在原地人的死活,你快乐去吧,好好享受你的生活,实现你的梦想,我祝福你!”

  涵娟像快哭出来,小心问:“你什么时候下山?该回‘普裕’了吧?”

  “我不回‘普裕’了,那是你要的,不是我要的!”他故意说。

  涵娟跌坐床边,捂著嘴哭出来。

  承熙永远受不住她的眼泪,屋内的烟雾尽散,看清了她眉心深深的愁痕,他语调不稳地说:“抛弃人的是你,你哭什么?我才是该哭的那一个!”

  “我哭我的白费心机,我哭我的看错人。”她细细泣,静静说,更觉哀彻的心酸:“我一向那么崇拜你,把你当成英雄,不许英雄落魄。但看看你,总是不够果断狠绝,都由我先当恶人。想想小学,若不是我先作弊,你哪能顺利毕业?要不是我厚脸皮找朱老师,她哪会说服你爸让你上初中?后来为了逼你上高中,我还被你阿姨安上许多罪名。现在更不用说了,人人都骂我爱慕虚荣、负心无情,诅咒我的婚礼,只差没丢石头;而你呢?大家眼中的可怜虫,得到全部的同情,以后你娶章立珊名正言顺,没有一句坏话,还鼓掌叫好。你说,是我该哭,还是你该哭呢?”

  他听糊涂了,只能回:“我不想娶章立珊……”

  涵娟听若未闻,继续说:“你一个堂堂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先抛弃我娶章立珊,担下所有背叛爱情的罪名骂名,让我可怜兮兮地嫁到美国才对,是你太没担当了,不懂得壮士断腕的道理,不懂得甩掉我……”

  她顿住,仿佛发现自己话的荒谬。承熙久久凝视她,久到像要在她脸上钉出个洞,才缓缓说:“娟,你是个奇怪的女人,从小就不一样,世间再找不出第二个。如果你是男人,不知有多可怕……”

  “而你是唯一能了解我的,对不对?”她扑到他怀里说:“熙,对不起,我真的好想飞,也必需飞呀……但你这样,我怎能安心呢?你若不能快乐平安活著,我也不能快乐平安。离开或留下都不行,你要我怎办?”

  他手劲加重,下巴用力摩擦她的发,沙哑说:

  “我们真的再也无缘了吗?那么深的爱,就抵不过一个缘尽吗?”

  她推开他,手顶在他的胸前,目光极温柔的看著他,这个她内心始终爱著、一直以为会共步红毯另一端、共新婚之夜、共白头偕老的男子,她也不想缘尽呀!

  颤抖地,她手指解开前襟的衣扣,一颗一颗的,露出蕾丝的胸衣和雪白的肌肤,美丽的女体闪著青春的光泽,裸裎在他面前。

  “你……要做什么?”他颤声问。

  “给爱人最后的献礼。”她任他的手在她身上,吻那千百次辗转的唇,吸吮那熟悉的味道,说:“这是我欠你的。”

  没错,那么多年来共同成长岁月,无论多么爱欲难忍,都说要等到婚礼那一天,如今却要属于别的男人……承熙一时爱恨交集,狂抓住她,解放了所有身心感情,恣意地吻她的肩、颈、胸……像要在每一寸盖下他拥有的印记。

  四肢交缠,身体紧密相合,在欲情深酣时,他突然问:

  “若我占有了你,你就属于我,然后会留下来,就永远不走了?”

  她的脸如酒酣酡红,细白的齿咬著唇说:“我还是会走。”

  他立刻翻下身来,大量冷空气漫进,他气急地说:“你这傻瓜!给了我还嫁给别人,姓彭的发现怎么办?你存心要和自己一辈子过不去吗?”

  “你不也要毁自己的一辈子吗?”因为冷,她拉住被子围著,见他背对著她如此僵硬,悲伤说:“也许我是怪、是坏……爱你又不肯嫁你,嫁别人又不知耻要跟你,等于背叛爱人又背叛丈夫,但这就是我,想生存下去的小柳絮……”

  那样横冲直撞、任性飘飞,教人无可奈何的小柳絮……承熙忽然有个感觉,他并不会真正失去她,有一天小柳絮仍会回来,如果他筑的天地够大的话。

  他回过头,神情已然平静,只剩疼惜说:“你就背叛我吧,不要背叛姓彭的,他毕竟不了解你。”

  涵娟一阵难抑的激动,此生再也不会有更幸福的时刻了。

  “谢谢你,谢谢你和我一起跋涉苦行。”她说。

  “苦行?”他苦笑说:“我们要修什么呢?”

  他们各自穿上衣服,并肩躺在月光中,许久不语。

  外面有吵杂声,看戏的人回来了,把关的承英说:“大哥睡了,别去吵他。”

  喧闹一会儿夜又静下。上层仿佛在另一个世界里,没有过去,没有未来,他们是两个飘流的人,在迷茫月河中,一直都是。

  夜半无人私语时,他们什么都谈,包括章立珊、彭宪征、纽约和“普裕”。这就是人生,所绘制的蓝图,有的能实现,有的只能留在梦里。

  年轻的我们,都选择当时以为最好的路走,不管多一意孤行,更不计较会付出多大的代价,天真的以为未来都能偿付。

  天亮前,因为疲累而闭一会眼,直到必需离去。

  他们偷偷摸摸出了土厝,唯有来福相送,但它走几步又趴倒。

  “这是你最后一次看到它了。”承熙伤感地说。

  涵娟蹲下去抱住它。据说狗有狼的血统,在临终前都有回归山林的本能,她在它耳旁说话,出口的却是哽咽,一生一死,同样都想找到回家的路呀!

  承熙在身后环住他们,胸膛起伏著,生离死别已是命定,悲不能抑。

  手牵著手绕过小山道,准备到镇上赶第一班公车。天色由蒙黑到澄明,对大多数人平常的一天,却是他们各奔前程的日子。

  小镇方苏醒,公车站已聚著学生和小贩。

  “熙,把我缩在一个小角落,其他给章立珊和‘普裕’,你会成功的。”交代过无数次的话,涵娟仍忍不住哭泣。

  他缠握她的手,一指一节扣著,紧紧不放。

  公车来了,涵娟最后一个上车,他在车外。这很像当年他们去牯岭街买书的情形,票钱不够,他必需用双脚跑著追赶他。

  “熙,我爱你!熙,加油!”她半个身子探出车窗喊,哭声飘了好久好久,似不愿散去的魂。

  他追了不知有乡长的一段路,早无人无车了,还在傻傻地跑。

  “我会……等你。”他几乎气绝地说。

  不想回土厝,他继续往山下走。涵娟说苦行,他就一步步像苦行僧,用自己的方式来感受自己的劫难,再修得自己的道,总有七七四十九关跋涉,人生可如朝露短暂,也可如永恒绵长,全在一心。

  四个小时后浙沥沥不起雨来,他走过产业道路,跨过溪潭,穿过城镇,有开车的好心人要载他都被拒绝。

  衣裤头发都湿掉,鞋底有积水声,他专注于履步中的痛楚。蓦地,身后有嘎轧的煞车声,引得他回头,看见一辆似曾相识的金龟车,不按规则地横停在路中央。

  车门开启,一身粉紫洋装的章立珊奔过来,大叫:

  “真的是你!怎么这样狼狈?我正想到山上找你呢!”

  猛然乍见,发丝沾雨的她竟也有几分涵娟的味道,只是涵娟不曾穿过如此昂贵的衣裳,都只能在委托行外痴望。

  该掉头而去吗?掉头离开“普裕”?但……涵娟若努力达成梦想,而他自暴自弃庸碌一生,又如何能再见?不能并驾,至少还能齐驱,各在地球的两端……

  他愣愣地看著眼前的女孩。章立珊也是好的,从不嫌弃他家贫,依然爱他,涵娟说光这一点就比她好上许多倍。既然如此,他就照做吧,反正失去涵娟,最重要的一部份死了,很多事就再也没有差别了。

  于是面对那爱慕崇拜的眼光,他话很流畅地说出来:“我们回台北吧。”

  “早该回来了,我爸没有你,一天都坐立难安呢,连我哥都要不如你了。”章立珊热切地说。

  承熙随她走到车旁,并要求开车。这是他第一次不淡漠闪避,口吻还有几分不容拒绝的专横,那神情,就仿佛打篮球时预备回转长射的必胜模样。

  拨云见日,沉闷了许久,偶像的潇洒魅力终于重现,这才是她记得的承熙,她在日本念念不忘、一心想要的男人。章立珊立刻笑得两眼明灿,将钥匙交出去。

  方向盘用力一旋,车子刺耳地转了一百八十度,在路人侧目中,高速消失在路的尽头,银铃似的笑声久久回荡。

  雨仍持续下著,洗得山峦更加青翠盈绿,闪著光辨。

  这初夏时分,等雨停止时,天就要炎热起来,然后又是一个新的季节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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