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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是好情人 第三章

  也不晓得为什么,一要去麦家,方明霆心里就有些兴奋;直到等车开进麦家大门,看见扎著马尾,一身粉蓝休闲服饰的晶琳在狗屋前喂食小狗的清丽、温柔模样,他才明白自己“兴奋”的原因。

  他还是喜欢她。

  即使明知她已有个交往多年的男友。

  其实他最讨厌复杂又麻烦的事了,而要抢别人的女朋友,肯定不会是个“简单任务”。

  这些天他不晓得有几次想起她,也几次提醒自己把她当普通朋友就好,偏偏脑袋和心就是不跟理智合作。

  那天牵著她的手狂奔在黑夜中,后来的亲吻、拥抱,还有她在车内甜睡时的情景仍历历在目,他想淡忘都忘不了。

  还是想尝试追求她,不试他是不会甘心的!

  不过他已不是十七、八岁的毛躁小伙子,还是得先知道她男友是哪一号人物,两人的感情有多深,再掂掂自己的胜算有几分,

  如果人家已经到了生死相许的地步,他展开追求不过是自讨没趣;碰一鼻子灰还无所谓,最惨的是被列为“拒绝往来户”,连朋友都作不成。

  他可不想和晶琳变成那样!

  “嗨,小绵羊!”

  他走下车,故意以一如往常的玩笑口吻和她打招呼,其实麦晶琳早看到他开车进来、莫名其妙的心慌让她低垂著头装作没看见,直到他出声招呼,她才鼓足勇气抬头正视他。

  这些天,她总是会无缘无故想起他,

  走路的时候、吃饭的时候、上课的时候、做梦的时候,甚至连和新华讲电话的时候,她都曾经突然想起她。

  想起他说话的模样、微笑的姿态,尤其是两人一起逃命的那夜,他的所有言行举止,仿佛像是已经烙印在她脑海,不定时的就会浮现在她眼前,让她又是一阵脸红心跳。

  她明白,自己喜欢他。

  不过她也没忘记, 自己已经有了个论及婚嫁的男友。

  她深信自己只是一时的意乱情迷,也必须如此肯定的告诉自己。

  因为她憎恨背叛,也不想背叛青梅竹马的男友,还有疼爱她如亲生女儿一般的干爹、干妈。

  所以再令她心动的男人,也只能作她的普通朋友:

  这是那晚他送她回家之后,躺在床上一夜无眠所作的决定。

  她可以和他作好朋友,但仅止于此。

  只有如此,她才不会伤害到任何人,

  “我叫麦晶琳,不叫小绵羊。”她故意轻忽自己见到他时像初恋少女脸红心跳的“症状”,故作轻松的面对他,“再给我乱取绰号,小心我放狗咬人喔!”

  方明霆抿唇浅笑,他就喜欢她这俏皮味道。

  “啧啧,好大的火气!”他在她身边蹲下, “好吧,那我以后就直接叫你晶琳,你也直接叫我名字——”

  他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又慎重其事地说:

  “我的意思是直接叫我明霆,不准叫小霆霆,否则小心我在恶心死之前放恶狼咬人喔!”

  麦晶琳抿唇轻笑: “好恶心,真的有人这么叫你吗?”

  “有啊,我老爸。”他摆出一脸无奈, “他每回有求于我的时候就会这么叫,有够三八吧?”

  她微笑摇头:“我觉得你爸很可爱,你们父子一定感情很好,”

  这点他倒是不否认。

  “大概吧。我妈在我十一岁那年就车祸过世,只剩下我和我爸两个大小男人一起生活,感情是还不。”

  他斜偏著头说:“也不晓得该说是我乖呢,还是我老爸开通?我们好像没什么代沟。”

  “我妈也是车祸过世的,”

  “真的?”

  她点点头,“不过你比我幸运,我妈在我一岁多的时候就过世,我对她连一点记忆都没有,关于她的一切事都得由旁人告知我才晓得。”

  谈到这,她的神情有点落寞。

  “傻瓜,其实没有人比你更了解你母亲了。”

  她不懂。“为什么?”

  “因为你就是她生命的延续啊!”他笑著点点她鼻梁,“你爸爸的鼻子塌塌的,所以你挺直的鼻梁一定是遗传自你母亲;你爸爸是单眼皮、细长眼,你是双眼皮、水汪汪的大眼,你长得肯定像妈妈比较多。”

  “大家的确都说我长得比较像我妈。”

  “所以喽,你想见她的时候就照照镜子,随时都能见到她。”他指指天上,“不是也有个老掉牙的传说,说每个人死后都会变成天上的一颗星,永远看顾著他心爱的人吗?只要你相信,每晚抬头就看得见你妈妈了。”他淘气地眨眨眼又说: “所以喽,千万别搬到城市住,在那里想看星星的机率比看游行还低得多,空气品质太糟糕了!”

  她嫣然一笑:“我忽然发现作幼稚园老师还挺适合你的,哄小孩你一定很拿手。”

  “举一反三,那我肯定也会是个好老公、好爸爸喽。”

  “这要等你以后结婚、生子才知道。”她悄皮地咧咧嘴,“不过依你的工作时间看来,你大概得到五十岁以后才有空交女朋友吧?我介绍一个绝世美女让你认识好了!”

  “真的?谁?”该不会是指她自己吧?麦晶琳指指一旁正埋首吃饭,完全不搭理两个长舌男女的爱犬:

  “容我介绍一下,这位是米琪小姐。”她憋著笑继续说:“我可是把我最好的‘女朋友’介绍给你了,以后有好消息别忘了付我媒人钱喔!”

  “好啊,你敢亏我,把我跟母狗配一对,看我怎么

  ‘报答’你!”

  方明霆说完便要呵她痒,吓得她立刻转身绕著院子跑,一边求饶还一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叭——”蓦然传来的一声短促喇叭声让他们俩暂时“休战”。

  方明霆看向麦家的镂花铁门外,一个看来约莫三十岁左右,穿著一身名牌高尔夫球装的男人,正走下一辆BMW轿车。

  “你来啦!”看见男友来,麦晶琳马上跑去打开铁门。

  “那个男的是谁。”一进门,吴新华便皱起眉向她询问。

  “喔,他啊……”她尴尬微笑: “他叫作方明霆,是我爸大学同学的儿子,有事来找我爸,但是爸大概是有事耽搁,还没到家。”

  他面露狐疑:”看你跟他很熟的样子,怎么以前从没听你提起过他?”

  “嗄?呃……”她转著脑筋想著该回答什么。“我跟他才见过几次而而已,哪有很熟、只是他的个性很孩子气,像小弟弟那样,让人觉得很容易亲近罢了。”

  为了让男友安心,她只能说些善意的慌言,其实她从不觉得明霆太孩子气。

  “你就是太容易相信别人了!”吴新华听她这么说,脸上的不悦神色才和缓许多。“小心点,现在很多男人都会‘扮猪吃老虎’,没事别跟其他男人太接近。”

  “放心吧,他不是什么坏人。”她拉著他: “我来介绍你们认识。”既然遇上丁了,她只有大方地介绍两个男人认识,好显示自己问心无愧。她把男友带到明霆而前,有些尴尬地介绍双方认识:两个男人握手示好,眼神却都在打量对方?

  “明霆,我爸应该快回来了,你到客厅等他吧,我和新华约好要去打高尔夫球,就不陪你喽!”

  “没关系,你忙你的,我自己等就行了。”这还是他们俩头一回这么客气而生疏的应答。

  “新华,那你等我一会儿,我进去拿一下背包就出来。”

  麦晶琳说完便进了客厅,把两个男人留下来大眼瞪小眼。

  “不晓得方先生在哪里就?”华客气询问,

  其实是在打探对方是否有成为他棘手轻敌的资格才能。

  “我在‘麦氏科技’作程式设计。”方明霆故意不说自己是颇具规模的征信社小开。

  “麦氏?”不经意流露出轻视, “喔,原来你是在麦伯伯手下工作的职员啊。”

  这个家伙真惹人厌!从一见面,方明霆就有这种感觉,此刻感觉更强烈。

  不用再多说话,他就已经看透这吴新华肯定是标准的势利眼,还是那种没吃过苦头,一路平步青云的富家子弟,晶琳到底是看上了他哪点?论长相,他也不见得胜过他;论个性,他肯定比他好相处。方明霆在心里嘀咕,怎么也不觉得这吴新华和晶琳会是合适的一对!

  “那我们先走了,再见!”在他的怔忡间,麦晶琳已从屋里出来,和他道别之后便搭上男友的车离开。

  “唉,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方明霆对空气说了一句,忽然觉得脚边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磨蹭,低头一看,原来是晶琳养的那只狗正在向他“撒娇”。

  “如果你的女主人也像你一样‘识货’就好了!”

  “汪、汪!”

  拍拍这条仿佛听得懂他说话的可爱小狗,再想起方才晶琳要介绍小狗当他女友的事,还真是令他哭笑不得,连他自己都可怜起自己来了。

  *  *  *

  进入公司两个礼拜,方明霆就约略过滤出最可能偷盗公司所设计的新程式,再转卖给敌手的嫌疑犯了。

  先把受晶琳所信任的李姐排除于可疑人选之外,就可以不必再隐瞒她关于他的身份,还多了一个可以帮他加演一出戏的“演员”。

  “你真是厉害!才进公司没多久就受重用,李副总把‘广远’的案子全权交由你负责,可见你的才能多受到她赏识!”

  下班后,同一部门的王鹏约了他一起到PUB喝杯小酒。一坐定位就猛拍他马屁-

  王鹏就是他销定的嫌疑犯、

  “还好啦,是大家手头上部有自各负责的case在忙,副总才会把这案子放手让我试试。”

  方明霆口头上客气,其实他就是风闻对手公司对这件案子存有极大兴趣,才故意叫李姐将案子交给他,作为”钓饵”

  果然,大鱼上钩了!

  “不过,这份责任对我这个新手来说是稍嫌重了些,”方明霆假装埋怨, “只怕我一个人做不来:而且听说公司不久前才发生没计被窃的事,副总还特别交代我要小心谨慎,尽量不要把磁片带回家,减少资料外泄的机会,这下可累了!”

  王鹏以友好的态度跟他说: “没关系,赶不及的活我可以帮忙。”

  “这……”

  “怎么,怕我会泄密吗?”

  “怎么会呢,王大哥你是公司的元老了,我不信你要信谁?真有需要的时候就麻烦你了。”

  方明霆顺他的意,让他攀交情、装友善,这样他就更容易挖他的底。

  和晶琳的一个月之约,他是非赢不可!

  *  *  *

  一早醒来,眼睛才一睁开,麦晶琳就觉得整个天花板都在摇晃。

  “好烫……”摸摸额头,她怀疑自己额头上的热度都足以用来煎蛋了!

  “莉莉?莉莉!莉——”喊到第三声…她才猛然想起今天是假日,非但家里的菲佣早就出门去找朋友玩乐,连爸爸都在昨晚就因为公事搭机出境了。

  “糟糕!家里只剩我一个……”轻咳了几声,她勉强起床,扶著墙先去浴室盥洗,想让自己神智清醒点。没用,她眼前的世界仍旧在天旋地转。

  “不看医生大概不行吧?”举步蹒跚地到楼下的保健箱取出温度计量量,三十九度的高温肯定不是睡睡冰枕就退得了烧。更何况她觉得自己已经快昏了!像这种时候,总该可以名正言顺的“差遣”男友了吧?

  拿起电话,她惟一想到的就是拨电话去找新华求救,可是手机号码一拨再拨,就是没人接;再改拨去他家,一样只有电话铃声空响,连干爹干妈也不在:更巧的是,巧巧说过今天要回她外婆家,也别奢望她能来了。这个时候,她脑海里闪过一个人影。

  “不行!不能打给他,否则我……”她甩甩头,想抹去自己脑中浮现出的电话号码,头却更晕了-

  “铃——”

  麦晶琳正准备上楼查阅自己的通讯簿,找看看还有没有哪个肯冒著被感染重感冒病毒,又正好闲闲在家的朋友可以来陪她去医院,电话却突然响了起来,

  “喂?”她晕眩得好像更严重了,她先在沙发上坐下再接起电话:

  “晶琳吗?我是明霆,伯父在不在;我有事情要跟他说一下。”也不晓得是不是泪腺太发达,一听见他的声音,泪水就涌上了她的眼眶:

  “……你怎么了?”他非但没得到她的回答,还仿佛听见了;电话那端传来细微的啜泣声。

  “晶琳,你是不是在哭?”他可紧张了, “发生什么事了?”

  “我发烧了……”她孩子气地边哭边说: “家里一个人也没有,打电活又找不到半个人……”

  “我知道了,你等著,我立刻赶过去!”

  她话才说到一半就被他焦急的打断, 也不问她病情轻重便已开口说要来看她而立刻挂掉电话。

  这就叫“心有灵犀”吗?刚刚她才想到他,却不晓得自己该不该找他,没想到马上就接到他的来电。把话筒挂回去,擦干泪,一想到他即将到来,原本彷徨无助的她终于安了心,虚软的在沙发上躺了下来……

  *  *  *

  摇摇晃晃的,感觉像躺在小船里一样舒服只是……头好重,身体好热!麦晶琳勉强自己睁开眼,没想到看见的却是蓝蓝的晴空

  “明霆?”

  视线往左上方移,她看见了他略带忧郁的俊俏脸庞。

  “你醒了?”他微低下头.对著正抱在怀中的病美人露出温柔笑靥,“别担心,我这就送你去医院。车门已打开,他将她抱入驾驶室旁坐好,系上安全带。

  “等我一下,我去把门关上。”跑回去将由里外的所有门全锁上,他才坐上驾驶座,立刻开车载她去医院。

  “你怎么进去我家的?”她一脸迷惑, “是莉莉已经回来了吗?”他摇摇头:“菲佣还没回来,多亏我学了一点‘闯空门’的本领,自己开了门进去,否则就得找锁匠了。”

  “看来我家的锁得换更精密的,还得请保全才行,不然老是我一个人在家多恐怖!”

  他点点头:“我有熟识的锁匠可以介绍给你,以掌纹辨识的那种还能帮你杀到成本价喔!交我这个朋友还能省钱,不错吧?”

  麦晶琳微微一笑,本想开口说些什么,却是一张嘴就咳了起来。

  “你还好吗?”他立刻递了一瓶矿泉水给他,“就快到医院了。”

  “明霆……”

  “嗯?”

  “谢谢你。”

  她勉强牵扯唇角向他微笑致谢,随即又昏昏沉沈地闭上眼。

  到了医院,一针大大的退烧针是免不了,而且由于病况较重,她还得留下来吊点滴,再回家已经是四、五个小时以后的事了。

  晶琳在车上睡著了,方明霆按了门铃,菲佣依旧未回,他只好再当一次开锁大师,才能将车开入庭院:

  进了屋,小心翼翼地将怀中熟睡的人儿抱进卧室,让她安安稳稳的在床上躺平,他才总算松了口气。

  “还好,退烧了。”

  摸摸她的额头,确定已经恢复常温,方明霆才安心地坐在床沿守著她。

  也不晓得过了多久,睡了一场好觉的麦晶琳悠悠醒转,室内已经几乎要全暗了,看了一下床边有萤光刻度的闹钟,都六点多了,

  “明霆?”

  她瞧见他握著她的手,头枕在床边,累得直接席地而坐,趴著睡著了。

  她没有把手抽回,被他温柔握住的感觉好窝心,让人舍不得中止这恬静的一刻,睡得真香,大概真是把他累坏了吧?也不晓得自己是得了感冒还是爱唾症,害得他去的时候得从屋里一路抱她上车;回家的时候更惨,还得抱地上楼。

  瞧他平常老爱升玩笑,不正经,可是每回遇上紧要关头,他却比仟何人都来的细心、体贴,值得信赖。

  其实送她到医院已经仁至义尽,他大可走人,不必陪她吊完点滴又专车送回;送地回家也就算了,她昏沉沈地大睡,他干脆就直接离开,结果他却像担心孩子病情的慈母一般,守候在床边,累到都不支而席地就睡了。

  真傻!她微笑轻叹一声,虽然笑他傻气,心里却好感动?

  毕竟从她有记忆以来,他还是头一个因为照顾生了病的她,而累到睡倒在她床边的人呢!

  借著透进窗内的夕阳余晖,麦晶琳仔细地瞧著他那张搅乱她心湖的脸。就算他正闭眼睡著,她还是依稀记得他那双晶亮大眼,澄澈的眸子仿佛能看进她内心深处一般,总在彼此对视时令她心慌。

  说真的,他的长相一点也不输给新华,两人都是美男子。不过,新华是带点贵族气息的阴柔美,明霆则是浑身充满活力的阳刚美,完全是不同典型、老实说,她比较欣赏明霆这一型的男人,感觉像是身边随时有个大大、暖暖的红太阳可以拥抱。可惜……相见恨晚……闭上眼,她幽幽地又叹了口气,要她移情别恋,抛弃从小喜欢她的新华,让疼爱她的干爹于妈伤心,这种事她做不到。

  “你醒了吗?”在她叹气的同时,方明霆正好也醒了过米,还打了一个不小的呵欠。

  麦晶琳浅笑回答:“嗯,刚醒来。”

  “真糟糕,要照顾病人的人却睡著了……”他自嘲地说了一句,起身改坐在床沿,“现在觉得如何?”

  “好多了。至少在我眼前的景物不会再转个不停了。”

  “那就好。”他才说完,麦晶琳的肚子突然咕噜噜叫了儿声.害她一张脸全红透了。

  “早上到现在都还没吃,肚子还真是饿了呢!”方明霆没糗她,反倒自己先喊饿, “我去翻翻冰箱里有些什么,煮些清淡的来吃吧!”

  她诧异地问:“你会下厨?”

  他露齿一笑: “看不出来吧?人家是‘父兼母职’,我可是‘子兼母职’,从小就是我爸负责买菜、我负责煮饭,厨艺还不赖喔。”

  “真厉害!像新华他就完全不下厨煮……”话没说完,她就自己先住了口这种时候,怎么想她都不该提起男友的名字。

  “他不适合你。”明霆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让她听傻了。房里忽然完全静谧下来。

  因为不知所措,所以她选扦逃避,把他说的当玩笑话听。她干笑说:

  “该不会你也被我传染了感冒,脑筋开始糊涂了吧?胡说八道的。”

  “大概吧?”他耸肩淡笑, “我下去弄些吃的,你再休息一下。”方明霆没有否认她的说法, 只轻轻在她额头留下一吻便离开—在这种时刻,他不想多言惹她心烦,只希望她能安心休养。

  他为什么要对她那么温柔、那么好……抚著头上仿佛还余留温度的吻,麦晶琳觉得这下子好像换成自己的心在发烧,而且还烧得迷迷糊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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