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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花使者 第8章(1)

  两人手牵着手,走出兰花园冷凉的雾室。

  她真的没想到,孝国竟会出现,还特别走进来接她。毕竟,新加坡植物园占地广大,光是其中的兰花园就足足有三公顷,植物园更广达七十四公顷,用走的进来可要花去不少时间跟体力。

  所以,乍然看见他时,她是又惊又喜,大大松了一口气,几乎是迫不及待就跟着他走了。

  雾室外头,阳光照得眼睛昏花,无垠蓝天只有少少几朵白云。

  因为植物园三百六十五天全年无休,开放时间从早上五点一直到半夜十二点,所以不论早晨、中午、傍晚,或是暗香浮动的夜里,都会有游客三三两两悠闲自在的漫步其中。

  走在身旁的孝国,脚步不疾不徐,偶尔看到几株特别的兰花,还会驻足观看,看得很专心。婉丽身为植物学家,又对兰花了如指掌,发现他有兴趣,不知不觉的介绍起来,充当起解说员。

  “这是台湾最常见的蝴蝶兰、这是新加坡偏爱的万代兰、那些香气浓郁的蜘蛛兰,许多香水跟保养品里,都有蜘蛛兰的香气……”说着说着,她语音停顿,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啊,抱歉,这些你应该都知道吧?”他明明也养着兰花。

  孝国却摇摇头。

  “不,其实懂的人是我老爸,我是业余的业余。”他露出微笑,伸手指着一旁花形特异的植物。“像这种花瓣细长又卷起来的兰花,别说是知道名称了,我先前连看都没看过。”

  她笑得很开心,郑重宣布。

  “它叫玛格丽特·柴契尔夫人。”

  他浓眉半挑,确定自己不是听错。

  “英国的铁娘子柴契尔夫人?”仔细看来,以柴契尔夫人为名的兰花,的确显得刚毅、硬朗,特别的茁壮。

  “对。”她轻笑出声,在他身旁就格外自在,先前汪洋带来的不快,早已烟消云散。“这是石斛兰的一种,以柴契尔夫人命名。这区VIP兰花园有许多都以名人来命名,我们还有被命名为成龙和裴勇俊的兰花喔。”

  他朗声笑着,颇有兴趣。

  “成龙跟裴勇俊?演戏的那两位?”成龙他知道,小时候看了电影,还会拿三节棍哼哼哈哈的甩来甩去,最后甩得满头包。

  至于另一个,他虽然不太看电视,但是小妈跟妹妹可是韩剧迷,他耳濡目染,绝佳的记忆力,不知不觉就记住几个韩星的名字。

  “对,演戏的那两位,他们在名人兰花园那边。”婉丽笑着点头,对园里的兰花如数家珍。

  “这三种兰花都是石斛兰。”说起兰花,她就滔滔不绝。“石斛兰喜欢阳光,但是又不能直射,需要适当遮荫,不然会被灼伤。像春石斛又比秋石斛更喜欢阳光,光照要是不够,会生病的,就不容易形成花芽……啊,抱歉,我又离题了!”

  养护兰花的细节多得很,她这么叨叨絮絮的,就怕他不爱听,会觉得无聊,却又太过绅士,礼貌得不愿打断。

  “你不用抱歉,我很喜欢听你说这些。”事实上,她不论说什么,他都爱听。其实是提到兰花的时候,她的双眼彷佛在发光。“你多说一些,哪天我家吃饭的时候,我还能显摆一下兰花的知识。”

  以往,他在意的是兰花的价值。

  如今,他放在心上的,是这个养护兰花的小女人。

  虽然他与她亲近的契机,并非绝对纯良,但是他太受吸引,不论是谁都无法遏止。

  牵着她软软的手,两人走出兰花园,来到植物园的另一区。

  “你有植物学的博士学位,除了兰花,应该还懂其他植物吧?”他问。

  婉丽点点头。

  “嗯,我的专门是兰花,但其他植物多少懂一点的。”她歪着小脑袋,很大的愿意为他解说关于植物的一切。

  “怎么了吗?”

  “我刚刚进来时,经过这里,就一直很好奇一件事。”

  “什么事?”

  “介绍指示上说,这里是姜花园,但是这一株……”

  他停下脚步,指着一棵叶面宽大,成串绿色果实结实系系,从小看到大、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果树,严肃正经的问道:“如果我没认错,这明明是香蕉吧?”

  婉丽忍不住笑出声,顾虑身上的衣衫,才笑得小声一些。她今日的发妆与打扮,已经吸引太多目光,不太符合低调的性格。

  “是,这是香蕉没错。”她大方的为他解惑。

  “果然,我没有认错。”在台湾土生土长,怎么可能认不得香蕉?让他不明白的是别的原因。“但是,既然是香蕉,为什么会种在姜花园?”香蕉与姜,吃来完全不同,无法联想在一起。

  她又笑了,这次笑得停不下来,再也顾及不了四周投来的目光。

  “因为,香蕉是真核域,植物界,被子植物门,单子叶植物纲里,姜目底下的芭蕉科,芭属里的香蕉种。”连串专有名词,从她嘴里说出,简直像是顺口溜,换别人来说肯定舌头打结。

  他兴致盎然,一点都不觉得无聊,最是热衷学习新知。

  “所以,香蕉跟姜是远亲。”他一点就通。

  敏锐的洞察力,让她欣喜的连连点头,好想伸手摸摸他的头,夸奖他真是聪明好学生,非但没有听得晕头转向,还能立刻听出关连,做出结论。

  “没错,它们都被归类在姜目。”她教得兴起,尽量说得深入浅出。“你小时候的自然课应该有学过界、门、纲、目、科、属、种的分类吧?香蕉和姜是同属姜目,下面再细分成不同的科、属、种。你看,它们的叶子,都是这种又宽又大的叶面,其实是很像的。”

  “这一区的叶子,的确都是这样的。”他点了点头,观察着四周,除了植物之外,他还留意着别的东西。“果然,隔行如隔山。”他诚挚说道,喜欢她聊及植物时,自信又滔滔不绝的模样,神色里没有半点畏缩,多想专心欣赏,却偏偏碍于工作,不得不有些分心。

  那张美丽的脸儿,因为他的一句夸赞,就红润起来,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骄傲。种植兰花得到的自信,远比她的外貌多上太多。

  他牵着她的手,牢牢不放,绝续往前走去,不时询问各种植物的名字,让她侃侃而谈,毫无心机的告诉他,这是什么树、那又是什么花,哪种珍奇、哪种寻常,她最喜欢的又是哪一种花卉。

  原本只是要引开她的注意力,不让她察觉四周有任何异状,就算有突发状况,也能设法隐瞒。

  偏偏,听着她悦耳声音,他听得津津有味,真的兴趣浓浓,发现植物世界并不是如他先前想像的那么枯燥乏味。

  两人一路走过满园花草,路过翠绿草坪,经过最受观光客欢迎的天鹅湖,沿途欢声笑语没有停过。迟钝的她很慢才发现,四周的人们竟然都在看着他们。

  他俊朗英挺、魅力无极限,自然是人们注视的对象。

  但是,连她竟也成了目光焦点,绝大部分的男人都在看着她,眼里有毫不保留的赞赏。

  她有些惊,也有些喜,更多是羞怯,想要抽回相握的手,快步走到隐密角落,避开男人的目光,他却不肯放手,以行动宣布她已经名花有主,别人最好快快死心。

  他们走在一起,被羡慕或嫉妒的目光包围,就像是一对在园中散步的情侣,容不下别人打扰。

  以前,她上下班时经过园区,总会在一旁看着,羡慕得胸口发疼。人们成双成对,就连湖里的天鹅,飞舞着的蝴蝶、鸟儿们也有伴侣相随,提醒她独自一人形单影只多么寂寞。

  直到如今,孝国就站在她身边,她的手心不再空落落,而是与他紧握。他们也成了被人注视的情侣。

  甜甜的滋味,在心头漫开。

  这是她期盼多年的梦想,没想到真的有一天,能够由他替她实现。羞怯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是满足与骄傲,小手把他握得更紧。

  她咬着唇瓣,喜悦的感觉像是汽水泡泡,咕噜噜的往上直冒,幸福充满全身,涌上嫩红的唇。

  温暖的风袭来,扬起她的发,露出红润唇瓣上的甜笑。孝国无法克制,忍不住低下头,在她唇上印下一吻,品尝她的甜蜜。

  婉丽吓了一跳,被“袭击”得好突然,脸儿羞红红。她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吻她,更不知道他为什么停止。

  她、她她她不介意,他再度吻她啊!

  只是,这么羞人的话,怎么好意思说得出口?

  两人走出植物园,在停车场找到车。孝国先打开副驾驶座的门,让她坐进车子,却没有随即上车,反而从后车座里拿出一个纸袋,以求婚的姿势在车门边单膝下跪。

  “你穿着那双低跟凉鞋,肯定走得脚疼。”他示意她把脚伸出来,靠在他的膝盖上。“我替你带了平底休闲鞋,可以替换。”

  “你怎么知道我会脚疼?”噢,世上还有比他更贴心的男人吗?只怕开着手机的照明功能,耗尽无数电池也找不到。

  这双凉鞋虽然是低跟的,但是镶着晶亮水钻,还缀着贝壳小花,让她看了就好喜欢,像极了镇长每日换穿,让人目不暇给,又羡慕到咬破好几条手帕的高跟鞋。

  她首次违反原则,穿上有跟的鞋。细细的皮革,比起覆盖度满分的运动鞋,让她觉得脚部好赤裸,但是又舍不得换下,直到脚部开始疼痛,她几乎能明白灰姑娘的姊姊,那种削足适履的感受。

  当他轻捧着酸疼的脚,小心的为她脱下时,她解脱的叹了一口气。

  “新鞋本来就容易磨脚,何况是这种凉鞋,简直跟刑具没两样。”他按摩着她脚部泛红的部分,检查是否被新鞋磨出伤口,确定只是摩擦泛红,才再为她套上休闲鞋。

  婉丽感动不已,心口彷佛被无形的手揪住。

  宽厚的男性大手好温暖,为她换鞋的时候,动作温柔而小心翼翼,不愿意弄疼她,对待她的方式,让她觉得自已彷佛成了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

  只是,灰姑娘的玻璃鞋虽然美丽,却不是每个女人都能穿的。他为她穿上的,不是美丽璀壤却不实穿的玻璃鞋,而是舒适柔软透气的休闲鞋。

  这一瞬间,她才豁然开朗,明白这一生,她一直想要的,不是什么有钱有势的白马王子,而是像他这样贴心又温柔,懂得她的好男人。

  她深深的爱上他了。

  天黑后,城市里的灯亮起。

  午饭过后她再度回到雾室,汪洋还杵在那里,一副她没有陪他吃饭,就是犯下滔天大罪的臭脸。不过,他倒是没有再来骚扰,显得顾虑多多,神经兮兮的模样。

  她后来才听安敏提起,汪洋的保镖不知为什么,双双昏倒在花丛深处,被发现后才醒来,两个人都脸色发白,连是被谁袭击、怎么昏倒的都不知道。

  据说,那两个保镖来历不简单,才能受到汪洋重用,会胡里胡涂的昏倒被拖进花丛里,让汪洋丧失安全感,连带霸气也变弱。

  婉丽不懂来龙去脉,只是很感谢,这么一来汪洋就不会围着她转,更没有机会对她毛手毛脚。

  下班之后,孝国已经在停车场等她。两人没有回到短期公寓,而是去一间餐厅用餐。

  他很贴心的选了一个靠窗,可以看夜景的座位,座位旁有盆栽、雕花的隔板,与旁边的餐桌区隔遮掩,虽然是半开放的空间,却又能保有些许隐私,最是理想不过。

  餐厅里气氛极佳,每张桌子上都放着蜡烛和鲜花,最前方还有真人乐队正在演奏音乐,悦耳而轻柔。

  原本,当她知道用餐地点是高级餐厅时,还想换回低跟凉鞋,免得跟穿着不搭,也显得不礼貌。他却阻止她,说不需要换鞋,他跟餐厅股东熟识,对方已经为他们保留较有隐私的位子,不会有人看见她的鞋。

  这是他的贴心,不让她再有脚痛的可能,免得泛红处真的磨出伤口。

  她心里清楚,感激他的温柔。

  他没有明说,还在嘴上埋怨。“那家伙为了省钱,灯只装了一半,餐厅里光线不清楚,没有人会注意你脚上穿什么。”餐厅努力营造的浪漫气氛,被他说成小气行径,其实都是为了让她放松。

  在他的劝哄与坚持下,她舍不得休闲鞋的舒适,真的就这么穿着走进来。接待他们的服务生穿着燕尾服,即使看见她的鞋,态度一样殷勤有礼,领着两人入座。

  餐厅坐落在很高的大楼上,她一眼望出去,能看到城市大半的夜景,璀璨的灯火无比绚丽。

  “你来新加坡之前都住在镇上吗?”他语气悠闲,若无其事的问起她的往事,神色从容得让人无法起疑。“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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