慌乱的是她对温柔没有招架之力,高兴的是她相信他正在转变对她的看法。
气氛非常奇妙,窗外鸟鸣声混着风吹树梢的声音,室内静悄悄,落针可闻,你看我,我看你,两人眼神嘴角带笑意,都能感觉到有什么不一样了,好像揭开了纱,原本朦胧的一切慢慢清楚起来。
时间慢慢流淌……
直到一个小丫头打破了这份宁静,「康姑姑,大厨娘在等着菜单呢。」
康姑姑暗骂这小丫头没眼色,刚刚多好的气氛啊,她还在想着怎么不动声色的退下去,小丫头的声音却从外面传进来。
就听得萧随英说:「不点菜了,今晚出去吃。」
公孙茉愕然,想着你不吃我要吃呢,这人怎么这样,刚才还含情脉脉的看她,现在连晚饭都不给她吃了。
「康姑姑。」萧随英吩咐,「去给王妃准备帷帽。」
公孙茉一听大喜,「你要带我出去吃饭啊?」
萧随英点头,「今日附近有市集,外头热闹得很。」
公孙茉一下开心起来。
康姑姑以最快的速度取来帷帽,公孙茉心急,自己摘下步摇,把帷帽戴上——遮住了脸,女子就能上街啦。
萧随英情意已动,现在怎么看公孙茉都可爱,心想远嫁两个多月连大门也没出去过,是闷坏她了。
等康姑姑准备好钱袋,萧随英又点了几个护卫暗中保护,牵起公孙茉的手,这便出门了——市集就在附近,走路当散步,坐马车还得准备,不见得比较快。
公孙茉踏出了侧门,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大门,高高的鉴金牌匾写着:敬王府。
红色高门,门口一对铜狮子,公狮戏球,母狮身下还有一头小狮子,夕阳西下,那黄铜粲然生光,两侧的围墙长长的延伸出去,尽头在很远的地方,白墙红瓦,大树探头,端得是雄伟大器。
萧随英道:「这府邸从我十岁起开始盖,盖了五年,直到我十五岁出皇宫,负责监造的是裘大人,当时我的母亲还是淑妃,费了不少心力派人游说,这府邸才盖得如此巨大,比我大皇兄瑜王的府邸还要阔上十箭之遥。」
公孙茉欣喜,这是萧随英第一次主动跟她说起自己的事情,这代表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有了一定的提升,要是有酒的话,这可太值得喝一杯了。
被他的大手牵着,他的手很不像王爷的手,一点都不养尊处优,不但干燥,且充满老茧,他肯定还有习武,写毛笔可写不出这样的茧子。
公孙茉觉得萧随英本人就很梦幻,长得好,气质好,出身高贵,心地仁慈,而且还允文允武,嫁给他真的大大赚到,跟这样的人相守一辈子有什么难的,根本很简单好吗?
觉得开心,她忍不住就笑了出来,哈的一声,等发现已经来不及。
萧随英莞尔,「出来逛街这么开心吗?」
公孙茉可没忘记自己的身分,「我是跟你在一起才这么开心。」
萧随英被这迷汤一灌,只觉得心里舒畅,内心也暗暗奇怪,下午宣和公主来时,他内心还很一般,但现在却觉得暖洋洋。
他的妻子不是普通女子,有智慧,善解人意,东瑞女子跟她不能比。
心里柔软,他忍不住喊了她,「这市集常常有,以后得空,我就带你出来。」
「真的?」语气里藏不住的喜悦。
「一言既出,迦马难追。」听得出她的声音里满是高兴,萧随英道,「我答应你的事情,绝不反悔,王妃。」
就见他的王妃晃了晃他的手,「王爷真好。」
「那是。」
两人说说笑笑,走不到一刻钟,就到了市集入口,入眼皆是摊贩,真所谓:万街千巷,尽皆繁盛浩闹。
这是公孙茉第一次看到东瑞市集,跟现代夜市差不多,两边卖吃的,喝的,小贩大力吆喝,空气中什么香味都有,可以闻到烤香肠的咸香,也可以闻到糖人的甜蜜。
卖梳子的,卖香粉的,还有不少卖小孩子的玩意,木头老虎,木头孔雀等等,都刻得栩栩如生。
人潮来往,摩肩擦踵,夕阳正在落下,市集却充满蓬勃的生命力。
「射飞镖,射飞镖,首饰珠钗,射到就有咧。」
「套圈圈,文房四宝不用买,花十文银子套回家。」
「捏面人,要捏动物也可以,一次五十文,只要不受潮,可以放上好几个月。」
公孙茉开心极了,夜市,好久没逛了。
两人买了烤串,边走边吃,要在市集摆摊,味道自然是好的,新鲜无比,齿颊留香,又买了蒸玉米,古代的玉米跟现代的多汁黄玉米不一样,没那么甜,但有一种朴实的味道,让人忍不住一咬再咬。
「大爷,给夫人买点首饰,俺的金蠲子成色十足,比金子店的便宜几分。」卖金饰的小贩见两人衣饰华贵,拼了命的招呼。
两人都对金子不感兴趣,隔壁摊子是做糖人的,一个一个精致的糖人插在摊子上,有何仙姑,还有三仙翁,白鹤,老虎等等动物也都有,唯妙唯肖。
公孙茉晃了晃萧随英的手,「我想吃这个。」
两人走到糖人摊子前,老头见人上门,热情招呼,「糖人一支六十文,如果有想要的图案也可以现做。」
公孙茉伸手拿了一只凤凰,萧随英取了一只白鹤,然后拿出一颗银珠子给老头,「不用找了。」
老头大喜,见两人牵手,猜测是夫妻,于是顺口说道:「祝福贵人多子多孙多福气。」
公孙茉有点脸红,萧随英倒是坦然——在今天之前,想要孩子是为了给母后交代,但现在却是真心想要一个跟王妃生下的孩子,扶养过程想必是一件有趣的事情,糖人入口,嗯,很甜。
然后突然听到一阵叫好声。
「好字,好字。」
萧随英爱才,公孙茉是好奇宝宝,一听到都忍不住了。
公孙茉藏不住话,「王爷,我们过去看看。」
正合心意,萧随英道:「好。」
随着众人叫好声过去,又拨开几个人往前站,就见是一个三十余岁文人坐在椅子上,正在卷轴上写字画画,画的山水秀丽,字迹有力,旁边一个板子上写着:高庆十年解元汪顺。
公孙茉奇怪,解元考个进士也不难吧,怎么会沦落到市集给人写字画卷轴,这不是大材小用吗?这汪顺写的字太好看了,骨架苍劲,笔画柔润,她这两个月也看了不少字画书籍,都没这汪顺的字迹好看。
她奇怪,萧随英比她更不解,他爱才,于是放下王爷的身段相询,「汪先生既然是举子首席,何以不继续考进士,好光宗耀祖?」
汪顺巴不得有人这么一问,他的遭遇可怜,每每有人问起,赏银就多了一些,他就靠这个养活自己。
汪顺把身子往外挪了些,拍拍自己的腿,「大爷,请看。」
萧随英跟公孙茉就随着他的眼光看下去,刚刚被遮住了没能看清,汪顺挪出来后就清楚了,他膝盖以下竟然是空荡荡,两腿皆无。
萧随英不解,「这跟考试有什么关系,先生考的是进士,又不是武状元。」
「若考上了进士,得上殿受封,可是鄙人又不能行走,如果让人背,对皇上是大不敬,如果爬着进殿,那也是对皇上大不敬,所以顾大人劝鄙人别考了,鄙人还得养活自己,只能在这市集摆摊写字,庆幸邻里好心,有信件都让鄙人代写,代念,赚些微博的收入,幸好鄙人因为双腿畸形,自小被抛弃,孤家寡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不然都不知道怎么养家。」
萧随英皱眉道:「顾大人?是顾行之吗?」
「是顾行之大人,大爷,您可谨慎些,顾大人是二品大员,一般人不能直呼名字的,否则不敬官府也是一条罪。」
公孙茉心下恻然,只是因为不能行走,就这样断送了大好前程,堂堂一个举子第一名,必须在市集摆摊才能生活。
萧随英也是十分不满,顾行之好大的胆子,父皇又不是不讲道理的暴君,轮得到他拿着鸡毛当令箭?于是道:「汪先生可知道聚宝书苑?」
「自然是知道。」汪顺露出向往的表情,「那是敬王给贫困学子的住处,在那里吃喝都不用钱,专心准备考试就好,要是我考试时有这样一个书苑,也不用如此辛苦了,当时为了缴客栈的费用,两天才喝一碗粥……唉,说远了,不提,不提。」
萧随英喊过一个随身侍卫,在那侍卫耳边低语,那侍卫很快点头去了。
然后他又转过头跟汪顺道:「我在聚宝书苑有些人脉,先生明日便去聚宝书苑住吧,这摊子也别摆了,好好准备两年后的进士考试。」
「可顾大人说我这腿不能上殿啊。」
萧随英不便跟他说身分,只道:「光凭先生这手好字,也不该只在市集摆摊,先生先去聚宝书苑,剩下的我会想办法。」
这说得汪顺都快流眼泪,他何尝不知道自己文采过人,但双腿如此,又能如何,小时候被佛光寺住持捡去,教他读书,要他努力,还给了盘缠让他上京,他却是没能功成名就,也不好回去看住持,在市集摆摊就是十年光阴。
但这位大爷是谁?虽说猜不出对方身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汪顺觉得自己可以相信他——他一身富贵,不会特意开自己玩笑的。
自己真能考进士?真能上殿受封?
汪顺想起住持的慈爱,想起自己的状元梦,一下红了眼眶,「若我汪顺有朝一日能有个前途,愿意给大爷做牛做马报答。」
「先生客气,先生一身文采,应该报效国家。」
汪顺知道自己能进聚宝书苑准备考试,这下子也不摆摊了,这就收拾起来,萧随英又喊过一个护卫,让他暗中跟着汪顺,等到无人之处再给汪顺一些银子——重新准备考试,书籍跟文房四宝都要买,那是一笔开销,他看汪顺的衣服满是补丁,觉得他可能没那个余钱,但在大庭广众之下给钱,为免伤人,于是命护卫偷偷给。
离开市集时,公孙茉给萧随英比了个拇指,「王爷仁慈,给人前途,又给人自尊,妾身很是敬佩。」
萧随英学着她比了个拇指,「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叫做『赞』。」
「赞?」
「就是很好的意思,我们南蛮国如果要称赞一个人,最简单的方就是比出大拇指。」
萧随英颔首受之,「王妃的称赞,本王就收下了。」
两人原本说话都是你你我我,现在突然变成王爷王妃,两人都觉得有点装模作样,行得几步,忍不住笑了。
「那你是要找皇上说这汪顺的事情?」
「这事情是顾行之搞鬼,怕是这汪顺文章写太好,碍了顾行之的眼。」
公孙茉奇怪,「顾行之已经是二品大员了,怎么还会碍着他?」
「他多年担任主考,不少举子都会拜在他们下,等考了进士,就变成顾大人提携有方,在朝堂除了甘党程党,另外形成了顾党,这汪顺只怕是不愿意拜在他门庭,文章又有状元之势,所以顾行之报复了一下,谁让汪顺不懂时势。」
「这也太过分了,这可是一个人的一辈子啊……」公孙茉完全不能接受,「就因为他的双腿残缺……」
嗯,说来,东瑞国好像没有轮椅,刚刚汪顺也是坐在长凳上的。
如果她把轮椅做出来,那不就可以造福很多人?
「我想到一个法子让汪顺不用让人背,也不用爬着进殿,不过要有巧手木匠才行,王爷派一个给我行不行?」
经过下午的军人遗孀相亲,所得税之后,萧随英现在完全不敢小瞧自家王妃,「这容易。」
「那你就等着,我一定给你一个惊喜。」
虽然隔着帷帽看不到表情,但她声音满满的把握与得意,萧随英听了忍不住微笑,「好,那本王等着。」
*
金鉴殿。
当萧随英把让军人遗孀与单身汉相亲的方法说出来后,朝臣啧啧称奇。
保守的一派自然觉得不像话,女人就该守贞节,男人死后怎可又跟着第二个男人,但进步改革的一派却觉得大妙。
过去虽然也有遗孀再嫁,但未免都让人看不起,如果由官府主办,至少可以堵住那些愚夫愚妇的嘴。
太常寺吴少卿最是保守不过,连忙阻止,「皇上,微臣反对,女人守节,天经地义,哪有丈夫为国战死,妻子却另外再嫁的道理,说出去四边国家都会嘲笑我东瑞女子不懂礼义廉耻,万万不可。」
苏伯方跟着站出来,「皇上,臣附议敬王,古来男主外,女主内,既然主内,何来养家的本事,丈夫死了,自然得找个新丈夫养活自己跟孩子,想必亡故的将士知道妻小有人照顾,也会瞑目的。」
「那才死不瞑目。」赵大都护年纪一把,气得脸都红了,「要是老臣死了,老妻改嫁,老臣做鬼也不会放过她。」
长生侯道:「非也,那是赵大都护年纪大了,儿子都三十几岁,能自力更生,如果倒退三十年,赵大都护才二十岁,赵夫人十八,几个少爷都两三岁,赵大都护是希望一家饿死,还是再嫁保命?」
赵大都护大声说:「一家饿死也比再嫁强。」
焦侍中摇头,「要死赵大都护自己死,赵夫人跟赵家几位少爷未必愿意。」
殿上百来个文武官员,品级低的不敢发表意见,品级高的你一言,我一语,为了军人遗孀再嫁问题吵得不可开交,保守派有保守派的说法,进步派有进步派的立场,双方各执己见,无法说服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