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洪亮的大嗓门传来,何千仪和于季昂双双转过身,看见一个穿着工人制服、头戴工地安全帽的中年男子笑呵呵的走过来。
“洪哥。”于季昂朝他挥了手。“我带了个朋友过来看看,对了,工地这边没有什么问题吧?”
“由我这个老工头当监工,不会有问题,进度也赶得上,你呀,不用花时间担心工地,连约会都跑来这里,这样漂亮的女朋友会不高兴的。”
何千仪看见洪哥热情的拍着于季昂的臂膀,留下很明显带着灰尘的手印,但他一点也不在意,看得出来他们感情不错。
这似乎跟她记忆中的于季昂不一样,就算他没有高高在上,至少不该是这般的入境随俗,和工地的工人称兄道弟。
不过对方像是误会了她和于季昂的关系。
因此她开口解释,“抱歉,我不是他女朋友。”
“啊,不是喔?”洪哥愣了下。
“我是天一广告公司的总监,我叫何千仪,请多多指教。”她微笑地自我介绍。
洪哥看了看于季昂,然后又看着她。“你真的不是小老板的女朋友?”
“不是。”她坚定回答。
“那何小姐有男朋友吗?”
洪哥突然这么问,让何千仪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是她私人的事情,她不想公开讨论。
忽地,洪哥朗朗大笑,“没有回答就是没有男朋友的意思,那何小姐,我介绍个男朋友给你,就是他,于季昂小老弟。”
他要介绍于季昂给她?她几百年前就认识他,然后她看到洪哥力道不小的拍打着于季昂的胸膛,那张俊颜深笑,看起来像是不反对洪哥的瞎起哄。
“何小姐,我告诉你,我们小老板真的是一个好男人,前阵子我们有个工人的母亲住院,小老板送上一个大包慰问金,让那个工人可以好好工作。还有,前一阵子开学日,有几个工人缴不出孩子的学费,都是小老板帮忙解决,这些事情看起来都是小事,但一个大老板对我们工人这么照顾,全台湾找不到第二个了。”
于季昂没想到洪哥会提这些事。“洪哥,我只是做我该做的事。”
“所以你是个好老板,就跟你父亲一样,都很照顾我们。”洪哥继续说:“何小姐,我们小老板真的是个优秀的少年家,如果可以嫁这种尪,包准你一世人幸福快乐啦。”语毕,洪哥还竖起大拇指。
何千仪僵着脸,语气冷淡。“于总经理,我想我大概知道你要的东西了,没事的话,我就先回公司,我会再和你的秘书联络,两位,再见。”
看着她突然说再见,洪哥一脸困惑。“漂亮的小姐跑掉了,我有说错什么吗?”他刚刚说的都是实在话啊。
于季昂并未阻止她,只是看着她坐上出租车离开。
“小老板,你是不是喜欢那个何小姐?我就是看得出来你对人家有意思,所以刚刚才会一直想把你们送作堆,没想到她会突然落跑。”
“谢谢你的好意。”
想起她刚刚绷着脸离开,从重逢后,她都是这样的表情,然后左一句于总经理右一句于总经理的喊着,他们似乎连普通朋友也称不上。
可是,当年他们是那么的深爱着对方,她真的都忘了?
直到现在,他仍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情形。
那晚,纽约的天气很好,夜空中挂满着晶亮的星星,看得出是个好日子,他去参加他的指导教授汤.史密斯举办的派对,本来放下礼物就要闪人的他,一见何千仪走进来,他的目光便被那张精致美丽的脸蛋给吸引,心也是……
七年前
在美国纽约市郊的一栋豪宅里,正举办一场生日派对,男主人汤.史密斯是知名大学的建筑系教授,而他下个月将正式成为该校校长,这是该校第一次由建筑系出身的教授担任校长,可说十分风光,因此这场派对是非常热闹,许多人都前来祝贺。
于季昂风尘仆仆的赶来,不过他还是迟到了,不久他就可以拿到硕士学位,汤.史密斯是他的指导教授。
他一走进派对里,马上吸引不少目光,不只是因为他迟到了,或因为他是汤.史密斯最得意的学生,而是他那张出色的俊俏脸庞,因此尽管他的打扮有些不合礼节,西装外套连扣个钮扣都没有的大大敞开,领带位置也有点歪斜,但放浪不羁的潇洒形象,让他看起来多了份狂野的性感。
“学长,你迟到了,先喝杯饮料。”和于季昂同组的学妹章苹拿了杯饮料给他,她是在美国出生的华裔,比于季昂小两岁。
“谢谢。”他喝完之后,顺手将空杯放到服务生的端盘里。“我会迟到还不是那老家伙搞的鬼,给了我一堆额外的工作。”他口中的老家伙正是派对主人,他们师生之间的关系犹如父子。
老家伙不客气的向他开口要生日礼物,是三张设计图,真是的,老贼一个,而他上个星期已经赶出来给他了。
“那是因为你是教授最得意的学生。”章苹笑道,今晚她穿了件粉紫色低胸小礼服,脚上穿的是同色系的高跟鞋,看得出有刻意打扮一番。
“别说了,那老家伙在哪里?我跟他说一声之后,还要赶回工作室。”他有自己的工作室,除了硕士班的课业外,他还会参与一些大型建筑物的设计,因此很忙,幸好他即将毕业了。
“学长,你这么快就要走了?”章苹讶异,“可是待会儿舞会就要开始了,你不留下来跳支舞吗?”
“不用了,我都快忙死了,哪来闲工夫去跳舞……”于季昂说着说着,话停了下来,因为他的目光被一名从大门走进来的东方女孩所吸引,那是一张精致美丽的脸蛋。
他看见她手上拿着礼物,向四周张望,像是在找人,然后立刻吸引“苍蝇”围了上去,真是碍眼。
“学长?”
“章苹,你的建议不错,我应该跳支舞再走的。”他朝她笑了笑,然后走向那让他目不转睛的美丽女孩。
“嗨,美女,需要帮忙吗?”
何千仪看着突然走到她面前,朝她笑着的白人男子,大概二十来岁,想必也是汤.史密斯的学生吧?
她对这样的搭讪不太感兴趣。“不用了,谢谢你。”
“看你好像在找人,我帮你。”
“我可以自己找。”
“我帮你一起找会比较快,对了,我是亨利,你呢?”
看不出她在拒绝他吗?正当她想开口说明白,有人抢先说话了。
“抱歉,她是我邀请的朋友。”
何千仪看着说话的男人,她认识他,于季昂。
亨利看了看,轻摇着头,然后离开。
“我该跟你说谢谢吗?于季昂先生。”其实她本来要自己开口赶人的。
“你认识我?”他笑问。
“你是史密斯教授最得意的门生,我想今晚在这里的宾客,应该不会有人不认识你吧?”
好友凯琳是史密斯教授的女儿,她和教授也见过几次面,他是个慈蔼的好父亲,凯琳给了她邀请卡,本来她的室友晓娴要陪她一起来,但她临时闹肚子,只好由她一个人送礼物过来。
大概在半年前,史密斯教授举办个人美学作品展的时候,她曾去参观,当时有媒体采访教授,教授不忘向大家介绍他的得意门生于季昂,后来她听凯琳说过,于季昂跟她一样是来自台湾。
“谢谢你的赞美。”个性不忸怩做作,加分!“你的名字?”
她刚刚有赞美他吗?算了,她无所谓的笑了笑,“我是何千仪。”
不愧是被他看上的宝贝,笑起来非常自然美丽,让那张精致小脸看起来更加动人,他完全不掩饰对她的欣赏。
何千仪不是没有注意到眼前男人的灼热目光,他对第一次认识的人都这么热情吗?
此时大厅里的主灯暗了下来,柔和的音乐响起,来宾们自动分成两边站,然后由男主人汤.史密斯牵着妻子的手,为来宾们献上开场舞。
一曲舞毕,汤.史密斯和夫人谢谢大家给的热情掌声,他也希望今晚来宾们玩得愉快。
当音乐再响起,于季昂已经迫不及待的邀请身边的美丽人儿一起共舞。
“不用了,事实上我不太会跳舞,我把礼物拿给教授后就要先走。”至于凯琳,因为找不到她的人,再用电话告知好了。
“等一下。”他阻止她的离去。“我今晚没有女伴,就当作我刚刚替你赶跑搭讪者的谢礼,所以,陪我跳一支舞吧!”
他没有女伴陪他跳舞?她严重怀疑他在说谎,因为不知道有多少女孩看着他们,她们当然不可能是看她,目光焦点是谁很清楚。
她可没有兴趣成为会场上的女性公敌,正当她打算拒绝,于季昂却早她一步,伸手拿过她手上的礼物,交给刚好经过的服务生,请他帮忙拿到礼物区去,接着大手勾抱住她的小蛮腰,两人旋转了一圈,舞向舞池。
何千仪有种被赶鸭子上架的感觉,刚刚那突如其来的转圈,让她吓了一跳,想起教授说他是个风趣的小子,她倒觉得是疯狂。
记得凯琳说过他是个万人迷,她忍不住想笑,大家迷上他哪一点呢?不过是个怪人罢了。
算了,她也不想欠人家什么恩情,尽管那是他自己说的。“于季昂,我只陪你跳一支舞。”
“好。”他应允得很快。“东边跳一支舞,西边跳一支舞,南边跳一支舞,北边跳一支舞,最后外边再跳一支舞。”
男人耍着无赖的风趣话语,逗笑了她。
这男人真的是凯琳说的万人迷?除了那笑容看起来是,其它的都算疯狂,不过不让人觉得讨厌就是了。
见美女笑了,那自自然然的笑容,可爱度破表,于季昂看得心花怒放,他从来没有过讨好谁,就算是老家伙也一样。
但此刻,他觉得他对她的刻意讨好,很值得。
一整晚,他们两人就像是“黏体婴”似的,走到哪黏到哪,就算不跳舞,也是在一旁说说笑笑,彷佛在无人之地,不过都是万人迷在搞笑,只为了博美人一展欢颜。
大家都看得出来,于季昂对身边那位美丽的东方女孩迷恋不已,因为一整晚他的视线都只在她身上,气坏一票万人迷粉丝团,亏她们个个精心打扮。
也有人觉得他们是很速配的一对,毕竟男的俊女的美,画面怎么看都美。
那晚,在于季昂送何千仪回公寓时,他们互留了彼此的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