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
“痛吗?”平常女生应该痛得大哭大叫了,她却只是轻微的抖着,那颤抖几乎不可察觉。
她闻起来干净,还有一股似有若无的香气,他试图辨认,却发现那香气不是他身边那些演艺圈人会喷的香水味。
可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张驭晓感觉到孙立言本来贴放的手慢慢掐紧他,脸蛋苍白如纸,为了不让痛苦从眼中满溢出来,宛如薄翼的眼睑泛起皱褶合上。
“难喝的咖啡,要穿马甲小可爱都随便你,你的小胸部也很好看,我以后不会再管你穿什么,你泡的咖啡我也会忍耐。”
“你放我下来……”这家伙在碎碎念些什么?谁要他忍耐了,他想喝,还得看她愿不愿意泡,还有她爱穿什么是她的自由!“你给我走慢一点……”
感觉得出来他已经极力在放轻脚步,但是不管他多么小心,只要迈步就会牵扯到她的伤处,血渗得厉害,她甚至听得见血管里的血从伤口流出去的声音,哗啦啦、哗啦啦,水利局的工人要是挖断马路上的水管管线,那水,应该也是这么个浪费的吧。
“大胸部看了晦气,真的!”张驭晓还在竭尽所能的转移某人的心思。
她抬起渐渐发软的两指压住他的嘴。
这男人没安慰过人吗?想转移她的注意力,却连自己一向自若的表情都变得狰狞了也没发现。
因为愧疚,这么自我的人为了她退让了,他应该不知道自己退让了什么吧。
尽管很不想让他看见自己的弱点,但不可否认,他拙劣的安慰的确转移了她不少注意力,再坚持下去也没有意义,就软弱一回吧。
“不会有事的,我马上送你去医院,我有认识的医生,他医术高超,就算死人也能救活。”把她放进车里,系好安全带,张驭晓立刻松手,关门,迅速跳上驾驶座,踩下油门,车子以极快的速度飙出巷子口。
眼睛看着前方的路,一手掌握方向盘,另一只手把孙立言冷冰冰的手往自己的大腿上放,再反过来盖住她。
“很痛的话就掐我,掐到你解痛为止。”
他是真心在担心她吧,认识他以来,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眼睛长在头顶上的狂徒似乎不那么讨人厌了。
不过,犯了失误,这次的报告书要写不完了……
***
当孙立言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在病房里。
价钱很不朴素的病房。
她在这里躺了三天,被伺候得非常周到。
根据医生的说法,她得躺上一个月。
那个混蛋下手这么重,下回让她撞见,一定不饶他!
没有按铃叫唤,这个安静过头的病房就不会有多余的人进来,苍白的空间,响着维生系统近乎单调的声音,她讨厌医院,合上眼睛,把MP3的音量开到极致。
张驭晓开门走进病房,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戴着耳机,微皱着眉头的孙立言。
他的脚步很轻,即使地上踩的是厚厚的地毯,还是怕发出一点声响吵到她。
走近床沿,肆无忌惮的瞅着她。嗯,脸色还有点白,但起码恢复了些血色,躺在床上的她看起来更小只了。
老实说,在他这圈子的女人有哪个不是正妹?身村一流,脸蛋完美,闯荡演艺圈,这些都是基本配备。
而她呢,几乎是不笑的,很认真、很安静、很傻气,对工作的执着,甚至让他感觉到压力。
所以他从来没正眼看过她。
她个子很小,一百七不到,小小的脸带着几分英气,仔细的看,眉型柔顺当泽贴额而长,瞳孔清澈透明,还有……他想起来,一般人的眼珠是带褐色,她是剔透的黑宝石,骂他的时候会亮晶晶的,像浸水的葡萄。
她原来长这个样子。
忍不住往她短短的头发摸去,忽然某人的眼睛毫无预警地打开。
其实他一进门,她就知道是他来了,那步伐、那身上的古龙水,这几天熟到不能再熟。
当场被人赃俱获,要缩回手吗?不,张驭晓很大方的摸了摸。嗯,如他想像的柔软。
“你这是做什么?”怪异的感觉滑进孙立言心底。
“头发上面有脏东西。”
明显的不信。
这种坏心眼的巫男哪来的好心?肯定有鬼!
窄版紧身牛仔裤,黑色整排钉子中筒靴,长款军用大衣,耳垂两排钻石耳钉。
戴着大墨镜见人,看起来似乎力求平民打扮,其实不然,他就算只穿一九九元的衣服出现,依旧给人鹤立鸡群的感觉。
那墨镜遮去他半张脸,光天化日下出门,不想被包围,要躲粉丝,可想而知,他的自由少得可怜。但在这里——
“麻烦你把墨镜拿下来,这里光线很充足,我不是你的粉丝,不会骚扰你的。”
瞧瞧,人精神了些,立刻无视他Boss的身份。不过虽然腹诽,张驭晓还是拿掉了墨镜,露出招峰引蝶的脸来。
“你在听什么音乐?”她不执勤的时候几乎都在听音乐,他看过,远远的。
戴着鸭舌帽,身穿棉T、连帽外套、贴身裤搭着牛仔短裤,脚穿布鞋,就像一个小男生。
她不跟其他保全在一起,似乎很喜欢白屋外面那片松林,每次回来,衣服上面会夹着掉落的松针。
他要求她随传随到,所以她能拥有的闲暇时间很少,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记得那看过的印象。
“要听吗?”看在这几天他天天来医院报到的份上,她难得主动示好。
“我对音乐的要求品味是很高的。”
孙立言把刚从耳里掏出来的耳机作势再塞回去——
“唉,不要这样。”他捞过耳机,放入自己耳里,可眼光不由自主的由她包裹着层层纱布的小腿延伸到两只脚板。
那脚趾圆润的脚底下,有他看过因为长途奔跑几乎磨破一层皮的惨不忍睹模样。
为了到处找他,拼了命的找,这么奋不顾身,有哪个女人这么傻?
送她进医院时,她痛得死去活来,甚至晕过一次,可是从头到尾没掉过一滴眼泪,这女生的强悍,实在出人意外——也令人心疼。
他得死命的告诉自己才能把眼光从她的脚上移回来。
“很痛吧?”
她笑了笑,说的却是——“谢谢你送我来医院。”
“我也谢谢你救了我。”迟疑了下,他非常难得的向别人致谢。
“那是我的职责。”
“你对自己的职责都这么拼命吗?”那么的义无反顾。
这年头说要拼命的人很多,真的拿命去拼的人却没有。
“得看跟着的是什么样的老板。”她意有所指。至于他,她只是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也没想到他一离开自己的眼皮下就真的出事了。
想不到张驭晓伸手把她的头发揉乱,一想到那么爱穿热裤的她,歉疚难过的情绪都浮了上来。
“我是好Boss,不过你不会后悔牺牲一条美腿,我的好以后你会知道,先说好,可不能上瘾喔!”
“老王卖瓜,而且这种支票一点也不可靠。”她边躲魔掌边唾弃。
“老王的瓜可也是要经过GAS标章认证,消费者才肯买回来的。”经过辅导检验、管制,就跟猪肉得经过CAS认证的意思是一样的。
孙立言索性翻身,来个置之不理。
不管他这粒瓜是冬瓜西瓜南瓜北瓜还是胡瓜,少理为妙!
“要不然我顺便找个整形医师帮你整一整,要恢复光滑幼嫩也不是不可能。”
她的反应是充耳不闻。
张驭晓也不以为意,自己找了张椅子搬到床前坐下,并没有拔掉耳机,就这样和孙立言面对面,听着同一首歌。
空气中有那么一段时间是停止的——只有光尘在空气中弥漫跳舞。
“这MP3里怎么听来听去就只有一首歌?想不到现在还有人在听他们的歌。”张驭晓的神情很淡,但仿佛还带着一股悠远的思绪。
“‘狂潮’可是亚洲天团,怎么到你嘴里好像很过时似的?你们同是音乐人,没有不知道的道理啊。”
音乐从来没有过不过时,只有经典与否。
“一个已经解散的摇滚Band就跟散沙没两样,现在的粉丝见一个爱一个,用过就丢,恐怕早就不记得,像你这么长情的才少见。”对明星偶像情长,那么是不是也代表她对感情也很执着?
“他们一路跟着我走过来,陪我度过很多时候,在我心里,他们是最特别的,当我失去爹妈,剩下一个人在瓦砾堆的时候;当我在军校里一个人都不认识的时候;当丛林战我以为会死在伙伴的枪下时;在我迷路,困在沙漠,以为会渴死的时候;当我遇到难关觉得快要过不去的时候,都是他们的歌声安慰了我,你觉得我有多么喜欢他们?”
她偏过头,望着窗外医院的庭园,院子外面有一棵不知的树,风吹过树梢,叶子窸窣作响。
张驭晓知道他的粉丝多如潮水,但是他无法确定是不是有人像孙立言喜爱狂潮那样的喜欢他。
这让他想起了过去年少的时光。
“为什么当保镖?”他忍不住问。
“那你为什么要当歌手?”她反问,侧着脸的她半身仿佛镀着阳光,像个天使般。
“因为不想浪费我这张脸啊。”他一如往常般的嘻皮笑脸。
“我是战争孤儿,没得选择。”她轻描淡写的带过。
在爆炸中失去所有,包括外交官的爸爸、妈妈、弟弟、妹妹,所有她上一秒还熟识、在聊天、或道别或是微笑以对的面孔,一瞬间全化为乌有。
她不明白老天留她这条命要做什么?她在瓦砾废墟中被好心逃难的人带到避难所,最后进入政府供应食宿学费的军校,在那里,她学会的就是为国家杀人、救人,她支援过不同国家,参与反恐及武装解除行动,后来高层内部发生分裂,一向照顾她的格斗教练问她要不要跟他出来,她答应了,于是有了黑水武装保全。
他伸手,用手背贴着她的脸颊,就这样放着,什么话都没说,只是那双冷星般的眼睛涌现没有人见过的真挚情感。
“你很了不起,我很遗憾……”
“我不需要同情,我很喜欢我的工作。”孙立言心神一震,立即把脸转开。她有些懵了,他的手心很暖,那股莫名的暖意似乎渗进了她的心底。
战争对许多文明国家而言是一种不必要的罪恶,可是也有很多国家拿战争当幌子,做为惩恶的手段。
孤立无摇的人,求救无门,求偿也无门,她走的这条路,救一条命算一条。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也是孤儿。”张驭晓的瞳孔有些黯然,“我是跟着祖母长大的。”他显然比她幸运了些。提到了祖母,他的语气中有抹掩饰不住的温情。
孙立言点了点头,什么都没说。
他们是主从身份,只相处过几天,接触的时间要不是硬碰硬,就是玩躲猫猫,如果扣掉事发当天还有住院这几天,他们比较有互动的也就是现在这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那么面对他,她那卜通卜通跳的心是怎么回事?
这几日他天天来医院报到、来看她,只能说他的确是个有良心的雇主。
她怎么能够因为这样就觊觎起鲜美的他?显然医院单调的生活会让人变得脆弱。
人呐,要懂得趋吉避凶,追求平安,喜欢上太帅的男人则叫自找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