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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现世 第四章

  “姑姑,小白生小孩了!”小宇从他房里冲出来,边喊边跑找巫主庭。

  “小宇用走的!小心摔倒。”瞧见侄子脚不沾地的跑步方式,巫主庭吓了一跳。

  “姑姑快来看看啊!”小宇又叫又跳的跑到可战前,直拉着巫主庭往里面走。“小白生了五个小小白。好厉害喔!”

  小白?那只兔子。巫主庭恍然大悟。

  虽然她曾经想说趁小侄子不想养宠物时,就把它解决了变成现银,不过最近事情太多,再加上山谷外的妖怪数量增加得越来越令人担心,她都忘了小白兔这件事。

  小宇养了白兔才十天左右,它就生了一窝小兔,难怪当初她总觉得那只兔子稍微胖了些,原来她还以为是山里的草叶茂盛,才会让那只兔子吃的圆嘟嘟。

  小宇高兴地拉着巫主庭,嘴巴不停歇的述说这几天喂养兔子的情况。

  黑衣男子饶富兴味的跟在这对姑侄身后,也往里边走去。

  巫主庭让小侄子牵着走,负责家中经济的她同时也算起账来了。

  “嗯,买那只兔子花了六钱银子,现在它还是值六钱。多了五只小兔子,喂些青草野菜的,五只全部养大,花不到多少钱。留下两只给娘和小宇各做一条过冬的兔毛围巾,那还有三只可以卖,扣掉本钱还赚了一两八钱。”巫主庭满意的点头。意外之喜啊,今年的冬天好过了。

  “什么事这么开心?”黑衣男子问。

  “当初没炖了那只兔子吃,真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呵呵,没想到就这样养着那只小兔子,居然越养越大,财源滚滚啊!”

  “为什么?”

  “吃了那只兔子,它就只值六钱银子,吃掉了,就没啦。现在把它养着,生了五只小兔子,连同原本的母兔,总共值三两六钱银子。就算我不拿去卖钱,兔子也从原本只能吃一次,变成能吃六次。划算啊!养得好,养的太好了!”

  黑衣男子指着下巴思索。算账的事,他没兴趣,但是他对吃的事,兴致可高了。直接吃掉,只能吃一次;慢慢养着,就能吃六次。嗯,听起来很划算……

  走在最后的他一边思索一边瞅着巫主庭的背影。

  养着比较划算……

  ——————————————————————————————————————————

  由于养兔子赚了一笔意外之财,再加上黑衣男子预付了两百两银子的住宿钱和餐钱,巫主庭这几日忙着指挥村民,在山谷里靠近有缘客栈的地方,开出几块空地,搭建猪舍,打算喂养家禽家畜。

  村子里的鸡鸭有限,羊只更少,有缘客栈即使愿意收购,村民也不可能全卖了。既然黑衣男子打算在客栈多住一段时日,那么光是他每天吃掉的肉量就非常惊人,猎户们打来的猎物已经喂不饱他,总不能每天都让王伯走上半天路,去城里买肉回来。

  巫主庭干脆拨出一百四十两银子,请王伯和谢大哥去城里搜购一些猪羊鸡鸭,还买了一头牛回来。不过,牛当然不能吃,那是给村民共用,拿来耕地的。多了牛只帮忙耕地,山谷里还可以再垦出十几亩荒地来种田。

  巫主庭开始认为其实让半神半兽半妖魔的他住在这里,似乎也不错。他一个人的食量抵得上六个壮汉,而且特爱吃肉,那等于是客栈同时来了六十个人的收入!呵呵,只做他这一笔生意,不知道是客栈往常清单生意的多少倍了。现在她还能够有余钱接济山谷里三户孤儿寡母、老病的人家。

  如果他再住上两个月,那她就能再存下足够的钱,再去买一只牛回来。这样能开垦的农地就更多了,也许这两只牛,还能生下小牛呢!

  至于那两百两银子是怎么来的,他带着银子回来的那天,她没闻到血腥味。为他,他说是去一个当官的家里拿的,那个官很有钱。一个当官的被他说很有钱,要嘛是这个官本来就家底丰厚,更可能的是那人是一个贪官!就当作那个官破财消灾好了,那个官该庆幸没出人命呢。

  巫主庭对官员没什么好感,因此心安理得的收下那二百两银子。

  如果他能朝廷里的贪官全部吃了,也许大宋会有救吧?

  唉,想太多,算账吧。

  正当巫主庭喜孜孜的打着算盘,觉得未来十分美好时,赫然发现——

  “天啊!你拿着什么东西?”她发现他手上拿着一个极眼熟的东西走过去。

  “书。”黑衣男子朝她甩一甩泛黄的书册。

  “那个我家老祖宗的书!”她瞧见那本在他手中颤动的“降妖全录”,它应该摆在她房里的书柜才对。

  “是吗?这本我还没看,不清楚。”

  “不告而取谓之偷,你这个小偷,还我!”巫主庭一拍算盘,算珠发出一声清亮声响,她冲上前要抢回老祖宗的珍贵手札。

  他把书举高,不罗嗦的道:“我要看,借我。”

  “你看这本书做什么?”她跳,又跳。摸不到书,可恶!巫主庭连忙搬来旁边的凳子,站上去,伸长手臂——

  他干脆腾空飞起来,就这样坐在半空中。

  “你你、你快下来!”巫主庭气急败坏的喊。

  “不过是一本书而已,看看有什么关系。而且我跟你借了。”

  “我没同意!我没同意你还拿去,这根本是强盗!”

  “强盗就强盗喽。”他丝毫不在意,就这般坐在半空中,翻开书的第一页,开始看。

  巫主庭深怕他看到老祖宗写封印他的那篇文章,到时他一怒,把书给烧成灰,她找谁哭去?于是她赶紧转移他的注意力。

  “好好地,怎么突然想看书?”她战战兢兢的问。

  “无聊呗。有些书而满有趣的。”他打了个呵欠,翻到第二页。

  “你识字?”

  “废话。不然我拿着书看做什么?”

  对了,她之前就觉得奇怪了。“你懂论语?”他曾经引用过论语里的句子,虽然他解释的方式跟私塾先生有些不同,然后听得出他对论语了解得颇为深入。

  “学的。”他翻到第三页。

  “跟谁学?”谁有胆子教这只半神半兽半妖魔读书?

  “孔夫子。不过,论语不是夫子写的,是他说的。”

  “我知道。是孔子弟子与再传弟子写成的,书里纪录着孔圣人教学时的言行。你跟孔圣人学书?”

  “有时候太无聊,我会自己找些事情来做。有一天,我在人间闲逛,发现夫子很亮很亮,他身上有一种光,跟你的罡气的光不大一样,是一种很舒服的温和,让人很想接近的光。所以我就跟其他人一样,拿了两条肉干,去当他的学生了。直到他死,我才离开。”

  他居然是孔圣人的三千弟子之一……最伟大的教育家孔圣人,怎么没有彻底教化这只妖怪呢?教育好像还是很难改变一个人,不,是一只妖的天生性格?是因为他遇到孔圣人时,他的个性、思考已经成形固定了吗?

  他说孔圣人会发光,咦?“你没吃了他?”

  黑衣男子淡淡的看了她一眼,仿佛她提出一个多么荒谬的问题。“孔夫子不能吃。他身上有着很强的天命保护,他活着有很重大的意义与使命。”

  “也对。如果你吃了孔圣人,那就没了之后的春秋经、论语与儒家流传。”

  他翻到第四页,继续看。

  巫主庭看见他超快的阅读速度,心惊惊、胆颤颤。“你说孔圣人有很强的天命保护,既然他有天命,为什么孔圣人没被君王重用呢?”

  显然黑衣男子对这问题颇有兴致回答。他把眼睛从书里移开,说道:“夫子当上高官,就不会你说的儒家了。”

  “不懂。孔圣人当官跟收徒讲学有什么关系?”

  “还记得我跟你说的善与恶吗?”

  巫主庭点头。

  “国君不重用夫子,夫子周游列国仍没得到君王或是大臣的赏识,无法施展抱负。这对夫子来说,也许是恶。但是就因为他不当官,无事一身轻,才能把所有心力都放在讲学上。也因为不当官,他想留下什么东西给后世,想影响国政,想把他的思想传出去,就必须另寻它途,所以他就讲学收徒,把一身学识传诸于弟子。因此夫子没被国君与大臣赏识,这对三千弟子对天下对后世,这是善。这中间的过程其实很复杂,我只是粗略的说给你听。”

  闻言,巫主庭陷入深思。所以孔圣人的天命不是被国君重用,而是讲学收徒。不当官,对孔圣人而言,是小恶;对天下,是大善。

  “夫子的天命保护,不是保护他当官,而是寿命。”

  “寿命?”

  他笑了笑。“你知道夫子活了多久吗?”

  “不知道。”巫主庭摇头。她小时候,私塾先生没特别说过孔圣人活多久。

  他笑了笑,引了一段论语:“‘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逾规。’夫子活了七十多岁,比别人还要长久的生命,使他领悟的道理比别人更多更深,能够做的事情也比别人多。”

  “七十多岁,孔圣人的确活得很久。”巫主庭点头同意。

  人生七十古来稀,孔圣人活到七十多岁是相当高龄的寿命,再加上春秋时代,国与国之间的勾心斗角和战争,也是颇为频繁。世道不宁,百姓的生命随时收到威胁,孔圣人仍然那般长寿,的确不容易。

  “如果没有天命的保护,夫子在周游列国时,多次被困、遇险,还有许多执政的重臣害怕他的才能,想要致夫子于死地,那些种种险骇之极的情况,早就够普通人死上十次了。”

  “孔圣人遇险时,你跟随在他身边吗?”

  “我在附近,不在身边。那段日子很有趣,虽然我只跟他们一起生活十多年,但是我学到许多有趣的事。原本我没打算在同一地方待那么久的,只是就这样一天一天的在夫子附近,有时听他讲学问,有时听同学讨论夫子的话。知道夫子死了,我才发现我居然在同一个地方待了十几年了。”黑衣男子脸上带着一抹回忆的淡淡柔和。

  在他六七千年的生命之中,十几年的时间只是沧海一粟,但是那是他第一次跟一群人相处在一起,不复过去的独来独往,听着别人的想法,说出自己的想法,有人回应有人争论。渐渐地,他会跟那群同学一样,回应别人的话、争论彼此理念的不同。

  那十多年的时间,让他体会了跟以往不同的生命价值。在漫漫的生命岁月里,他很少回去会想过去的事,一部分是过去的日子跟现在的日子差不多,只是偶尔他会想起那段住在人群里的岁月。

  他最喜欢夫子对他露出赞许的笑容了。那些年,为了得到夫子的称赞,他会认真的听夫子讲学,会潜心研究学问,会思索一些他从来没想过,看似复杂又看似简单的人生问题。只要能听到夫子讲学,他就觉得浑身暖洋洋的。为了能更好的隐藏自己的身份,他忍了十多年都没有吃人,就是怕身上的血腥味会泄露些什么。只要能待在夫子身边,那些忍耐不算什么大事。

  突然,黑衣男子停顿了下。

  不对,他记得自己的本性不是那样。黑衣男子发现了矛盾之处。

  他喜欢自由自在,不喜欢束缚不喜欢忍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别人的意见根本不重要。他喜欢一整天晒太阳就晒太阳,太阳落下就换月亮,他喜欢在大海上、高山里奔跑,肚子饿了就在附近找东西吃。有时在海上瞧见又圆又大的满月,他就在海平面上迎月跳舞,跳着古老的祭月舞。

  有时候想睡觉,就在深山里找个大洞,呼噜噜的睡个几年、几十年或几百年。然后再瞧瞧人世间跟他睡前有什么不同,顺便找找夫子转世了没。这次,他会早早的就去当夫子的学生,如此一来,他们就能多相处三四十年。他会每个月都打下两头山猪送给夫子,让夫子称赞他学问很好,身手很矫健。

  可是,他找了好久,都没找到会发光的夫子,只找到这个会发光的小巫师。

  巫主庭见他沉默了一阵子,似乎若有所思的模样,于是大胆的问:“你在想什么?”巫家人除了她和小宇,其他人似乎都不敢和他说话,连看一眼也怕。只是她发现他对自己颇有说话的意愿,只是她找他搭话,他都不会三言两语的打发她。是因为他不怕他吗?可是他对她、对小宇说话的神态,两者是不同的。为什么呢?

  “没什么,只是越来越有清醒的感觉。”他淡笑。

  “清醒?你今天还没睡啊。”

  “之前被压在石头下,睡了一百多年,又半睡半醒了几十年。破除封印后,脑袋有些晕糊糊,思考东西不像以前那样利索。醒来快一个月,现在脑筋清楚多了。”

  巫主庭精神一振!难怪她觉得他最近的行为与眼神有细微改变。他以前就像全凭本能在生活,喜欢的直接,生气的直接,任性的更直接,眼神清澈中带有一丝妖异。前几日,他带了二百两银子回来,她原先还以为他会人才两得,顺便把那个人吃了,喂饱肚子。岂知,他竟然没吃。

  他最近的眼神,清澈依旧,却多了一抹若有似无的沉着。言谈间,他会引用论语、道德经这般具有智慧与哲理的书籍,感觉上像是任性中多了一些理性。

  “既然你脑筋清楚多了,那么你该知道当年老祖宗封印你,是你必经的劫。如今你也破除封印了,你的劫已经度过了,何苦纠缠我不放呢?只要你愿意,天大地大,随你遨游畅快。江南的山明水秀,贵州的奇岩怪石,塞外的青青草原,大漠的苍凉孤烟,人世间的风景殊异,四处游历一番定是赏心乐事。你何必囿于我这小小客栈?”巫主庭说来说去,还是想请这位大爷快快离开。

  黑衣男子握着书卷,朗笑数声。他笑完之后,翻开书边看边说:“小巫师,第一,我活了几千年,踏过的土地是你的几千几百倍,历朝历代的人物风景,我早看到不想看了。第二,刚开始我来这里是找你碴的,谁说我脑筋清楚,就不能继续找碴了?嘻,我怎么可能放过你这道绝世美味的食物呢。第三,这里吃方便,住方便,我为什么要离开?”

  听到他神情轻松的说着令人生气的话,巫主庭差点儿气得柳眉倒竖,想骂人又骂不出口,她开客栈不是要招待这种祸害级的人物来住。刚才她还以为他多了些理性,原来他还是一只任性的兽!

  罢了,对他生气也没用。

  开心是一天,绝望也是一天,日子总要过下去的。换个角度想,也许再过两个月,村里能再买一头牛,也算是一桩善事。现在虽然不是最好的情况,但也不是最差的。她一定要这样相信,其实这样也不错、这样也不错。

  巫主庭自我勉励兼催眠完毕,拿起一旁的算盘,重新算着最近的账目。

  对了,她要记得从明天起,他的住宿、吃食费用要涨一成。

  哼。

  ————————————————————————————————————————

  近几年来,天地之间的气,变动得十分厉害。恐怕短期内,天地之气不会重归清和宁静。

  天道已然半毁,妖魔群出乱舞。

  巫主庭今天带着小宇巡视谷内结界时,遇见了一只比人还高大的妖怪,还领着五、六只小妖袭击这对姑侄。那只妖怪能够避开谷外的结界,找到她道术难至的缝细,钻入山谷边缘,算是颇为厉害且聪明。她费了一番功夫,才把那只妖怪降伏,把群妖烧成灰烬。

  虽然那些妖怪没闯进山谷内,而且被消灭了,但是巫主庭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最近她遇见的妖怪越来越难缠,代表这世道还要乱上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可能迈入下一个盛朝的治世。越来越多的妖怪肆无忌惮的伤人、吃人、附身,防不胜防,杀不胜杀。现在她还应付得来,但是她怕有一天,遇到妖力高强到让她收伏不了的妖怪,村民该怎么办?

  “小宇过来。”巫主庭叫住拿着弓箭往外跑的小侄子。

  最近巫主庭只要有空,就抓住小侄子教道术。她明白依照小宇的天分,恐怕她再教上几个月,他的道术也未必会多大的长进。可是明白归明白,小宇目前是巫家的第二传人,也是她在道术方面唯一有可能的助手,不加紧锻炼小宇,她能锻炼谁?而且,她担心,有朝一日她真的守不住山谷……那么护谷之责势必落在小宇身上,他的道术继续这般不灵光,如何扛得起这重担?

  “姑姑。”小宇抱着弓箭蹦蹦跳的走过来。

  “姑姑这几天教你画的符,你画熟了没?”

  一听姑姑是查问符咒的功课,小宇的笑脸就垮下来。“会画一些……”他终究没胆子骗姑姑说会画了。

  “去画来给姑姑看。画五张好的,姑姑说可以,才可以出门。”

  “是……”小宇有些泄气的往屋里走。毕竟他现在才刚满四岁,正是爱玩爱闹爱新奇事物的年纪,要他规规矩矩的坐在书案前,执笔画符画上好一阵子,确实有些难。小宇唯一庆幸的是那些歪七扭八的符,比起娘亲教的端端正正的字,好画许多。

  这阵子,巫主庭为了小宇,翻遍了巫家藏书里有关符箓的书,钻研起各式各样的符箓。

  由于小宇年幼,天分不足,精神力不够稳定和强壮到随时随地的用咒语驱动道术。那么于心情平静时,先把咒画在符上,危急时他只要驱动符上的咒文,藉由这媒介再驱动道术,这样比直接用语言驱动道法要容易多了。

  巫家关于符箓的藏书有限,然而对巫主庭而言,她只要知道一些基础,就能从中再加以变化、改进、加乘,一道符的图案她就能衍生出十几道符来教小宇。虽然小宇学得慢,四五天只学会一道符的画法,巫主庭每天还是把脑中不是闪现的符给画下来,注明使用方法与相关的道理,整理成册,以备随时教学之需,或是有一天小宇自己一人钻研时,能用得上。

  殊不知巫主庭为了教小宇,把巫家仅有三本薄薄的符箓之书,衍生成七本有系统的符箓书籍;那七本书灌溉了巫家人另一系统的道术,让日后巫氏本家的道术逐渐凋零之后,旁枝的符箓学却盛开灿烂的花朵,在外地俨然成为一大宗师;同时让没落的阴阳道,兴起另一股大势力。

  此时,小宇当然不知道自己学的东西,在未来有这般巨大的影响力。只见他趴在书案上,对照着姑姑画好的符,一笔一划努力认真的画符,嘴巴里嘟嘟嚷嚷的不知道在念些什么。

  “啊!歪了……”小宇懊恼,揉掉那张画到一半就画错的符。只有整张都是平心静气又专注画成的符,才会成功的烧起来。画不好的符,姑姑不收的。

  “小宇,你又在画画了。”黑衣男子不知何时出现在附近。他转眼一瞧,那个矮不隆咚的小宇又趴在桌上画符了。嘻,人真有趣,很会自行发明东发明西的,偏偏那些东西还真的管用哩。

  黑衣男子看完巫家藏书后,也顺便看了巫主庭写的那些书。好玩之余,他也拿起笔,依样画葫芦的画了几张符咒。

  同样的符咒,小宇画完,测试,烧出一个灯油大的火焰;黑衣男子画完,测试,烧出半栋房子大的火焰,把众人唬了一大跳。幸好,他手一挥,那些火就消失于无形,没有造成什么人伤亡,只是几根被烧到的梁柱要补强,还有七八张波及到的桌椅不能用了,要重新做的。

  这些家具的修理费用,巫主庭当然算在他的账上。

  自此,黑衣男子像是得到一个新玩具似的,每画好一道符,就拿去空旷的地方测试,然后在那里赞叹不已。有时,他想到什么“更好看”的符,也补充在书上,以便日后过年过节时或是他想看时,能够画出来,烧着玩。

  他最新发明的一道符能同时烧出七七四十九道火焰,高高低低的摆成几个大圆圈,还能依指令排成队伍,连成一道火龙,昂头摆尾的飞翔,比他有一年在人间看到的元宵节,更灯火通明呢!

  “大爷。”小宇的声音谄媚到能滴出蜜来。

  自从见识到那道轰天大火,小宇对黑衣男子的崇拜升高到跟姑姑并驾齐驱的位置了。而且黑衣男子对他满好的,不像姑姑对他那般严格。

  “大爷你要不要也画一张?”小宇睁大眼睛,充满期待的问着。

  “这是庭儿要你画的吧,我跟你画的符力量差那么多,就算图案一样,她也认得出来。”黑衣男子嘴里咬着一颗野果,喀滋喀滋的吃着。

  黑衣男子在有缘客栈住了一个月多,为了方便叫人,他就跟着众人的称呼叫。刘三娘和少妇叫巫主庭庭儿,王伯称呼她小姐,巫山宇称呼她姑姑,黑衣男子想了想,就决定叫她庭儿。

  “大爷你在吃什么?”

  “果子。”黑衣男子从怀里掏出一颗抛给小宇。

  咕咚一声。小宇当然没接住飞来的果子,他立即丢下手中的毛笔,捡起那颗在桌上滚的果子。那颗野果大约有成年男子的拳头大。

  “谢谢大爷。”小宇连擦也不擦的,就直接把果子往嘴里塞,眼睛笑得扑闪扑闪,学黑衣男子一样喀滋喀滋的吃起果子。

  黑衣男子摆摆手,表示小宇不用客气。

  “真甜。”小宇吃的满嘴是野果的香浓汁液,有些还顺着下巴滴到衣服上了也没注意到。

  “娘!”吃了一会儿,小宇就这样嘴里咬着果子、下巴滴着果汁,转身跑去找娘了,打算去对他娘说这果子真好吃。

  黑衣男子看看书案上那张画到一半的符,又看了下小宇远去的影子,他耸了耸肩。反正功课没做完,被罚的人不会是他,何必在意呢。

  黑衣男子嘴里叼着果子,嚼呀嚼,悠闲的信步往外走去。

  慢悠悠的晃到外边,正好瞧见巫主庭拿着一颗吃到剩一些的野果在研究。

  巫主庭神色凝重的问:“大爷,你这果子哪来的?”

  这果子不像是附近的山果,巫主庭没见过。这颗外表鲜艳的果实不知道有没有毒?小宇现在瞧起来好好的,可别等一下就闹肚子疼。

  少妇拿着手绢给小宇擦嘴擦手,拭去他满下巴的汁液,还端了杯清水让他漱口,一脸紧张的看着儿子。

  “我摘的。”黑衣男子咧嘴一笑。

  “哪儿摘的?”

  黑衣男子手往东北边一指,算是交代了。他知道地方,但不知道人们为该地取的地名,会给个交代是他心情好。

  “这个果子,人能吃吗?”巫主庭拧眉。

  “我能吃。”黑衣男子又掏出另一颗果子,喀滋喀滋的大声吃着。

  “……”巫主庭当然知道这只半神半兽半妖魔能吃,她相信他就算吃下一百条毒蛇也能活蹦乱跳的作怪。

  “姑姑……”小宇满脸渴望的看着巫主庭手上那颗甜美果子,他还剩下好多口的没吃完呢。

  黑衣男子突然想起。“对了,我有看到一些果子上边有鸟儿啄食的痕迹,只是我都摘完好的果子就是了。”

  闻言,巫主庭轻吁一口气。既然鸟儿能吃,那么人也能吃了。她把果子递还给很想跳起来抢的小宇。

  小宇欢呼一声,迅速把剩余的果肉都塞入嘴里,深怕又被姑姑从嘴里夺走似的。

  反倒是一旁的少妇见到儿子撑得奇形怪状的大嘴巴惊叫了一下,连忙拍儿子的背,唯恐他噎到。“小宇快吐出来!”吐出来慢慢吃呀。

  小宇睁大圆溜溜的眼睛,由于嘴里塞满果肉,无法开口说话他只是双手捣着嘴巴、摇了摇头,小跑步的躲到一边,继续嚼着美味野果。赶快吃掉,吃掉就不会被没收了。

  “小宇!”少妇心急的碎步追去,拍着儿子的背,却不敢拍的太大力,怕反而害他噎到。

  黑衣男子觉得有趣的看着眼前这一幕。小宇在一旁用力的嚼嚼嚼,少妇在一旁急急的追追追,庭儿站在那儿掩唇的笑笑笑。

  唔,真好玩。

  黑衣男子心情愉快的走上前。

  少妇到抽一口凉气。“大爷?”他毕竟是正常人,会怕呀。

  “不用抢,我还有。”黑衣男子把一颗野果塞进少妇的手里。

  少妇愣愣的接过那颗果子。

  “庭儿,给你。”接着,他拿了另一颗野果给巫主庭。

  “谢谢大爷。”巫主庭笑了笑。

  她把果子凑到鼻端轻嗅了下,这果子真香。她倒不急着吃果子,打算留到饭后,把果子切成小块跟娘和王伯一起吃。

  黑衣男子边吃果子边说:“对了,小宇的符还没画完。”他笑得一派清澈无邪,眼睛微眯成两道俊美的弯月。

  闻言,巫主庭的笑容一收,利眼射去,沉声说道:“小宇……”

  小宇吓得跳起来,用力猛点着头,同时撒开双脚往里面跑去,嘴巴里当然还含着馥郁的果肉。

  “小宇先把果子吐出来呀!”少妇手握野果,跟在儿子身后追进去了。

  黑衣男子继续喀滋喀滋的吃着果子,严重的笑意更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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