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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火 第四章

  商恋欢以为驻站只是个遮风挡雨的避难所,想不到竟豪华至此。

  商家驻站的大半建筑物遮蔽在茂密树林中,山上运建材不易,用的是铁皮搭盖,里面有着现代化的装备,客厅有座壁炉,甚至有个小小的吧台,要知道此地处于深山,这番设备必定大费周章,回想刚刚走过披荆斩棘的路,不禁为左家雄厚的财力与动员的人力感到咋舌。

  “大少爷,你一路上辛苦了。”朗风恭敬地肃立在旁,一个月前收到大管家左伯的指示,便与弟弟朗云准备充足的物资,并加派人手上前面的驻站先作预备工作,务必使左烈能顺利达成任务。

  “朗风,这是右家的商恋欢小姐,将同我一齐上山。”左烈替他们介绍。

  朗风的眼底闪过一丝惊讶,她是商家大小姐?不过即使心下怀疑也不说破,他对着左烈继续报告。

  “朗云去砍些柴火,今晚就把壁炉点着,这里没有电,至于水要往东边山区的河涧章提,所以委屈你们了。”

  商恋欢本就不奢望山里能一切方便,反正也习惯餐风露宿,现在有地方住也是意外。当下即退:“你们也不必招呼了,一切从简。”

  朗风微微一笑,商家小姐果然如传言中随和。重入厨房,拿出准备好的食物。

  商恋欢看着一堆腌肉直皱眉,径自走进厨房,满意地发现野地的果实与新采的蔬菜。

  左烈昨天吃了一天的干粮面包,好不容易有肉可吃,正愉快地大啖一顿,不想居然看见商恋欢拿着不知名的果子,完全无视桌上的菜肴。

  “你就吃那个?”

  商恋欢看看手中的果实。“这叫刺梨,深林中常见的野果。”

  “只吃那个就能果腹?”左烈不可置信,这几天商恋欢吃得清淡而且随便。

  “足够了,我可以禁食一个礼拜也没问题,这是训练之一。”

  左烈摇头,表示不懂。

  “八岁时我就曾入东部一个山区部落考验,独自一人学习野外求生技术,森林中可食不可食的东西已了若指掌。”商恋欢说得轻松,当初的苦比她的语气严重百倍,尤其一次误食芋类差点要了她的命。

  “吃那么少怎会有体力?”难怪她那么纤瘦。

  “体力不是由许多食物来累积,大部分人吃东西是因为欲望,口腹之欲。正常需要的温饱分量极小。”

  左烈突然想到“不食人间烟火”,原来真的可以有这种人,淡泊清心的修道生活果然可以达到超凡脱俗的境地。他像是不甘心,找碴似地询问:“难道你都没什么欲望,壁如想达到什么人生目标,或是穷其一生想完成什么事?!”

  商恋欢歪着头沉思,一时间没什么想望,反问左烈:“那你呢?”

  左烈的眼神发光。“在探勘地质的过程中,领略沧海桑田的景观变化,我相信这辈子绝对乐在其中。”

  商恋欢不知道他的工作性质,但是看样子好象很快乐。

  “你的工作呢?”

  “杀手,师父派下工作,就去暗杀,不过我的任务对象罪不至死,只给他们狠狠的一次教训。”

  “台湾是法治的国家,这是犯罪的行为。”左烈的母亲是个优秀警察,在右家不黑不白的背景中是个最正派的角色,他自幼受其熏陶,养成正义凛然的个性。

  “法治的漏洞才严重,许多事情是需要以暴制暴的手段。”

  “不平的事有警察,有法律制裁。”左烈义愤填膺。

  “哼!警察治不了的就交给我们,然后事发了,就当悬案不了了之,不但大快人心,也弥补法律漏洞。”

  “你太偏执了,这是不对的行为。”社会失序就是因这些人错误的想法。

  “我只管却父下的命令,对不对不关我事。”商恋欢说得漠然。

  “杀人机器。”左烈俊美的容貌变色。

  “随你怎么说。”

  左烈闷闷地吃着腌肉,这个话题让他失了胃口,而对商恋欢,总有种说不出的想呵护,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因为事实上看来,他苦笑,自己说不定还得靠她保护,怎么会有忍不住想保护她的想法呢?

  可是,那种感觉就是忍不住的冒出来,不是力量上的,商恋欢有一种令人想保护她的纤弱气质。

  “你总有杀不动的一天吧!到时候怎么寄托余生?”他真的为她担忧。

  商恋欢没有细想这样的问题,她的人生在三岁那年就已经注定。

  “师父说,嫁给师兄是我一生的职志,任务完成之日,便是与师兄成婚之时,有师兄在,我不必去想余生的问题。”

  左烈突然感到烦躁。“师父说这个、那个的,你都照单全收,为什么没有自己的想法?”

  商恋欢不答,径自看向窗外的树影扶疏。

  “况且师父明明是你的父亲,怎从没听你喊过?”

  “他不许。”

  “为什么?”

  “我不想谈。”

  左烈总觉得恋欢的父亲商赫凡对她没什么感情,才八岁的孩子就忍心丢她在野外,虽说是修行,可没看到弘驹表哥那么累过。在舅舅、舅妈未去世之前,两家仍有来往,右家进进出出皆是训练有素的孔武之人,表哥虽然每天固定修习,却也正常念书,反倒不曾见过商恋欢,她一定是在接受一重又一重的训练,没有童年,也没有玩乐。

  商赫凡在他眼中是不折不扣的凶神恶煞,每次去找表哥,他总用杀气腾腾的眼光伺候他,听了商恋欢的说法才知道原来他痴恋母亲不成,性格从此阴曹。舅舅去世后他就不曾再见表哥了,每回在右家总被客气而冷漠的挡驾,想来也是同一个理由。想想,与表哥已十年不曾会面,看来,唯有等那个商赫凡退位,表哥接下右门的一切事业,两家才能恢复往来。

  情字误人不可谓不深。

  “你的父亲不喜欢你吧?”左烈猜测。

  商恋欢双眼圆睁,冷声道:“我说,这是我家的家务事,不想谈。”随即又补了一句。“你这个人啰哩叭嗦的,像三姑六婆。”

  “我是关心你!”左烈冲口而出。

  商恋欢微愣。“我不需要。”

  “恋欢!”左烈温柔声叫道。“不要拒绝我的关心,一个人承担所有很辛苦,让我关心你好吗?”

  商恋欢发现左烈的声音实在悦耳好听,原来她的名字可以被唤得如此轻柔,不觉心神一荡。也许除了师兄外,左烈是第二个真心关怀她的人。

  她轻轻抓住左烈的手,眼波流转中道尽她的感激,老天对她这个孤女算是不错的。

  左烈凝视商恋欢的眼眸,流转的感激之情他已充分接收,没想到她不漠然、不犀利时的眼神竟如此清明而圣洁,他不由自主使劲拉倒商恋欢,在她还不清楚状况下覆上她的唇,柔软的触感令左烈心荡神驰,他不由得愈吻愈深,在挑逗商恋欢轻启贝齿的同时,他也发现了她的青涩。他敢用人格发誓,这绝对是商恋欢的初吻。

  商恋欢觉得一阵昏眩,全身使不上力的情况下,她只能双手紧紧环着左烈的颈项,左烈在做什么?为何她的心跳得这么快。

  左烈不情愿地结束这个吻,发现商恋欢清亮的眼睛直视他,他可以领受到商恋欢的悸动。

  “弘驹表哥没有吻过你,是吧!”

  商恋欢摇头,这是个新奇的经验,在她二十二岁的生命里,一个全然陌生的感觉窜出,她发现刚刚左烈亲她时,内心有一股火焰在跳动。

  商恋欢用手指轻画左烈的唇。“原来接吻的感觉这么好,就像一股魔力……”

  左烈抓住恋观的手,禁不起她单纯的探索,带笑的嘴角又往下压,熟练地在她唇上辗转缠绵,吻恋欢的感觉很特别,第一次感觉接吻是纯然的享受,不为技巧的展示,就是相互享受而已。

  “啊!对不起,打扰了。”一个男声插入。

  商恋观与左烈同时抬起头。

  “大少爷、商小姐,我是朗云,我把柴火放下就走。”朗云促狭地说道,他有一张与朗风相似的面孔。

  商恋欢这时意会到自己仍坐在左烈腿上,连忙跳起,即使从小没有人教过她男女之防,她也觉得被别人瞧见坐在男子身上的行为是不好意思的,她的脸火热地烧红,可惜隔着面具没人看见。

  朗云笑着告退,客厅中又剩下两人。空气中流动着诡异的气氛。

  左烈有点疼惜地看着恋欢被吻肿的红唇,此刻他才发现恋欢的唇如此秀巧,红艳艳的煞是好看。

  他拉着恋欢的手,打趣地说道:“我终于又发现一样你不会的东西。”

  “什么?”

  “接吻啊!”

  左烈笑得很得意,吻着恋欢让他有很强烈的成就感,甚至他自己也没发觉,他对恋欢的保护欲已超出自己的想象之外。

  “我很喜欢你亲我的感觉。”商恋欢不懂什么是女孩子的矜持,她诚实地说出自己的感受。

  左烈感动地搂紧她。“恋恋,你真有意思。”

  商恋欢惊奇地抬眼看他。“师兄也叫我恋恋,这个称呼好亲切。”

  左烈拥住恋欢的手一僵,他全忘了,忘得一干二净,恋欢是表哥的,他怎可如此放肆,可是,此刻他竟不想放手。

   ☆ ☆ ☆

  傍晚时分,左烈走进商恋欢的房间,想找她一起吃晚餐,打开房门却发现她背对着门口熟睡着。

  “真是难得,你也晓得什么叫疲倦。”左烈轻声自语。

  当下决定让她多睡一会儿,这几天的行程把两人都折腾够了。

  左烈轻手轻脚地走回客厅,朗风、朗云两兄弟把食物端上,顺便生起火,虽然每个驻站都有紧急发电机,足以使四周不致黑暗,但是山区日夜温差大大,此刻已有严冬的态势。

  “少爷,再往山里走会愈来愈冷,虽然预估每个晚上都能在一个驻站休息,还是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已准备好帐篷睡袋,要辛苦您背上几天了。”朗风恭敬地说道。

  “我看轮不到少爷背,商小姐一定会抢过去代劳的,因为商小姐背起来依然箭步如飞的,少爷可是会气喘如牛。”朝云打趣道。

  “朗云,闭嘴,对少爷怎可如此放肆。”朗风厉声道。

  左烈苦笑着摇头。“没关系,他说的也是事实,恋欢精力充沛,也没见她累过。”虽然爬山背个一、二十公斤的装备对他稀松平常,但是恋欢赶路的速度大惊人,她常忘了他只是个普通人,需要休息的,所以一趟路下来,他只能上气不接下气,累得跟狗一样,她却步屦轻盈,爬山如履平地。

  朗云丝毫不把哥哥的警告听在耳里,他总觉哥哥太严肃,一点玩笑也开不得。

  “老哥,你觉得商小姐和我们的身手,谁高一些?”

  朗氏兄弟与右家亦有渊源,当初右承欢嫁到左家时,就是他们的父亲──朗涤非护送,在朗涤非在右家祖宗前立誓,此生誓死保卫小姐,担起保镖的重任。

  朗涤非与商赫凡先后进入右门,却同样痴恋右承欢,右老爷子中年才得此女,爱之如掌上明珠,取名承欢,就是感谢上天赐予女儿承欢膝下,虽然让她与众位师兄一起练武,却是防身的成分高于训练的目的,右承欢很聪明,资质也不错,加上一颗嫉恶如仇的心,她报考警察学校,并在日本完成高等学位,受日方之聘任高级督察,专门负责中日双方的国际犯罪。

  若不认识右承欢,必会被她美丽的外表,柔弱似水的体态所蒙骗,而忘了她拥有一流的身手,左烈的容貌就有五分似他的母亲;即使如此,就已经俊美得不象话,再加上遗传自己父亲雍容的气度,举手投足间展现出贵族般的泱泱丰采,令所有人见了都会忍不住喝采。

  朗涤非虽然心仪右承欢,却早从她淡然的态度知道自己没有希望,不过他生性坦率潇洒,也没有强求,早早娶老婆生了儿子,并在右承欢出嫁时接受师父所托,保卫她的爱女,右老爷子心里有些顾忌,他怕左、右两家的诅咒会成真,可是女儿心系左棣仁,自己便不忍阻止,只有派朗涤非来保护爱女,希望能避免意外。

  右老爷子也深知自己第一爱徒商赫凡痴恋承欢,平日有意无意也透露商赫凡是最好的女婿人选,可是天不从人愿,一次寻找信物的旅程使女儿爱上左棣仁,老人家也不便说什么,为了补偿商赫凡,也由于他尽得右氏武术真传,所以便将右氏传承大业交予商赫凡,这项传位命令亦在右承歆淡泊名利的情况下顺利交接,右氏创业十八代以来,首次由旁姓人接管。

  朗云见兄长深思不答,径自说道:“老爹的武功虽然不及商师伯,可是我们绝对不输他女儿。”

  朗风不以为然地摇头:“商小姐三岁起就练功夫,那时候你还在向妈讨棒棒糖吃哩。”

  “什么,恋欢三岁就习武?”左烈的嘴张成O型,有些不可置信。

  “而且比一般弟子严苛。”朗云补充说明。

  左烈放下手中的酒杯,有点心疼地看向恋欢房门,可怜的她竟没有童年生活。

  “也许是商师伯望女心切吧,希望她能继承衣钵。”这是左烈认为最合理的解释。

  “商师伯歧视女性是道上众所皆知的事,何况右氏有‘鬼面’在,他才是正统的传人。”朗云说道。

  左烈十年未见表哥右弘驹,自己常年又都在国外,所以并不清楚表哥的“知名度”。

  “弘驹表哥的名声很大吧!”他想起那天几个强盗一提“鬼面”,马上变脸色的情景。

  “是的,右少爷近几年取代商师伯执行教务,道上没有人不晓得‘鬼面’这名号。”朗风说道。

  朗云立即露出崇拜的表情。“右少爷真的是人中之龙,手段狠辣却不滥杀无辜,几件警方明知凶手却不敢碰的血案都是由他解决,真是大快人心。”朗云忍不住击掌表示他心中的敬佩之意。

  “不像商师伯,根本唯利是图,好事、坏事只要谁送的钱多就去做,丝毫没有是非观念。”朗风亦赞同朗云的话。

  这就是黑白两道没人敢惹右氏一门的原因,谁都害怕行事诡异的商赫凡下一步会算计到他们头上,亦正亦邪的性格令人毛骨悚然,不过近来大有拨云见日的迹象,一旦右弘驹接下十九代教主,善恶都会有迹可循,不必寝食难安了。

  “商师伯为何执意训练他的女儿呢?”左烈最终关心的还是商恋欢,既然弘驹表哥才是正统传人,那么何苦自幼就让一个女孩子受罪?

  朗风刻意压低声音,深怕商恋欢听见,商家小姐虽然仁慈,但提到人家隐私总是不对。

  “少爷您不知道吧?商小姐不是商师伯的女儿。”

  “怎么可能!”左烈不相信。

  朗云随即补充:“她不是商师伯的亲生女儿,是她的母亲红杏出墙,与别的男人生下的。”

  左烈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以商师伯那么阴狠凶残的个性,会怎么对付她,想到此他心里打了个寒颤。

  “商小姐的母亲也是名门之女,当这件事东窗事发后,就饮弹自杀了。”

  “不过谣传中是商师伯逼她自杀的,真他妈的没人性,连对自己的老婆都那么狠。”朗云不平道。

  左烈听着朗风兄弟俩的陈述,终于了解那天商恋欢为什么听到“杂种”这两个字居然起那么大的反应,从小她必然是在父亲冷漠鄙视的阴影下生存,难怪她只叫他师父,而不是爸爸,难怪她不想谈一这一切,可怜的恋欢啊!

  “商小姐为了讨师伯欢心,什么训练都全力以赴,我看功力不在我们之下。”朗风回答了稍早朗云的问题。

  “我知道她的枪法神准,执行任务不取人性命,抢枪都距心脏一吋,用尺量都没有那么准,就是不知道她的拳脚功夫怎样。”朗云有点跃跃欲试。

  左烈想起恋欢跟敌人对峙时的身影飘动,美妙得像蝴蝶翻飞,煞是好看。

  “朗云,我知道你在转什么念头,不准去!”朗风太了解自己的弟弟,他想要单挑商恋观。

  “有什么关系,我只是要测知她的程度到哪里,又不会真的伤她。”朗云咕哝一阵。

  他与朗云跟着父亲学习武术,现在更是左家事业“中天集团”总公司安全部部长,现在好不容易有机会军挑人称“玉面”的右家头号女杀手,怎么不心动。

  中国有句话是“文人相轻,自古皆然”,其实练武之人也是互相瞧不起对手的,一旦沈迷于武术的殿堂,就会希望自己打遍天下无敌手,成为一代宗师。

  朗风一阵嗤笑。“你不会伤她?她不伤你就不错了。”

  “朗风,你这是什么意思?”朗云向来没大没小,现在正抓着兄长的领子,大有兄弟园墙的味道。

  朗风好整以暇地甩开他的手,为自己倒了杯陈高,寒冷的天气里喝杯高粱酒最能砝寒,他举杯与左烈干杯,出其不意地冒出一句。“你忘了曾经是她的手下败将?”

  朗云一愕,迅速在脑海搜寻,他没有同商恋欢动手过啊,而且他与兄长早在进入“中天集团”时,就不再过问“江湖”之事,更别提与人动手了。每年最大的娱乐只有参加五月时在旧金山唐人街的全球华人武术大赛,正式与世界各地高手过招,他一向是常胜军,只有两年前输给右家的代表……

  “你骗人,她不可能是右家的代表!”朗云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

  两年前本以为在准决赛中,终于可以对上仰慕已久的右弘驹,结果他临时被派以任务,匆匆离场,由一个女孩子上场应战,他一时不察,把对方当作女子小觑了,结果狠狠败在她的手下。

  “怎么不可能,你倒说说看商师伯有几个女儿?”朗风仍是一派悠闲。

  “啊!”朗云用力打了下自己的脑袋。“说得也是,我都不曾细想其中的矛盾。”

  左烈听着朗云的话,还摸不着头绪,继而又看见他苦思不得其解的模样,简直是一头雾水。

  “可是不对,现在房里的是商小姐?”朗云疑问道,只见左烈很肯定地点头。

  “那两年前武术大会上的右家代表也是商小姐?”朗风也微笑地点头。

  朗云完全无法将两人联想在一起,当初与他比赛的女孩长发披肩,有着一张绝美的脸庞,细致而古典的面容虽隐含杀气,却绝对不会是今天所看到的丑女人。

  “两年不可能使一个人的容貌变那么多,朗风,当初你也看过她呀!”朗云提高音量,不可置信地大喊。

  “小声点,恋恋在休息。”左烈作了噤声的手势,难得恋恋睡得这么熟,他不想别人吵她。

  朗云吐吐舌,但仍锲而不舍地抓着兄长的臂膀,想得到真相。

  朗风仍是沈稳地点头,他看着左烈回答弟弟的问题。“商小姐是人间少见的绝色,当初朗云为她倾倒良久,想尽办法要再见她一面。”

  “何止,我为她神魂颠倒,简直到茶饭不思的地步,可惜右家不与左家往来,想再见她一面也难。”

  怪了、怪了,这是第二次了,左烈已经第二次听到别人称赞商恋欢的容貌,可是跟房里的人差太多了吧!他下意识看向房门。

  “这也是我的疑惑,我猜,她戴着人皮面具。”朗风说出他的假设。

  “面具!”左烈与朗云同时出声。

  朗风点头。“商师伯制作面具的功力已臻化境,右少爷‘鬼面’绰号的由来除了下手很练外,泰半是由于他伪装容貌的一张人皮面具,媲美青面瞭牙的十殿阎罗,我想商小姐此刻应该也是戴着面具。”

  难怪他总觉得商恋欢没有表情,脸色冷漠得可怕,原来是戴了面具,可是为了什么原因呢?

  “可是为什么呢?这次任务应该没什么危险性,也不用吓阻敌人或干么的,她只需面对少爷而已。”朗云率先问出了疑惑。

  “也许就防着少爷一人吧!商师伯恨着左家,这次任务既然派出商小姐了,就希望别跟左家的人再址上一点关系。”朗风年纪较大,多少听过一些商赫凡与左家的恩怨。

  “啐!那有什么用,就算戴着面具又怎样,少爷和商小姐还不是……”

  “朗云!”

  左烈不自主地红了脸,他知道朗云想说的是下午的那一幕。

  “你对我没大没小就算了,怎么对少爷也这么放肆。”朗风沉着脸训斥朝云。

  朗云马上闭嘴,虽然左家无所谓主仆之分,但是朗涤非受右家阶级森严的教导,对儿子的教育亦然。

  “好了,没关系,我们现在把地图研究一下。”左烈乘机转移话题,其实他自己也不甚清楚对恋欢的感情,只能一直强迫自己相信:因为恋欢很可怜,从小没有了母亲—独自一人很辛苦,他要好好地疼她,至于是否同他曾经说过,是替弘驹表哥照顾她,这点就没有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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