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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第八章

  同样一个美丽的夜晚。
 
  风尘仆仆搭飞机前来的秦宴儒并没有到教授为他订的饭店休息,也没有参加酒会。他意外的来到原颖人的公寓门口,也得到了原颖人意外惊喜的吻。四下无人给了他们勇气,黑暗给了他们热情,偷了个空,在大门外的暗处以一吻诉尽衷情。
 
  “我以为你明天才会来!”今天是周五,她没料到他会来;柔柔的贴在他怀中,反正四下无人。
 
  “明天原本有一堂课,但与一个英文老师调开了。一下课就搭飞机上来。”
 
  “你吃了吗?”时间正指着晚上九点。
 
  “我回饭店时再吃。”
 
  “那怎么行,我们一起去吃东西吧!”原颖人立即转回屋内,提了皮包偕他一同下楼。
 
  他们简直像牛郎织女了!人家是七夕相会,而他们也只有住周末才见得到面,相同的相思难耐。
 
  也因为有罗京鸿那家伙在一旁作比较,才越发让原颖人觉得秦宴儒的稀有珍贵!恋情中有配角也是不错的。
 
  “会不会很累?明天应付得来公事吗?”约会的时间被分走了,难免会不开心,但她实在担心他来往南北会过度劳累,宁愿多一点时间让他休息。
 
  秦宴儒拂着他最喜欢的那一头蜷发,一同坐在餐厅一隅,闻着她身上香皂的清香,有些恍惚神迷。为了争取一些时间来看她,再累也值得!
 
  “可以的,明天事情不多,早上的时间与罗素研究着手的方向与进度,不会太累。”
 
  “哦——”她微微拖长尾音,心中感到有点不自在!天!不会是嫉妒吧?使女人丑陋的天敌……她是小说作家,不可以这么小气,她得大方又开明……但……仍是在意呀,怎么办?自我建设不足。
 
  秦宴儒轻轻在她耳畔道:
 
  “介不介意与我一同去?当然,如果你觉得乏味的话,我不会强求——”
 
  “我愿意!”她急急的响应,然后发现自己语气太急切,连忙捂住嘴——老天!她在干嘛?
 
  他低沉的笑声不带任何嘲弄,只将她更搂紧了些,在她太阳穴印下安抚的亲吻。一下又一下。
 
  “你好可爱。”
 
  “吃醋的女人是最丑的,尤其是乱吃醋!”原颖人低喃,近似自言自语。
 
  “只要不过量,会是个可爱的情绪,代表彼此珍惜着对方,在意着这份情感。”
 
  他们的感情虽然不曾有狂热激荡,也没有什么误会分合;淡淡的来,仔细的培养,一点一滴互融人对方的心中。看似平淡,却不代表情感的种子萌芽后不会茁壮。一旦奠定了基础,会在意对方、关怀对方,表现出情绪,都是正常的。要是面对外力的威胁无动于衷才糟糕呢!那代表无望。
 
  原颖人嘟起了嘴。
 
  “不分平,你从不吃醋,只看我笑话。”
 
  “你又知道了?”他失笑,温暖的眼中含着诚挚,坦言道:“我一直在意着的,即使罗京鸿强自宣称你们是男女朋友时,我心中已有了份淡淡的失落感,多奇怪是不?当时我们并不算认得,我没有理由为此感到若有所失。但当时我又想,你是个美丽的女人,任何男人看到美丽女子心有所属难免都会感到怅然。后来又见了面,我有些诧异你眼中的光采竟为我而闪动,几乎要怀疑自已是不是眼花了。因为我不足以好到让女孩子为我闪动光采。我心动了!但不知如何对待心中的悸动以及你,所以不敢有任何表示。让女孩子打电话来是男方的不对,可是我只敢等待,不敢去找你,天天的等,总希望电话响起时,传来的是你的声音。可是,我没有等到,也终于死心了。那时有一位当地女孩对我表示好感,我还莫名所以时,家人却催我回家相亲。我就回来了。然后第三次见面,在我们的相亲宴上,我才敢偷偷的想,也许我们真是有缘份的,也许我也可以鼓起勇气来追求你。两地分隔,我担心的比你多!你是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又身处大台北市,多少青年才俊可以任你挑,远在桓春,我丝毫无能为力。”
 
  难得听到他心中所藏的话,他肯说,代表已对她交了心,她也就不再有任何猜疑了。原颖人不禁给他最美的笑容,轻道:“要交男朋友我早交了。可是呀!我一直相信,一定有一个男人,值得我倾一生来等待,无怨无悔。我相信要伴我一生的人迟早会来,那个人……”她抬首看他,深情道:“我知道他已经出现了,我知道他会呵护我一生,而我将用所有的爱恋来回报。你想,他是否会把心交给我?”
 
  “会的!他的心早已交到你心口,只是你尚无察觉而已。”他低首吻她。
 
  然后,在璀璨星光满布的今夜,他们以心许下今生的盟约。原颖人——这个美丽的作家,终于找到了她的真心守护者。
 
  不当她美得过火,不当她可亵玩,不当她花心滥情,真正看到她保守而纯真的内心,与她交心——她想,她可以让她的读者知道:真爱不死。因为她见证了爱情,让她身为美梦制造者的职业更加重其份量。
 
  她以她制梦的方式,谈了一场“原茵”该有的恋情。倾付了完全的真心。谁还能说她是自我催眠来着?应该说,她示范了一次爱情冒险,并且不旦没阵亡,反而满载而归。小说世界,不再是骗人的东西,因为她实现了她的理想。她一定要告诉她的读者们……只要有爱,没有一颗芳心会寂寞……
 
绣芙蓉2004年1月7日更新制作
 
  原颖人轻飘飘的飞进公寓时,已快凌晨两点了!正好是萧诺吃消夜的时间,她才醒来没多久。当她开始白天睡,晚上起来时,代表她又要开稿了!
 
  “太强了吧!你已有三本稿在田主编那边了!”原颖人低呼,不是忌妒萧诺的本事,而是怕再度接到田大主编的轰炸!她老人家由于更年期到了,分泌不顺,所以习惯性随便抓了一个理由找人叨念!最佳对象就是她这颗软柿子。恰巧萧诺有的快笔来衬托她的龟行!尤其当今恋爱重要。她那来的空写小说?要写也要等将来结婚后有房屋贷款压力、有奶粉尿布压力之后,说不定她会写得比萧诺更快,但现在?免谈!她一个字也不会写!
 
  萧诺看她一脸陶醉,抱胸问:
 
  “你那白马王子灌输了多少口水给你?三魂七魄全飞光了!”
 
  原颖人挥挥手。
 
  “哎呀,你不懂啦!没恋爱过的人无论我怎么形容你也不会明白!”
 
  “呵!变成专家了!相不相信我比你还会形容接吻的感觉?”萧诺捧着泡面吃,顺便提振精神。
 
  “我相信!因为我们会幻想,也会看书,把简化繁是我们骗稿费必做的工作!”
 
  “你们没有许下生生世世的盟约吧?”萧诺不怀好意的问。
 
  原颖人也坏坏的笑回去
 
  “我才没那么笨!”白痴才会互许下生生世世的约定!谁知道下辈子会不会是相同的性别?如果都生为同性,是否就要当同性恋了?更糟的是,轮回之下,成为父女,母子,怕不乱伦了?更甚者,两人分生不同时代,又因前世有盟约,所以当了永生的孤寡,多亏呀!
 
  是哪个灵异学家说的:誓言的念力在许诺之后有其强烈的效用,绑住了彼此的来世,不得自由!幸运的,再度成为夫妻,若不幸,只好成为天伦大悲剧了!
 
  以前她们看小说时,皆讨论过这个问题。大多数作家喜欢以“生生世世”来表示爱情坚贞伟大,事实上起这种誓挺危险的。何况今生今世都不见得会幸福到死了,还敢互许来生?多惨呀!而且,萧诺更提了一点:老是与同一个人恋爱有什么好玩的?一对夫妻做上三十年就够腻了,下辈子应该换换口味,也许有更好的,不然图个新鲜也好。再者,即使是相同灵魂,身体皮囊仍是个别存在,有自己的意志力,谁有资格在今生论来生,指示要如何做?为何来生要受到今生的指挥行事,不能重新过活?
 
  做人要厚道,在今生如果不愿接前生的孽障,就不要在今生造孽祸延来生。一笔一笔帐各自算清,让每个身体有了生命后就是全新的开始。
 
  什么生生世世?顾得了这辈子就该偷笑了!
 
  多美妙呀!写小说的人总是想得比别人都多,所以才不会轻易跳入陷阱。把一些老掉牙的剧情、誓言拿来仔细研究;不仅好笑,又可以在反方向找出新想法,然后下笔写些更能引起读者大人喜爱的故事!
 
  实在说,若跟着人家步子走有什么意思?真正要当笔耕者,就要耕出自己的心血,否则当真白来这一遭了!在引退前,至少得要有过灿烂的一刻;就像生命,不必要惊涛骇浪,但要发光;平淡中走过,但要有意义。
 
  否则当真是——回首向来萧瑟路,也无风雨也无晴了……悲惨的灰暗!
 
  想到她们曾有的论调,忍不住又笑了出来。
 
  两个作家同住不是没有好处的。互贬、互损、互较劲,然后看到相同的小说拿来讨论一番。
 
  谁说写小说要灵感来着?当你看了一本小说,即使是不好的,三两句的内容反驳下来,或与内容表达的意见不合,马上就可以下笔挥洒故事,而写出理念不同的东西。或者对着一本好书赞不绝口之余,又因故事内容当可有别的发展,又开始天马行空了!什么叫灵感?一开了稿就要有全部故事的骨架,如何着墨则是随心所欲,不偏离主题就好。然后非常重要的是,要注意情节的进行不能太快,非要熬到十一万字不可。而那“熬”字诀又不可以拖泥带水得让人察觉出来!也就是混水摸鱼要混得很不着痕迹,由此才得以见到作家的真工夫——看谁会拖!
 
  结论是:写小说是不需要灵感的——萧诺名言。
 
  “但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天天喊灵感呢?”原颖人反问。因为太多人向她们问如何找灵感。
 
  萧诺喝了一大口汤。
 
  “因为业余者通常无力架构完整的骨架大纲,随想随写,写到一半,完蛋了!无以为继,便说没灵感了!其实写小说的架构或灵感早该在下笔前编排好,一次列二十种不同发展备用也可以,但真正下笔后就不能再想了!我实在懒得一一回信告知读者所谓‘灵感’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就让她们去摸索吧!一旦她们成了作家就知道了!”
 
  “是呵!多无情!不理那票读者,亏她们这么崇拜你。”原颖人拿起桌上的一封信,抛给她。这女人专与读者作对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我并不希望因为我的热心协助,而出现了‘练华二号’。当作家这码子事,我鼓励他犹可,教人下笔就不好了。”
 
  “为什么?多一个徒弟很好呀!”至少目前尚无人愿意做“原茵二号”。
 
  萧诺冷淡一笑。
 
  “我初出道时,有人夸我为‘琼瑶二代’,认为那是天大的光荣,要好好努力,别弱了威名。要不是那人真心的赞赏,我一定会让他下不了台!谁想当他人的影子?为什么不能是独一无二的‘练华’?而居然在那么努力后还被归类为某大师的影子!不管是什么东西,一个就够了!我只愿当没没无名的‘练华’,不当大名鼎鼎的‘琼瑶二代’。”
 
  作家的傲骨,不屑作他人的光影。
 
  “你有某种程度的孤僻,不易相处。”原颖人下了结论。这种人不结婚也是好的,否则要当她丈夫则必须是个圣人了!三岁小孩也知道,中国史上唯一的圣人生在春秋时代,再没有第二个了!
 
  “所以说我可以当朋友,不好当情人!”这也就可以说明如今恋爱的人是原颖人而不是她的原因了!
 
  “知道吗?小说会展示出作者的观感与内心世界。即使我们变再多花样也是走不出自己的性格,依然是那调调。初见你的小说,我就知道你是个为外表所苦的女人,然后你渴望命定之人的出现!一个温柔又敦厚的男子。”萧诺分析着。
 
  原颖人颇有同感的点头。
 
  “潜意识吧!想嫁人的女子心中都有一个梦,梦里有一个王子,只不过少了五官而已。其它皆备。”
 
  萧诺笑问:
 
  “为什么我们一见面总是在聊写作的事?”
 
  “那是因为读者大人们正如此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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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故事中,总爱以误会来制造一些高潮,以让相爱的男女在误会澄清后更加恩爱。
 
  但现实中,“误会”却是挺难安排的,尤其像现在,午餐约会变成了三人行,连急智如罗京鸿也忘了该随机应变!
 
  谁会想到秦宴儒会带原颖人前来?罗素与罗京鸿都傻掉了!这情况有什么误会可以制造?不知是秦宴儒太聪明,还是他们当真已走到难分难舍的地步?连分开一下下都舍不得!
 
  他想要的女人正依在别的男人怀中——这事实象针般刺得罗京鸿不仅眼睛痛,连一颗心都快穿孔而亡了!以前纯想象还不至于那么难受,现在亲眼看到,却几乎承受不住!以前他总是以胜利者的睥睨之姿站在秦宴儒的位置上,接受挑战失败者眼红含妒的仇视、欣赏他人的挫败与不甘!如今角色易了位,他才知道他能活到今天实属奇迹!没有一个失意男人会不想杀掉他的情敌的!此刻他正想这么做,如果他手中有枪的话!
 
  原本躲在暗处拿着傻瓜相机决定当一天傻瓜的他,不忍见大妹对场面走样的无措,完全失控的情况,她那颗天才脑袋也会罢工。所以三人行成了四人行。
 
  “学长,好久不见,我以为今天公事的场面你会一个人前来,颖人是个作家,恐怕不太受得了一些数字、公式解答之类的乏味话题。”他完美的展现翩翩风度,以熟稔的口气直呼原颖人闺名,企图以这方式来回扎一下秦宴儒的心,以求公平。
 
  秦宴儒仅笑了笑,以一贯的诚挚回握他伸来的手。
 
  “颖人在台北的时候亏你多照顾了。不过,我已问过她的意见,她愿意陪我枯坐一天,也真委屈她了。”
 
  “才没有呢!”原颖人握着他的手臂摇了摇,更形亲昵却又含蓄的偎近他;只要能看到他,即使一天不开口又何妨?那来委屈之说。
 
  罗氏兄妹黯然的对看一眼;罗京鸿是失意又挫折,而罗素则是遗憾……要再去找一个优秀的数理高材生来合制个天才儿童不怎么容易,更别说品格这么好的。希望她在步入更年期之前能找到另一个!唉!
 
  四人在餐厅落座后,点了餐点,立即进入讨论的情况。专门又乏味的话题,门外汉自是介入不得。原颖人只是静静的托首凝睇秦宴儒专注认真的神情——世界上最帅、最迷人的男人是对工作抱持认真而专注的态度,一张再平凡的面孔也会因为专注而发光,迸发四射的魅力,让人失魂倾心!她当然不会要一个工作狂,不要命似的燃烧生命去堆砌事业,那种人说来还算得上有些变态。
 
  工作时全心全意,休闲时不必要记挂工作,全心休息,偏重一方或失了平衡都是不好的!
 
  然后她又打量起罗素。很典型的一个美人胚子,含有知性与现代感,一看就觉得是那种高级知识分子。美丽的面孔不曾刻意修饰,展露纯净自然的气质,又加上出身世家,贵气的举止威仪使她不至于沦为不修边幅的邋遢。
 
  在工作时双眼会闪动光采,完全不像乍相见时那种迷路的无措表情给人错觉。他们罗家四兄妹都是在上天眷宠下产生的俊男美女,看起来非常的赏心悦目。
 
  作家的一大通病,就是喜欢去分析他人的性格,去欣赏美丽的人种,来开发形容词以用在笔下人物的描绘。秦宴儒怕她会无聊,其实他并不知道,作家在人群中永远是最沉默的人,因为她忙着研判各色人种的表情,以及表情转变时带出的情绪,再衍生出自己独特的用语化为文字。
 
  她坚决不会去写真人真事的爱情故事,因为很难符合她对故事内容的要求。作家生来一颗天马行空的头脑,就决计不会采用现成的故事来搁置自己的大脑。可是观察他人的表情就不同,那好玩多了!人人都有五官,表情却变化得千奇百怪。就像现在,坐在她对面的罗京鸿,他不过是双眼微眯,却立即可以让人感受到他已经无聊得快喊救命的心情,简直快要不顾形象的打起瞌睡来了。
 
  原颖人并不打算放任自己心软的去招呼他,因为他并不真正需要谁来安慰;他那种赌气的表情表示他相当在意她与秦宴儒的事。这种人太牛皮了,少惹为妙!不然怕是一时好心又招来纠缠。尤其近来罗公子大吃闭门羹之余,恐怕对萧诺死了心,在下一个目标未出现时,她还是小心一点的好。
 
  可是罗京鸿已经熬不住了,在呆坐了一小时又四十钟分之后,已是他忍耐寂寞的极限,一双桃花眼投射到她脸上。“我们去外面的花园走一走可好?”
 
  “呃……”原颖人想要拒绝,又不习惯当面给他难堪,毕竟目前他已不算在追求她了。再用以前不留情的面孔对待,未免失厚道。
 
  秦宴儒不忍见地无聊,鼓励道:
 
  “去走走也好,再一个小时就可以结束了。”
 
  颖人依了他,千依百顺得让老吃闭门羹的罗京鸿好生嫉妒。他今天一定要问清楚作家的大脑都装了些什么?居然舍第一男主角而去将就平凡配角!
 
  “我到底是那里不好?”
 
  走到花园的凉亭中,他面对她问着。这是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攸关罗大少往后人格自信心的建立与摧毁。
 
  原颖人楞楞的看他。
 
  “你又不作奸犯科,怎么可能会不好?刚刚那个女服务生还一直偷看你,你不满意吗?”一个条件上等的男人居然会问她这种问题!
 
  罗京鸿一手撑住她身侧的柱子,拉近二人的距离。
 
  “我一直不明白你拒绝我的原因。”
 
  “每个女人都想嫁给像你这样的男人,但你们这种男人稀世少见,所以我挑平凡男子——这么解释,有没有让你感到安慰一点?”原颖人小心的哄他。接连两次受挫的男人需要听好话。她今天恰好尚未日行一善。
 
  他苦笑的摇头。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呀!棒棒糖哄不了我了。看在我苦追你两个月未果的份上,你老实说吧!”
 
  “可是老实话很伤人的!而且我早已说过了!”她不太好明指送他锅贴那几天的火爆脾气、口不择言,早说出了她的理想与拒绝他的理由。可是他固执得不肯相信。
 
  “咱们心平气和的谈一次,气话做不得准。”
 
  “好吧!”她在石凳上坐下,深思的看他。“我恨被搭讪,因为会前来对我行注目礼的男人都不会对我存正经的想法,只想玩一场没有责任的爱情游戏而已。”
 
  被她说中了!罗京鸿当时也是那想法,看来这傻大姊型的美女居然有这么敏感的心思,他到此刻才有些觉悟!
 
  她又道:
 
  “而且我是个很保守的人,玩不来都市人的手法;又希望当有朝一日,我结婚时会有一个全心全意对待我的丈夫。太好看的男人即使没有意思偷腥,也会有女人自动靠过来,何况你又如此有身价。我不愿冒险,许下了一生的誓约就要丈夫专为我所有。你做不到的,不是?”
 
  “难道你完全没有心动过吗?乍见时,人都是以貌取人的。”
 
  “没有。”原颖人遗憾又抱歉的看他。“因为你不正经的对我抛媚眼,又追了我到桓春。对你这种打猎心强的男人,我很怕。萧诺说我很保守,但在爱情上却要求主控权。宴儒算是我自己追求来的,我想,我需要的丈夫是会让我心疼又想照顾的那一种。我有一种渴望,想照顾他一生。”温柔的眼波,投射到餐厅内正专注讨论的侧影。
 
  他被打败了!失败的原因在于这个女人的大脑有问题!罗京鸿终于忍不住向天空翻白眼!这女人怕被追求!他败在主动出手上!如果当时的情况是由她先对他抛媚眼,他们才有希望成一对是吗?不过他怀疑当时若是那情形,他还会搭理她吗?不会!主动投他怀的女人可以排到太平洋去了,她这中等之姿那可能引起他注意?!并且搞了两个月还沦为配角!呕死他了!
 
  不过,他仍作垂死的挣扎——
 
  “但——我先出现的呀!你们小说里不常在写:先出现的男人必是第一男主角!”为什么他是例外?不公平!
 
  原颖人怜悯的看他。不忍心告诉他,身为作者,有时候为了与读者唱反调,不惜乱写招来唾骂!然后吸引他人的注意力!第一个男子出现,却不是最后男主角的原因向来只有一个——被安排死亡!罗大少尚能健在,理当感谢上天仁慈宽厚善良。居然还敢提出先来后到的顺序!
 
  “一切都是缘份。”
 
  唉!多烂的词儿,但最不伤人。原颖人叹气的发现她“日行一善”所做的善事已预支到冬天去了!她是如此的善良。作家嘛!善良温柔是应该的。
 
  罗京鸿也叹了口气,他放弃了!他真的放弃了!两个月来死追活追是何苦来哉?这女人根本不值得他追!他们家的怪人出现一位也就够了!不必要再给自己找一位!原颖人根本连玩也玩不起来!追来何用?
 
  老天呀!他要抗议!这些日子以来不仅什么也没捞到,还被任意糟踢、蹂躏,害得他这位全台北首屈一指的大帅哥失去一切信心!不仅如此,更惨的是让两个女人免费叫骂!吆来喝去,然后惹人笑话……
 
  他陷入极度的自怜中,没发现原颖人看到秦宴儒已向她走来,立即对他说再见,同爱人走去。他只觉得,他一定被谁玩弄去了!是谁?到底是谁安排这一切?
 
  “他怎么了?”搭上公车,往图书馆去的路上,他问着。
 
  原颖人舒服的靠在他身侧。
 
  “他想知道为什么近来不受女子青睐,知道后却又承受不住打击。”
 
  “相信他很快就会恢复信心。”秦宴儒真心的说着。像罗京鸿那种耀眼的男人,只有意气风发才适合他的气势与光华,立于中心点受人瞩目。
 
  “我觉得罗素非常美丽。虽然罗蝶比较会精心打扮,但那种知性美非常吸引人。”原颖人向往的轻道,明白自己即使努力学也学不来。
 
  他摇头,如果颖人看到罗素在数理以外的面孔,必然会严重幻灭!但,她之所以会当作家,就是因为她有丰富的幻想能力,并且自得其乐,他何需去点破什么?而且背后道人长不道人短,是基本的礼貌。所以他没有响应什么,只道:
 
  “在我眼中,你是独一无二的。”
 
  她笑靥如花,红红的脸埋入他敞开的外套里头,心满意足的发现这胸怀舒适得足以让她依偎一辈子。
 
任何人不得未经原作者同意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否则后果自负。
 
  在乡下,相亲的结果有两种。一种是对不上眼,不必多说。另一种是对上了眼,约会几次,两家人立即开始着手打理结婚事宜,有效率得令人咋舌!要是都市人呀!若看对了眼,好歹也要走个一、二年来观察未来性,那里会草率的在几个月后决定一生!
 
  所以,当田牧莲大主编接过原颖人亲手奉上的订婚喜饼时,下巴都掉下来了!
 
  也难得的,今天两位大作家同时光临出版社!在气温怡人的五月天,只要不下梅雨,天天都适合外出。所以萧诺才会与原颖人一同移驾过来,为求看田主编的表情。
 
  “你——你订婚了?!”田牧莲久久才从喜饼的震撼中回过神,直盯着原颖人左手食指的金戒指。
 
  “家人决定中秋节让我们完婚。因为宴儒适合在三十岁娶妻,过了就不好了。”
 
  “可是你与那人认识还不到三个月——事实上扣掉中间的聚少离多,你实际上只与他相处不到一个月!”
 
  “唉!爱情是不分时间与空间的!”萧诺很文艺腔的吐出这个句子。
 
  “呀!你也来了?”田牧莲这时才有空分散注意力看到萧大作家娇小的身影。又被吓了第二跳。
 
  “交稿喽!”
 
  也难怪田牧莲会吓到!这个萧诺,当她不愿出门时,即使出版社就在隔壁,她也会以挂号寄稿件——而且选她高兴的时候。为什么?因为有时候懒得开口与人东扯西扯;今天肯大驾光临,不想吓到人也难!
 
  原颖人看到田大主编眼睛又瞄回她,立即自动开口:
 
  “也许是快了一些,但我相信他会是与我共度一生的人。放心,我们那里不兴离婚。其实你应该高兴才对,我嫁人后会比较专心赚钱。”
 
  “唉!年纪轻轻的,这么想不开!这年头有几个人当得起单身贵族?早沦亡到单身贱民去了!我以为只有那种人才会急着嫁人。”田牧莲根本是在哀悼以后少一个人可以咬耳朵,多空虚呀!
 
  原颖人忍住笑,一本正经道:
 
  “我妈说的,早生儿子早做娘,免得将来老了再生,会被儿子嫌不够貌美年轻丢面子。”
 
  “啧!”两个女人齐嗤之以鼻。
 
  “别这样嘛,我是特来请你届时当我的伴娘,萧诺答应了,你不会不答应吧?”原颖人的口气有一点点可疑的威胁。还没当新娘,却有了当新娘的光采,红光满面,一副沐浴幸福中的面孔。
 
  田牧莲哇哇大叫——
 
  “敢情是倘若我不答应,你就要投笔从夫去了!大作家,谁带坏你的?”
 
  纤指直指萧大作家阿诺小姐。
 
  “她说你适合以威胁待之。”
 
  “萧诺,咱们远日无冤、近日无仇,你——你——”
 
  萧诺在一旁纳凉,不言不语。她自己的应对措施就是不开口,让他人的独脚戏唱不下去。
 
  “天呀!以后我不会再建议你们一同来出版社了!我根本不是你们的对手!”田牧莲哀鸣不已。
 
  这让原颖人立即心软了下来,不理萧诺阻止的眼神,忙道:“田姊,别这样,不然我今年多写一本好了……”
 
  “至少要三本!”田牧莲马上恢复精神的眸光,讨价还价。
 
  然后原颖人知道自己又上当了!不必转回头看,就知道萧诺那天真无邪的脸上必定堆满了看白痴的笑容!于是气呼呼的目瞪田大主编——
 
  “你要来当我的伴娘,而且不但不会有红包可享,还要你包个大礼来才可以!”
 
  “那有什么问题!婚后的情况我无法掌握,只好趁婚前多榨几本书存盘了!可怜我这个小小的主编,为你们着想,还得——”
 
  “别又来了,这一次我不会再心虚内疚了!”原颖人受不了的低叫,起身道:“好了!不多说废话,反正我的来意已说明白了,待会儿还要去找朋友那儿,得走了!”
 
  看着两位大作家消失在门口,田牧莲双手环胸,老谋深算的露出可怕的笑容!低喃:
 
  “岂能让你们耍完了本大主编就算了!唔——该包什么大礼呢?不不不!我该给你什么惊喜呢?看在共事三年的份上,不为你做点什么似乎说不过去——嘿嘿……”眼光闪烁着,移到桌边的一堆稿件。田大主编露出了白雪公主的巫婆后母才会有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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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萧诺要回桃园的家,火车站一别后,原颖人就去了咖啡店。她尚在奇怪,在走出版社之后怎么会莫名其妙的全身起了阵冷颤呢?太阳的热度已到了令人挥汗如雨的程度了!算了,不想了!
 
  接到喜饼的黄耘春,其震惊的面孔、可笑的程度绝不逊于田大主编。而震惊过后是火山爆发般的不满!
 
  “原颖人,你居然这样对我!想我们的交情由小学一路到专科毕业,即使没同班也同校!这么深厚的交情,你却在订婚后才来通知我!我居然看也没看过你未来老公,连订婚也不召我回去观礼!这算什么?”
 
  “火气别那么大!夏天已经到了,不需要你来发热生电。”她非常有修养的没有回嘴。其实若黄耘春肯常回村子走走,还怕会不知道她要订婚的事吗?她实在不愿承认“见色忘友”学说,可是近一个月来不写稿、不找朋友磕牙,跟着心上人南北来回,一同找他要的资料,的确会暂时搁置友情。生气有理;但话说回来,今天她还会好心的来通知一声,若那天黄姑娘也恋爱去了,会不会理人就很难说了!
 
  “你当真决定跟了那个据说很平凡的乡下人?”黄耘春喝了一大口冰咖啡顺气。以前曾听说原颖人的男朋友不怎么样,心想不会有结果,也就没兴趣去打探,没想到已经走到结婚的地步了!
 
  “戒指都戴上了,还怀疑。”
 
  “可是,舍罗大少而就那人?……”她认为原颖人不正常。
 
  “漂亮老公难照顾啦!你怎么还执迷不悟?还有,你根本没见过我未婚夫,请不要随便批评他。又不是你要嫁,大呼小叫个什么劲!”
 
  “乡下男人我看到不要看了,还能有什么德行?反正离结婚还有一段日子,要后悔也来得及。”
 
  “才不!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他,我是嫁定了!”
 
  黄耘春以无可救药的表情看她——
 
  “好好好!你一心当农妇,我又能如何?大作家呢!起码配罗京鸿那一种人才不会让人失望!”
 
  “那是你说的!当真喜欢他,就用力去追呀!”原颖人已经好久没见到那个人了,想来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黄耘春叹了口气。
 
  “你不知道吗?人家目前又有新欢了,一个美丽又有气质的女强人,前天还来此小坐,哇!美丽得像一幅唯美画,我哪敢去妄想?”
 
  “那该恭喜他了!如果他下次再来,你代我送喜饼给他。”
 
  “哦!”黄耘春没力的应着。
 
  原颖人瞄了眼她的失魂落魄,从大皮包中抽出两本练华的新小说,引诱道:
 
  “要不要来当我的伴娘?结婚那天练华也会来哦!”
 
  “真的?我的偶像也会去?”当场双眼冒光,书抢了过来抱在怀中!终于有好事可以提振她的注意力了!
 
  “去不去?”
 
  “当然去!我会捧书让她签名!”
 
  原颖人只祈求到时候黄耘春不会掉下眼珠子,承受不住真相而昏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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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间已是桂花传送香味的秋天了!
 
  在农历八月十五日当新娘的原颖人并不知道有一件阴谋正在进行当中!在她当新娘的前五天,“青春出版社”发行了五本新书,散布到全台湾各地,然后,在每一本书的扉页上印着一份启示,内容是这样的:
 
  本社当红作家“原茵”于中秋节当天于归之喜。原茵感念三年来读者们热情的支持,使她成长茁壮,于是决定毕生最美好的那一天,与读者做面对面的交谈,让各位读者一睹名作家的风采。
 
  请于中秋节当天赴约,地址位在彰化县福兴乡××村××号。美丽的餐宴,等着您来共享。
 
  因为五本新发行的书中,并没有萧诺或原颖人的作品;所以,当外头早已掀起广大的回响之际,两个大作家依然无所觉。也因为这一份特别的广告,致使那五本由新人所写的书顺利畅销,打开了各自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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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我觉得你的笑容非常诡异?”原颖人一边任化妆师涂涂抹抹,一边斜睨站在身旁,始终傻笑不断的田牧莲。
 
  萧诺穿上伴娘的白礼服,窝在床角打电动,而靠窗而站的黄耘春则不安的走来走去,不知在期待什么。
 
  田牧莲甜笑响应:
 
  “你要嫁人了是喜事,不让我笑,难道要叫我哭呀?如果你希望的话,我不会介意为你掉泪。”
 
  “触我霉头!”原颖人低碎。
 
  黄耘春忍不住了——
 
  “颖人!你是不是在骗我?”
 
  “什么?”
 
  “练华也会来的事呀!”
 
  萧诺手中的电动突然抓不稳的掉到地上去,惹来黄耘春的白眼——笨手笨脚的!
 
  “呀!她呀!”原颖人看了看情况,决定此刻不是坦言的好时机。“等会才会来吧!来了我会告诉你。”
 
  “她不来了!”萧诺瞪了原颖人一眼。
 
  然后黄耘春低叫:
 
  “你少乌鸦嘴!我的偶像一定会来的!”
 
  萧诺一楞一楞的看着她,没有答腔。黄耘春以为她怕了,得意的认为自己的气势可以压得过这个怪女人。只有田牧莲与原颖人明白萧诺讲不出话的原因!
 
  那么讨厌萧诺的人居然是“练华”的崇拜者!非常诡异的情况,太极端了!
 
  田牧莲安慰的拍了拍萧诺的肩,等会想必有人会更惨!她大老远的来到这儿,不拍一点盛况回去宣传怎么可以!
 
  “颖人,妆化好了吗?”原太太推门进来,看到新娘妆已上得差不多的女儿,她提来白纱礼服,然后心中备感奇怪的咕哝:“我们这里即使热闹时人也不多,可是今天好奇怪,有一些人在我们村子附近走来走去,几次经过我们家,都以怪怪的眼光看着,从早上到现在,已有好几批人走过去了!”
 
  “会不会是来鹿港参观民俗节的游客?每年涌入的人太多了,会分散到我们这边来,就顺便下来看看乡下的模样。”原颖人不以为意的猜测着。
 
  “也许吧!反正热闹嘛,无所谓!礼车已在外头等了,等会正午十分是吉时,我会再来叫你,你现在先吃点东西,我叫慧人端上来。”
 
  “好。”
 
  结婚是很累人的。原颖人叹气的让伴娘们服伺穿上白纱礼服。
 
  “后悔啦?”萧诺笑问。
 
  “才不!我只是对将来下笔有关结婚一事会有更翔实的记录。一直以来,我都以为结婚时最闲的人会是新郎新娘,他们只要摆着呆呆的笑容、穿得美美的给人看就行了,其它全任凭亲人去张罗!然后光鲜的男女主角在彼此眼中看到永恒,四周空气化为红心围住有情男女,然后——落幕、完稿!”原颖人打量镜中的自己,好不好看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天赶快过,让她狂睡个三天三夜吧!
 
  黄耘春忍不住了,决定出去对来客一个个扫视,非要找到她的偶像不可!于是溜下楼去。
 
  萧诺吁了口气,这种忠实读者还真好玩,她看了都怕!讨厌其人,却喜欢她写的书,该怎么办?
 
  “她一直好仰慕你的。”原颖人笑着告诉她。
 
  “不敢当!”她不予置评,反问:“喂!你今天晚上会不会问他是不是处男的问题?”
 
  “你远没死心呀!”原颖人骇问。
 
  “什么?什么处男?”田牧莲凑了过来。
 
  “还是我来问?他的健康是你的幸福耶!要是他是处男,我可以买本黄色小说给他临床恶补顺便实习。”
 
  “去你的!你不会自己去找男人嫁了,然后新婚夜慢慢研究!”原颖人拒绝谈这个问题,那是他们夫妻关灯之后的事,绝不外漏予他人知。尤其面对一个作家,她要更加小心!
 
  萧诺正想反驳,房门又被推开,原慧人端了碗点心进来,“姊,妈交代要全部吃完,否则你会饿到明天。”
 
  是的!要吃就得趁现在,免得饿死!晚上是有筵席没错,但原则上新娘只能沾唇少食来表示端庄。有谁看过新娘大吃大喝来着?
 
  所以原颖人趁口红还没画上去前,大口的吃了起来。原慧人也是一脸困惑:
 
  “姊,刚刚我在外头看到不少国、高中年纪的女孩在我们家门外张望,还问我说这是不是‘原茵’的娘家。”
 
  原颖人眼中打了个问号。
 
  “很少人知道我就是写小说的‘原茵’呀!会不会是邻居的小孩找朋友来看我?没有多少人的话就算了。”她不以为会有多少知情的人前来。这里是乡下,顶多村内的小说迷知道罢了,没关系的!
 
  没有人发现田牧莲双眸闪动怪异的喜悦光芒,悄悄的在相机中装上底片。她可不能错过任何一个镜头——
 
  倒是萧诺突然有不祥的感觉!甩了甩头,认为这次的直觉只是神经过敏!人家结婚是大喜事,那来的不祥预感!说出来不被颖人骂死才怪!
 
  不久后,良辰吉时到了,众伴娘扶着新娘出房门,戴上头纱。
 
  原颖人深刻的体会到出嫁的心情。有那将为人妻与丈夫相偎一生的喜悦;有离开娘家,今后再度回来也只是客人的心伤。今天跨出了家门,这个让她成长二十六年的地方也该正式步入记忆的宝盒中,留待往后梦里低迥了。
 
  甜酸苦涩的滋味,让她在步下楼梯后眼泪开始掉了下来。她以前还一直怀疑当新娘拜别父母时怎么可能会哭得出来?有的人还要靠捏大腿来制造眼泪,她差点以为自己也是了!可是她不断冒出的泪水明白显示出可以省了一道麻烦。
 
  她的今生伴侣在楼梯的尽处等她,伸出了宽厚的手掌握住了她的手。二人眼光交会,他为她拂去了泪珠,以眼光赞叹她的美丽;而他也英俊得让她屏息!
 
  “来,时辰到了,新郎新娘过来……”媒婆在一边叫着。
 
  情绪沉浸在感伤中,原颖人深切而贪婪的将屋内的一景一物深深刻印在脑海中,几乎快后悔自己太早嫁人了!
 
  跪拜父母时,父母的殷殷交代,几乎让她泣不成声,也没空去发现外头的变化,与愈来愈近的声浪……
 
  女方出嫁,基本上是没什么热闹好看的,因为通常在第二天回门时女方才会请客。所以客人不多是理所当然的,没理由会有一波波吵杂人声!
 
  萧诺先发现不对劲,因为看到田牧莲找了一个角落位置摆好相机,不知在期待什么。而外头广场上有很多年轻而陌生的少女面孔,每个人手上不知抓了些什么东西,书或笔记本什么的,洋溢期待与兴奋往屋内瞧!那种隐伏的热情一旦爆发起来会吓死人——怎么回事?她心中边猜,脚下边移,首要之事就是找个安全的地方去躲……
 
  “喂!你要做什么?”黄耘春雄壮威武的挡住她的去路,因为她守的房间是放喜饼货物的地方,不能让人任意进去的;而且,她早看萧诺不顺眼了,不知是不是三只手,鬼鬼祟祟的,小心防范才好!
 
  萧诺只好退到这里为止,并且静待事情发生,准备开溜。
 
  结果,新郎一搀扶美丽的新娘出大门,立即有一批小小娘子军由四面八方狂涌过来!少说也有四百多人!人多口杂的叫着一些话,声浪一波波的只隐约听出:原茵!请签名、合照——新婚快乐——读者之类的用语!
 
  不只原颖人傻了眼,所有的人全呆掉了!不明白何来这种盛况!今天是她的结婚日耶!
 
  泪花糊了脸上的妆,口红也磨掉了一半,有点落魄的新娘兼大作家居然是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她的读者……
 
  她知道该找谁负责!眼睛却扫射不到田牧莲,反而快被人群淹没了!她们大叫着原茵,全要签名……
 
  “哎呀!这些人是怎么回事?要是不快点上车会赶不上那边的时辰呀!”原太太哇哇大叫,显然对这票不速之客也是束手无策!
 
  原颖人灵光一闪,抄过了媒婆手上的扩音器!大叫着:“各位亲切的朋友,很感谢你们对原茵的支持,今日更不远千里的来为我的婚礼祝福!所以我要告诉各位一个惊人的好消息——”她视而不见萧诺威胁的眼光!这时候,道义放两旁,婚礼摆中央!萧诺身为伴娘,要有誓死护新娘的觉悟!于是大声的宣布:“大作家‘练华’小姐本人也在此……”
 
  “练华”两字掀起更大的狂呼!通常她们两人的读者是共同的,但练华更受欢迎!
 
  “她在哪里?!”原颖人玉指一出,人潮立即变成一批蝗虫,视萧诺为丰美稻田般肆虐过去,一个也不剩!
 
  萧诺这辈子从不曾被吓得那么惨的!在原颖人拉着新郎狂奔上礼车落荒而逃之后,萧诺脚下也没停,不理黄耘春目瞪口呆的表情,她能逃多远就多远!
 
  可惜呵——娇小斯文、小说令人疯狂的练华在一分钟后彻底被人群淹没!凄惨万状的办了她生平第一次的书友会——在人家的婚礼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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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后,书友会的盛况被打成广告,促销两位名作家的新书,又成功的让销售量创新高峰!
 
  所以说,小说作家并不厉害,厉害的是出版社里英明神武的大主编!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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