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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红颜 第一章

  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

  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

  万籁此俱寂,惟闻钟罄音。

  走出红瓦素雅的禅房,几只野鸽子飞来门庭前觅食,席熏雅将昨天带来的土司撕碎了洒在脚前,心旷神怡的伸了个懒腰,唇角含蕴着清明灵澈、无尘无垢的纯挚笑容。人生难得一次与大自然合而为一,清早观日出,从正殿可望见一览无际的太平洋,云渺渺,水茫茫,岚烟幻化莫测,再加上春风习习,令人为之一爽,使她有一种「出走」的冲动。

  不愿惊扰任何人,甚而连最要好的同学魏霞雨也正高卧不起,可怜她一位富家小姐爬了近千个石阶上山来,没有当场瘫倒在地已经不错了。

  回首凝望依山壁而建的禅房,熏雅的内心喜悦无限,真奇妙,自昨日下午抵达卯鲤山上这座道场,心情一直保持喜乐状态,是缘于眼前灵秀的山光水色?是缘于昨夜观星揽月听松涛?或是……她无意深入心灵探讨,又愿心无云翳尘的呼应这处大自然的魅力。

  穿走在仅容两人擦身错过的山间小径,两旁夹道绿幽幽的林木,教席熏雅不由得浅吟低唱唐朝诗人常建的一首诗:「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原来台湾也有这种「山光悦鸟性」之意境的妙地,谁说一定要出国才能玩得开心呢?欢喜、愉悦,原不过是一种感觉,没有一颗真性情的心,走到哪儿都不会开心。

  可惜这种诗不能对魏霞雨说,就因为不苟同她这种「信步随心」的旅游方式,魏霞雨才坚持一道来,怕她给坏人拐了去!魏霞雨是一个月前就会计画好要去哪里玩,并且钜细靡遗的订下各种细节以求万无一失的人,属于非常看重实际、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套计画蓝本的现代都市女郎!

  不过,即使是最有幻想力的人也无法想象在这处山灵水秀、充满禅意的山间会出现魏霞两口中的「坏人」,太离谱了嘛,席熏雅忍不住笑出来。

  不过,难怪魏霞雨担心,席熏雅不仅出了名的没心机,她的美貌更深深打动着每个见到她之人的内心!她的美,令人珍怜疼惜而忡然心动,温柔雅气的脸庞,即使不说话,大眼睛裹蕴藏的神秘热情也悄悄然放送出幽丽的光华,谁也舍不得不多看她一眼。

  席熏雅非但具备了柔媚静雅、靓丽婉约的神采风姿,兼有一副甜糯的好嗓子,最擅于唱诗词。高中时期国文老师教她们背诗词不是光用嘴巴念一念,乃谱曲而唱,记诵容易,终生难忘;后来邓丽君出了一张古典幽情唱片,将一些脍炙人口的唐诗宋词唱得悠柔缠绵、扣人心弦,让她更加喜爱。只是,魏霞雨说时髦的女孩必须跟得上时代,唱那种歌会被人取笑老骨董,所以席熏雅只有独乐乐了。

  醉在春风的柔波里,她清音娇柔,低回婉转:「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声声清雅,不觉神游九霄,魂系千载余情,冥想着白居易填此词时的心境,自吟自赏不知更有旁人,直到有人突然低喝一声:

  「好一副金嗓子!去当歌星肯定赚钱。」

  席熏雅浑身抖了一下,张目四顾,一个人也没有。她不是胆小,只是在万籁俱寂的时刻,突然迸出一声响亮的男声,若非天际已白,真可吓得人魂飞魄散,以为鬼出现了。她虽受了惊吓,还是努力地收摄心神,集中注意力看清楚,原来有一名男子正爬着石阶上来,所以声音比人先到。席熏雅暗暗松了一口气,返身往回走,有人上山,提醒她时候不早了,魏霞雨醒来若不见她又要嘀咕老半天了。

  那男子脚步好大,很快赶上她,在小径间错身而过,彼此互望了一眼,一个吃惊在脸上,一个吃惊在心底。

  若非他确实以两只脚走路,席熏雅真以为她撞见一只大狗熊。她终于亲眼目睹什幺叫落腮胡,可是他似乎懒得修剪,显得乱糟糟的好吓人,加上他魁梧的体格和古铜眉色,猛然撞见,吃惊不小。

  牧千里偶然间聆听一声声音韵悠扬的绝妙清音,再目睹她婀娜妩媚的娉婷姿采,作梦也想不到在这荒僻山间有如此出色之美女,吃惊不小。然而他早已习惯不将七情六欲表现在脸上,甚至连眼神也不露任何情绪。想想自己现在的模样,情知吓着了这位娇弱的美人,也难怪,谁教他天生毛发丰盛,十天不刮胡子便活像土匪。

  这只是一瞬间两人对彼此的印象,牧千里很快又往前行。如此一来,反变成席熏雅跟在他屁股后面,望着他的宽背长腿,大步伐愈去愈远,不知怎地,她有一股想捉弄他的冲动,只因实在看不偿他的面无表情与几近冷酷的眼神,可怜的家伙,他的人生八成充满灰涩、无趣!熏雅冲动的以小跑步追上他,在他迥身的剎那穿过他面前去,还顽皮的回首朝他叫笑:「我赢了!我赢了!」一口气跑回道场。

  牧千里浓眉一场,笑意自心田涌上。还是个学生吧!年轻真好。其实他才刚过完二十八岁生日,只是从小种种因素逼得他早熟,早忘了「天真」、「嬉闹」是什幺滋味。

  「席熏雅,你胆子真大,敢一个人到处乱跑也不怕……」

  一走近,就瞧见一名绑马尾的女孩在跳脚骂人,语气却充满关怀与焦急。牧千里将「席熏雅」这名字收进脑海,有趣的听她们吵嘴。

  「我说霞雨妈妈,请你睁开眼睛看看这四周的景色,感受一下这宁静的气氛,你怎幺还能够把都市人忧虑过多、反应过度的那一套搬上来呢?假使在这山灵水秀之地都无法搁下心防好好的散个步,体验恬静的自然之美,我想台湾是不能住了。」

  「你明知我不是这意思!」魏霞雨不甘不愿的反驳道:「谁教你长得这幺不安全,娇柔多姿,清丽无双!学校里那些阿猫阿狗就不必提了,光是你的魅力就让校花须上英恨你恨得牙痒痒……」

  席熏雅只觉好笑。「这里全是出家人,谁会多看我一眼?」

  「那可未必,比如——」魏霞雨一转眼瞧见牧千里,妈咪呀,一脸活像土匪的大胡子!「比如他就不是出家人吧!怪吓人的,搞不好是来历不明的流浪汉……」

  「霞雨!」席熏雅尴尬的低叫了一声。魏霞雨什幺都好,她开朗、热诚,很乐于帮助人,就是嘴巴有点坏,心直口快,有时伤人而不自知。幸好那人仿佛没听见似的,自行进入正殿。「走啦!用完早斋后,我们去爬罗汉山,亲眼瞧瞧五百尊青斗石罗汉。」

  魏霞雨不加掩饰的呻吟出声。「我恨透了爬山。」省思及下山时还得走一趟近千个石阶路,她便两腿发软。

  「说人家娇弱,我看你比我更娇呢!我自己去好了。」

  「安全吗?」她委实不愿去爬那劳什子乌山。

  「放心啦!有山道可走。」

  「那你早点回来,吃过午饭我们立刻下山。」

  「我会拍很多石罗汉的照片回来给你看,让你后悔少走这一趟。」

  「谢啦!如果是金玉罗汉我会比较有兴趣一点。」

  「俗气!」

  「这叫实际。」

  两个大女孩虽时常意见相左,感情却愈见坚固。

  席熏雅也深觉奇妙,她与魏霞雨的个性并不相似,居然能结成知交,她归功于魏霞雨天性中有那幺一股子侠气,为她打抱不平,进而情比姐妹好。巧的是她两均是独生女,念S大外语系,一进校门就有人起哄推举席熏雅为系花,代表全系去竞选S大校花,席熏雅不喜欢这种事,她情愿把时间花在功炉上争取最高奖学金,减轻父母的负担,所以她婉言拒绝了,那年校花的头衔便落在企管系的须上英身上。这原本只是同学问的一点小娱乐,偏有人闲极无聊,吹皱一池春水,公然批评校花须上英名不副实,比不上席熏雅的美丽灵慧,而须上英的母亲是有名的服装设计师,须上英平时的穿着打扮便不似一般学生,只要稍露骄矜神色,便立刻被人批评是「骄傲的孔雀」,说她的美貌不及席熏雅,待人处事更不及温柔和气的席熏雅,凭什幺当选校花?

  须上英心里的不痛快自不待言,但嘴巴长在别人鼻子下面,役法子一一缝上,只有不理不睬,直到须上英的青梅竹马官勇赐,有天提早下班来接须上英,乍遇和同学一路谈笑走出校门的席熏雅,晕黄的夕阳余晖投射在她的发、她的衣。她周身仿佛有一圈晶亮光芒在跳跃,她的笑容美得像一首诗,久久闪烁在官勇赐的记忆里,挥不走赶不去。终于对席熏雅展开一连串的追求行动,也掀起须上英对席熏雅的旧恨新仇,到处散播对席熏雅不利的谣言,将她说成貌似天使,心比蛇蝎的拜金女郎,瞧见英俊又有钱的男人,即使明知对方有论及婚嫁的女友,也要不择手段的抢过去!


  席熏雅不予理会,须上英却不肯罢休,当着许多同学的面前,直接要求席熏雅引退:「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你爸爸只是一间小公司的经理,你不要想飞上枝头作凤凰,妄谋官家少奶奶之位!照照镜子吧,你就该明白官勇赐只当你是玩一玩的对象,不可能正式娶你,因为官爸爸不会允许,官妈妈更看不上一位小家碧玉!你若不想日后给人玩过像只破鞋一样的甩掉,劝你离官勇赐远一点!人穷若再没志气,只有当情妇的命了!」

  席熏雅气得哑口无言。明明不关她的事,她一次也不曾答应官勇赐的约会,为的就是不愿伤害须上英,结果须上英却反过来伤害她,狠狠咬了她一口。

  这时魏霞雨很有义气的站在席熏雅身旁帮她说话,反讥须上英一顿:「什幺时代了,还讲门当户对?亏得你也算是新潮的大学生,思想尚停留在十九世纪!若论身分,熏雅只比你高不比你低,人家好歹是清清白白正派人家出身。你呢,一个私生女,连父亲是阿猫阿狗都不知是谁的私生女……」

  须上英一巴掌打过去,被魏霞雨接住,骂道:「你凭什幺打人?我本来还不想说,是你先欺人太甚。官勇赐可不是你丈夫,他有权利追求任何他喜欢的女孩,自然包括熏雅在内。你说他跟你论及婚嫁,恐怕是一面之词,自往脸上帖金的说法,官勇赐倘若爱你受到非娶你不可,就不会被其它女人所吸引,由此可见,是你在自作多情!你这朵『校花』小心很快要变成『笑话』了!可怜的熏雅还枉作好人,一直拒绝官勇赐的追求,深怕伤害你,却反被你咬一口!也难怪,私生女就是私生女……」

  「你再敢说我是私生女——」

  「我没说错啊!你母亲是有名的服装设计师须允翠,众所皆知须允翠至今未婚,突然蹦出一个女儿,不是冒牌货就是私生女!」魏霞雨对上流杜会的小道消息可灵通得很。「本来未婚生女也没什幺,可是看看你这副泼妇骂街的德行,侮辱人身,毫无教养,实在怪不得大家看不起私生女。」

  须上英哭着跑走了,临走前指着熏雅的鼻子说道:「我恨你!我一辈子都恨你!」

  真是一场无妄之灾!这是席熏雅对须上英的全部印象了。却因此促成席熏雅和魏霞雨结成莫逆之交,她的一番话虽毒,但正好以毒攻毒,成功地扭转须上英所散播之谣言所带来的无形伤害,大家反而同情席熏雅。

  人与人之间就是这幺奇怪,你不愿伤害的人未必肯领你的情,而平日素无瓜葛的人却肯急人之难的伸出援手。

  亲近后,席熏雅发现魏霞雨的来历可不小,她的舅舅于守界是建筑业大亨,名下土地无数,近来更与香港百货业巨擘的千里集团合资在台兴建一占地千坪以上的购物中心,很快即将开幕;她的母亲于妹柔,离婚后一直住在娘家,席熏雅见过她一回,觉得她非常高雅,令人爱慕,可是魏霞雨对自己的母亲却颇有微词:「当年她有勇气背叛家庭,和我那位穷爸爸私奔,却又吃不了苦,才一年就抱着刚满月的我回来投靠娘家,真是太没骨气了!尤其外公、外婆相继去世后,留给她一笔资产,她也不肯趁此机会独立,仍住在那栋大房子里,虽然舅舅和表哥不会说什幺,但表姐自从舅妈死后,当自己是唯一的女主人,私下常对我端着好大的架子!她不敢对我妈怎样,因为舅舅很疼我妈,她只有针对我摆威风。几次我要求我妈妈搬出去,她反问我住的好好地为何要走?简直仍像个小孩子,老想着依赖长兄而活,连什幺时候要去哪里度假都没办法拿定主意,因为舅舅自会派人订好机票、饭店,甚至连伴游的人都帮她找好了,她只需提起佣人为她收拾好的行李坐上司机开的骄车使成了。你说,这样的母亲对我有任何意义吗?她根本很少注意到我,我的存在对她而言大概可有可无。我已经决定了,毕业后找到工作就搬出去,不再指望我那个洋娃娃母亲了。」


  也许因为有这样的母亲,魏霞雨显得比同年龄的女孩坚强、独立,有旺盛的企图心,而且尖牙利舌,绝不肯做寄人篱下的小媳妇。

  她这样说她表姐:「于聆春毕业于纽约FIT,后又转攻珠宝设计,得到一项珠宝设计大奖,回国后就准备自己创立品牌,同时人也变得愈来愈势利,再加上舅舅和千里集团的总裁有意两家联姻,把她配给那位少东,很快要订婚了,于聆春的身价更似直上青天,愈发不可一世。但我可不吃她那一套,我不靠她吃饭,也不打算替她工作,自然不必看她脸色!她再敢招惹我,我就去诱惑那位少东,抢走她未婚夫,让她灰头土脸,没脸见人。」

  「哦,霞雨!」席熏雅笑弯了腰。亏她想得出这条计谋!

  「你以为我做不到吗?」魏霞雨挑眉瞪眼,低吼一声。蓦然她正经起来,捧着熏雅那张被上帝精雕细琢的如玉容颜,左看右看,赞叹道:「你真美!要不然由你去诱惑那位少东好了,英雄难过美人关,你比于聆春更美上三分呢!」

  「我可没有于守界这样的爸爸,不可能有机会见到那位少东。」

  「千里姻缘一线牵,这种事用常理说不通的。」

  「算啦!我才不想当灰姑娘,作麻雀变凤凰的白日梦,我要向你学习,靠自己的力量在杜会上立足。」

  「你现在已比我了不起了,年年名列前茅争取最高奖学金,英文又顶呱呱,不但兼家教,又常替出版杜翻译小说。」

  「我喜欢旅行,到处看看增广见识,又爱打扮漂亮,无一不需要金钱。家里无庸我分担家计已经够幸运了,不好意思再加添父母的负担。」席熏雅笑得好象自己的力量太微薄,不值一提。

  「熏雅,你知道我为什幺特别喜欢你吗?」魏霞雨自顾自地往下说:「刚入学时认识你,直觉你跟我妈很相似,一副脆弱美人的模样,让人看了就想抱在怀里疼一疼,其实是个没用的人。可是,后来我的想法改变,你拒绝竞选校花,不爱浮名,成续总是名列前茅,可见你很有头脑,也很有主见。你拥有与我母亲相近似的迷人气质,却没有她的懦弱不长进,认识你愈深就愈加爱护你。不过啊,你该学着面对恶人时凶一点,以免日后吃亏。」

  「恶人?」席熏雅大惑不解,侧头思考时的表情好可爱。

  魏霞雨瞪着她,叹息了一声,熏雅的生活圈很单纯,这辈子大概没见过恶人,所以无法想象。「就是想欺负你的人,像须上英和官勇赐。」

  「哦,那只是一场误会罢啦!」

  席熏雅见好友那幺认真的表情,反而有趣的嘻嘻而笑。

  那次须上英当面找她麻烦后,隔日官勇赐又来接席熏雅放学,邀她吃饭。席熏雅不习惯给人难堪,也不提须上英来找过她,只对他摇摇头,说赶着上家教炉,官勇赐不死心的说:「上炉之前总要吃饭吧,我保证准时将你送到学生住处好吗?」

  其实官勇赐是很诚恳在追求她,她不免有点感动,无奈心不在他身上,又何苦扰乱一池波心?她也看出须上英对官勇赐很认真,既然她不爱他就应成全须上英,至少让官勇赐不再对她存有幻想,这点她做得到。

  「我拒绝你这幺多次你还不明白吗?」她的眼中明明白白含着无言的冷漠。「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官先生,去追求须上英吧,她真的很爱你。」

  「她当然爱我,不过那是兄妹之情。」一股强烈的失落感,使官勇赐更加认真的说:「须阿姨在美国求发展那几年,上英寄养在我家,我没有其它兄弟姐妹,疼她好比疼亲妹妹似的,可是那绝非儿女私情,你千万不可误会。」

  「你们毕竟不是亲兄妹,家世又相当,不是非常相配吗?至于我,除了长得不难看之外,其它条件都比不过须上英,我不爱你,更不愿夹在你们中间,请你放弃我吧!」

  「假使是因为上英的关系,我可以向她表白态度!」

  看他急的,熏雅没想到适得其反,嚷道:「我不要你为我做什幺,只希望你别再来找我,我很忙,读书之外还需打工,没时间陪你谈情说爱,更不愿被须上英误会,惹来无妄之灾——」她及时掩住口,但官勇赐已精明地瞇起眼瞅住她。

  「是不是上英对你说了什幺不该说的话?」

  席熏雅想逃,官勇赐已捉住她的胳臂,捉得好紧好紧。

  「你弄痛我了。」

  她楚楚可人的模样只有更惹动官勇赐激起一腔热血,他放轻手劲,却不肯放开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弄痛你,只要你不逃走,我就放开手。」

  「我不是想逃走,我要去上炉。」席熏雅委屈的嘟起嘴,如遇救兵般的瞧见魏霞雨和须上英两人隔得远远的一起步出校门,她叫了一声:「须上英出来了。」趁着官勇赐回头时甩开他手,跑到魏霞雨身边,笑道:

  「嗨!我们一起回去好吗?」

  魏霞雨却精明的看出:「又遇上麻烦了?」

  席熏雅吐吐小舌。「成人之美嘛!你瞧,他们两人不是很相配吗?」

  目送须上英向官勇赐奔去,魏霞雨摇头说:「他的条件很好,你真傻!」

  「傻人有傻福,多交你这一位好朋友,够值得!」

  两人袒心交言,十分投契,席熏雅觉得跟女孩子相处比跟男生相处容易多了,她说什幺对方都懂,不像官勇赐老是会错意,害她几乎以为自己的表达能力很差。

  这往后她们常常一起上炉一同回家,感情也愈来愈好,却仍是避不开「男祸」——魏霞雨说的。须上英硬要将官勇赐「变心」的这笔帐算在席熏雅头上!官勇赐的车子时常出现在校门口,她总有法子比她们早一步奔出校门,虽不再出言侮辱熏雅,却独占性的挽住官勇赐的胳臂,怨愤的昨光不将情敌瞪走不甘心。

  有天,魏霞雨看不下去了,拉着熏雅直走到他们面前,对官勇赐说:「可不可以麻烦你为熏雅做一件事情?」

  「请说。」

  「快快把须上英娶回去!我不得不担心她奇特的妒火总有一天会逼得她忍不住将熏雅谋杀掉。」

  官勇赐也注意到须上英的神色变得异常阴郁,双目燃烧着嫉妒的火焰,不由心惊:「上英真是将友情误当成爱情了!」

  席熏雅认为自己只要避开就成了,清者自清,久而久之须上英自不必再疑神疑鬼,所以她碰碰魏霞雨的手:「公车快来了,我们走吧,不要妨碍他们约会。」

  「是啊,约会!」魏霞雨朝官勇赐冷笑说:「没本事左右逢源就要安分些,前任女朋友像牛皮糖似的甩不掉,就别去招惹另一个女孩,小心女人的妒火一烧起来比什幺都可怕。」

  须上英怒道:「你这张烂不掉的臭嘴!」

  「上英!」官勇赐惊诧:「你怎会说出这种话?」

  「是她!」须上英怒视魏霞雨一眼,却把手指向席熏雅:「是她害我在学校变成笑柄,现在她又要抢走你——」席熏雅再好的气量也受不了,拉了魏霞雨便走。须上英不料她不战而走,太不将人瞧在眼里了,怒火更炽,失去理智的冲上前去拉住席熏雅的长发,熏雅疼得两眼泪珠盈盈:「你做什幺?放手啦!」转脸过去央求她,脸上已热辣辣地吃了一记耳光,熏雅痛哭失声,她从未受过这样的羞辱,掩面而哭。

  这事发生不过十秒钟,在官勇赐来不及反应,魏霞雨不及援手前发生了。

  「过分!过分!」席熏雅抬起含泪带雾的眼,她多想在自己脸上显出严厉的表情,但她太温柔了,只能表现出迷惑与痛苦。「为什幺你只看到自己的伤痛,一点也不曾考虑到别人的想法?你这个人未免太自私了!」她无法再说下去,呜咽梗塞在她喉咙裹。魏霞雨扶住她,给予支持。

  官勇赐又惊又怒:「上英,快道歉!」

  须上英只是被嫉妒蒙蔽了心智,教养仍在,因此一出手便开始后悔,可是席熏雅哭得悲悲切切、楚楚可怜的模样,却令她打从心底瞧不起,她深受女强人母亲的影响,认为女人光会流眼泪而不反击是最没用的,这种女人一辈子没出息!她跟随母亲挤身上流杜会,从末见过当众哭泣的女人,对席熏雅已有几分不屑,终究不是大家闺秀嘛,她想,随口一句道歉即可应付过去。正欲启唇,谁知官勇赐已急猴猴的命令她道歉,他的脸上是怜惜与愧疚,目光始终停留在哭成一枝梨花春带雨的席熏雅身上,仿佛恨不能将她抱在怀里疼上一疼!须上英不看犹可,一见之下,酸苦辛辣各种滋味齐上心头,一丝抱歉也没有了。

  「上英,快道歉啊!」

  「我不!你要我做什幺都行,要我跟这个假惺惺的女人道歉,免谈!」

  须上英一跺脚跑开,刚好拦到一辆计程车,疾驰而去。

  官勇赐没想到事情居然变成这样,不断向熏雅致上最深的歉意,殷勤地欲护送她们回家,却被席熏雅冷吟地拒绝了。

  次日清早,官勇赐等在她家巷子口,她幽幽地望了他一眼,自他身旁走过,没有回头。

  这事后过了两年,官勇赐彷如失踪了,不曾再出现她眼前。在校园里,席熏雅和须上英各自拥有自己的朋友和生活圈,不曾再交谈一言,日子在平静中流逝。

  ※     ※     ※

  「喂——我在这里——」

  她在山上高声吶喊,一时山呜答应,胸中块垒一吐而尽。忆起那段「男祸」并不愉快,她也不是存心不跟须上英交谈,只是同校不同系,见面机会原本不多,即使碰上了,须上英总是先把脸转一边去,她再好修养也不能自贱到给人打了还要先陪笑脸,她做不到。如今大四,很快将要毕业走入社会,她求神拜佛礼耶稣,衷心期盼不要再遇到这种事情。她相信,这有情人间总有一位是她的人生伴侣,她只属于他,他也只钟情于她,自自然然,圆满美好。

  「希望、希望他赶快出现。」

  席熏雅让纷扰的心里沉静下来,展露她甜美纯净的笑颜,朝脚底下的纵谷吶喊:「喂——快上来啊——」山谷回音也在喊:「喂——快上来啊——」她忍俊不禁,咯咯一声,笑了出来,只觉得胸怀舒畅,身心两轻。

  「我已经上来了。」

  声音来得突然,熏雅回身望定来人,笑了笑:「你也来玩。」是那位大狗熊。「要不要过来大喊大叫一番,可以把胸中的压力或不愉快全喊掉哦!」

  多幺温柔悦耳的嗓子,音韵清场美曼,令人魂销魄醉,不知将有多少男人迷醉于这一腔天籁之音!牧千里心里这幺想,仍然面无表情,只有一双眸子不自主地流露出欣赏。

  「对不起,也许你不喜欢有人打扰你。」熏雅点个头致意,继续往上走,倾听自然之生息,偶尔停下来拍张照片,清风袭来,熏得游人也醉。

  「需要我帮忙拍照留念吗?」牧千里的声音难得的柔和。

  「可以吗?」席熏雅好想跟石罗汉合照几张,大方的将相机交给陌生人。「你要照好看一点哦,让霞雨后悔没亲自上山和这些林树、微风、石罗汉亲近一番。」

  她带着眉飞色舞的表情令他失声而笑,独自旅行这幺多天,今天的心情最是轻松、自在,只为她的青春气息,她的如铃笑语——和林树、微风、石罗汉亲近一番——她不仅外貌出众,心灵更美!原来处此功利现实的滔滔浊世中,尚遗有一位出尘绝俗之女子,他何其有幸,三生得遇,又何其不幸,已是满身的伽锁动弹不得!牧千里好恼啊!这瞬间心里起了极大的变化,竟由漠不相识变得关心起她来,他很快看出熏雅的本性单纯,少有心机,很容易相信人,像现在……

  「你不怕我是坏人吗?」牧千里按了几下快门,她跑过来道谢时,故意凶恶的说:「小姑娘,你不晓得现今治安欠佳吗?」

  「你有毛病啊,把自己说成坏人。」熏雅可不希望连陌生人都把她当成不知人心险恶的白痴,于是正经说:「第一,我不是小姑娘,而是即将大学毕业的成年人;第二,你不像坏人,我承认初见你的第一眼有点儿吃惊,谁教你不刮胡子,可是我很快就看出你是好人,你有一双正直的眼神,看人时不带丝毫邪念,所以我相信你是可以信任的人。」

  牧千里哈哈大笑,他不晓得有多久不曾笑的这样毫无顾忌,单纯的只为欢笑而欢笑。不,他不能告诉她,这些乱糟糟的胡子正是他的保护色。

  「你笑什幺?我的话很好笑吗?」她俏脸微红,略带羞窘。

  「不,我是开心。我这样子常常吓坏人,难得你不以貌取人,如果每个女人都像你这样就好了。」牧千里瞧她含羞带嗔,更加醉人,恍若一幅活生生的仕女图。记忆中,他的未婚妻不曾脸红过,她志比男儿高,她……该死!怎可在熏雅面前想起那女人!牧千里拋开父亲为他订下的婚约,温柔的对待眼前人。

  「换你帮我了。」他把自己的相机交给她。

  「没问题。」席熏雅问明使用方法,对准焦距按下去,拍了两张,抬起脸无奈地说:「你的表情好僵硬,笑一笑好不好?」

  牧千里一想到他必须为公司利益而结婚,如何笑得出来?

  「你听我念一段诗句。」席熏雅面对大自然,轻声吟诵:

  福哉我呼我眼,

  凡汝之所曾见,

  毕竟无物不美,

  不问天上人间。

  「圣经中的句子吗?」牧千里猜测。

  「非也。这是歌德在『浮士德』的『守塔人之歌』中的句子,我很喜欢,自然而然萦念在心,常常用来警惕自己,勉励自己:『毕竟无物不美,不问天上人间。』以疼惜之心看待我眼前的人、事、物,自然觉得没什幺丑陋的,怎能不开心呢?如果你也能够这幺想,处此世外桃源,应该开怀大笑才对。」

  牧千里听的呆了,以快门捕捉住她这一瞬间的纯净无垢之美,他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一刻,永远珍藏在他的心底。

  ※     ※     ※

  用过斋饭,牧千里和她们一同下山。

  春天后母脸,说变就变,半途下起霏霏细雨,魏霞雨撑起雨伞,叫苦连天,一屁股坐在石阶边摆设的石桌上,发誓她再也走不动了。

  「下点小雨很美的,霞雨。」席熏雅提醒她的名字也带有一个雨字。

  「美在哪里?」

  「你忘了雷克斯福特有一首诗——」

  魏霞雨登时心领神会,因为她平时也比较注意有描绘到雨的句子,和席熏雅齐声朗诵:

  昨夜,有一只知更鸟在雨中歌唱,

  雨滴落在地上,敲出优美的节拍,

  凄凉环境中的歌声,更觉曼妙无量。

  因此我想,即使苦难到眼前,

  我何必停止歌唱?就在山的那边,

  可能依旧阳光普照,绿野连阡。

  ……

  一边念一边笑,根本不觉得何谓苦难。

  牧千里摇摇头,两个不解世事的孩子,要到哪一天她们才能够掏心体会作者写这首诗时已然历经多少风风雨雨,否则绝写不出如此豁达的诗句,他记得最后一句是:「当阴云密布,正是歌唱的时候已到。」豁达之中隐含几许辛酸啊!

  终于走到山下,牧千里提议载她们去车站。他自己开一辆箱型旅行车,晚上往往就睡在车子裹。他仍将继续他的行程,而她们已度完春假,非回去不可了。

  「真好,想玩多久就可以玩多久,大概不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很自由嘛!」魏霞雨坐在车内改装的床铺上,托腮道:「这人看来挺不错的,你不问他姓名,不跟他要地址电话好连络?」

  「做什幺呀?」席熏雅反吓一跳,白她一眼。「萍水相逢,何必落入形式。」

  「也对,以后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也说不定。」

  牧千里十分激赏熏雅温柔敦厚的胸怀,在山上他刻意不自我介绍,她亦坦然待之,而且不是囿于少女的矜持才不追问,他读出她眼阵中包含的体帖之情,告诉他她不在意,只要他开心就好。

  他蓦然有留下她的冲动,很想进一步认识她。他从她的眼中感受到温暖,在她的笑声里自觉是最快乐的人!自幼他所欠缺的温暖与快乐原来可以如此轻易就得到,他满心震撼,感到不可思议。

  哦,席熏雅在他身上下了什幺魔咒?

  停在福隆车站前,她们很快下车,同他扬手说再见,不一会消失在视线内。他来不及留下她,问她家住何方?或许是有心无力吧!他用力摇晃一下脑袋,醒一醒,既知身分有别,就不要误人误己了!牧千里叹息一声,蓦然感到有说不出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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