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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小魔女 第三章

  丝丝细雨,由欧式落地窗看出去确实浪漫,但如果是十二月天,它不啻是雪上加霜,还有冷风刺骨。  

  史宸风看着手腕上的劳力士金表,十一点半,她打算赴公司吃便当吗?!居然比他这个总裁大牌,或许她手上自认握有“王牌”,但是,他讨厌特权阶级,更不会公私不分的带头示范。看来,他被“迫”给她来个下马威——其实他乐意极了。  

  扣扣扣!敲门声响起,清脆的余音响彻总裁室的每个角落,没有拖泥带水,后继无力的显示,但听在史宸风的耳中,却觉得对方有点怯懦,还没开口请他进来,雕花的黑檀木门悄悄的敞开一角。  

  白色毛衣露出衣摆——接着,一张悄脸挂在门边,圆滚滚的黑眸最教人熟悉。  

  “干什么偷偷摸摸?”她还晓得惭愧,不错!虽然跟她第一次给他的印象不同。  

  “我才没有偷偷摸摸。”整个身子离开黑檀木门。  

  吓!这......是白色毛衣!!一朵朵由深渐浅的灰色小点濡染了毛衣,偏偏她还白色的呢绒裤,小腿腰部下全黑了。  

  她看起来就像只白猪在泥巴滚过。  

  史宸风眼不眨一下,龙眼般大的眼死瞪着她,天晓得她故意大力的往水洼里跳,就为了看他的表情、情绪。  

  如果他表示关怀且叫她回家换衣服,那就证明他俩无缘,如果他脸色阴沉,甚至爆跳如雷,那么,他嫁定他了。  

  问她为什么?!其实不为什么,就因她喜欢行事、思想特异罢了。  

  “别告诉我台北空气差,雨才变黑色的!”阴鸷的脸直逼人退避三分;该死的,她不冷吗?!  

  他脸色很难看。继续加油,你将有机会迎娶宫大美人回家当老婆。  

  “车子一开出去,我就变成这德行了。”  

  “走路靠右边,下雨天得更靠内侧,你没有交通安全常识吗?”  

  嗯!最后一回有点抑扬顿挫了。  

  “走路靠右边,想死靠中间。我还想活命,是那辆车子要Stop,才变成这样。”宫汝如低头瞧这衣服,刚才不觉得冷,怎么现在有股寒意冲上脊椎,害她受不住发抖。  

  史宸风看她跟一只湿淋淋的小狗没两样,一把拉起自己披在椅背的西装外套,趁自己来不及思虑行为是否得当,一抛,刚好罩住她的头。  

  “先穿上,快正午了,到时候你再回去换衣服,还有,下次麻烦你拿出警觉心,我可没多余的外套借你。”其实在休息室里有一排。  

  小气巴拉,不过,他通过试验了,她决定:就是他啦!双手同时一伸进袖子,乖乖!好大件,袖子跟唱歌仔戏的云袖没两样,而且还散发着一种檀香跟青草的清新,有安全、温暖的感觉。  

  史宸风瞧见她将粉颊在西装上磨蹭,一股热潮奔涌上心头,不想深究。  

  “出去工作吧!你的位置在那里,不晓得侯秘书会告诉你。”  

  接下来,时间的流逝在忙碌中显得非常快,史宸风则换上另一种眼光看待宫汝如——  

  “宫小姐,我刚才念的是七你写一,七亿跟一亿的工程案差了六亿,你搞清楚。”生平第一次,他自己承认用人失败,是她,光这案子,他念不下四次,她照样写错。  

  “宫汝如小姐,这份工程评估成本你多算一个零,麻烦你脑袋多用,一件三亿六千万的建筑工程成本成了三十六亿,你不觉得我们得赔本吗?”他开始认为她可能是敌对集团企业派来的“炸弹”,瓦解他的史氏集团。  

  *  *  *  *  *  *  

  “宫汝如,你到底是哪所学校毕业的?!我叫你写份资产负债分析表给我,你这是什么?!原子笔断水不用,浪费;交际费太高,不切实际;土地太多,霸占国家开发资源......你吃什么饭长大!还好意思领薪六万。”她简直是来“讨命”的,他快气死了。  

  总结以上发生的事,史宸风决定“知人善用”,她以后只要帮他写写文件、泡泡咖啡、送个文件即可,花瓶总比扫把好,是他的感触。  

  “下班了,你不回家,跟着我有糖吃吗?”史宸风很冷的瞟瞟身后,她到底有想干什么了!  宫汝如眼瞧他注意到自己,蹦蹦跳跳的窜到他面前。  

  “我说过要你,当然是好好照顾你,以防你被被狐狸精、白骨精、蜘蛛精勾走。”  

  她从哪里学来这些名词?!八成是西游记看太多。  

  “随便你。”史宸风昂首阔步,从容、优雅的像草原上的黑豹。  

  汝如一百六十四的身高不算矮,却跟他一百八十七的身高相差颇大,光脚也矮人家一截,他是很悠闲的开怀阔步,她可就狼狈的在后头追了。  

  最后,索性心一横,整个人挂在他的手臂上,任由他拖着走。  

  史宸风低垂着头,不悦的心情却在接触到她时,消失得烟消云散,她凝睇的黑眸仿佛两颗黑宝石,闪着固执,微撅的红唇含嗔带抹娇气,居然教他有些莫名其妙的骂不出声,只好无奈道:  

  “黑幕降临,小小羊儿该回家,野狼出来捕晚餐了。”  

  “我是披羊皮的狐狸,比‘鸟鱼子’好多了!”  

  鸟鱼子?狐狸?什么跟什么?突然灵光一闪,冷凝至极道:  

  “你偷看我的行事例。”通常他只要这样板着脸,就算商界行走多年的老狐狸也会失措,没想到她......  

  “我才没有‘偷’看,我是光明正大的看,你别那张脸对着我好不好?!让我觉得好像看到黑面琵鹭。何况,你怎么那么没眼光,居然看上乌子倩这种胸大肥臀的一级奶妈,我倒觉得卫青蓉不错,矫揉造作却不掩饰想要什么。”  

  “你什么时候兼职帮我‘拉皮条’,不管是谁,都跟你无关。”黑面琵鹭,这形容词够新鲜、够伤人。  

  我是淑女呢——虽然从头到脚没哪点物质显示,但至少她是女的,拉皮条——好难听。  

  “谁说跟我无关,我是你的女朋友。”  

  “很抱歉!我从一排到三十都满档,不过,一月有三十一天时,我会考虑你。”拨开她的手,史宸风酷酷的到名为“蒙大拿”的高级餐厅。  

  一次失败算什么,国父革命十一次才成功,棒打鸳鸯可是她的拿手绝活,不能“明”上就“暗”跟。一步步把他诱到墙角,再狠狠一踏像打蟑螂一样,他就得“黏”在她身上。  

  *  *  *  *  *  *  

  史宸风快崩溃了,生平第一次他有疲累的感觉,更为破天荒的是他情绪非常不稳的犹如活火山。  

  昨晚他跟编号二十七的女人——彭慧洁约会,她可是影艺圈红遍半边天的玉女红星,清纯、可人,谁说偶像不该谈情说爱,褪下外人欣羡的霓裳,他们跟平凡人一样需要爱。  

  基于她的知名度,史宸风安排在自家餐厅的贵宾室招待,美食、醇酒、袅袅醉人的乐曲更加深了浪漫的氤氲,此时,男主角应该轻拥着女主角翩舞,而他是如此,接着,该是灵巧的吻住她如樱桃的红唇,他也正打算如此,谁知......  

  碰!冷气出风口的网子不偏不倚的砸中他,有过前几次教训的他不该放松警戒的,果然,罪魁祸首悠闲的、该死的没有歉意的眼直盯着他,他干嘛什么都用最好的,如果他使用冷气软管而不是钢管,她能如此吗?!  

  她简直是他的恶梦。  

  今天是二十八号黄珊珊,商场有名的女强人、母老虎,吃人不吐骨头,但她也和聪明的适时扮柔弱,十足在家是主妇,在外是贵妇的代言人。  

  他非得想办法绊住她才行。  

  其实,人世间红尘滚滚,连风和云都有归宿,看够了人性的贪婪、无情,热情早冷却了,他可以双手操纵各企业的生死大权,聛睨群雄,说穿了是因为他不被财富所操纵,要是他高兴,他甚至可以卖了史氏全换成美钞,散遍非洲,就为了看尽人的丑恶;就为了他高兴!  既然财富都不看在他眼底,那么女人更可以随意丢弃,他会如此都是因为一口气,他玩;他就陪她,他从来不服输。  

  宫汝如注意到史宸风常偷用他的一双红外线扫描器观察她,她可也没呆到以为他对自己婀娜多姿的模,起了君子好逑的意念,他八成想反击。  

  “宫小姐,麻烦你帮我将这份文件送给行销部的屈经理,记得这是商业机密,非常重要!一定要亲手交给他,绝不能假他人之手。”  

  他很严肃,跟平常一样的冰块脸,但却教她觉得狐疑!她知道原因在哪里了!打从她跟他身边也好一段日子了,可从不曾听他讲出一长串的话,还拼命强调文件的重要性,跟他素来讲求高效率的个性相讳——可疑!  

  “好,我马上去。”  

  接过牛皮纸袋,汝如乖乖的出去。  

  同时,史宸风一手勾起西装,帅气的往私人电梯走,直步上保时捷的刹那,他终于勾起一抹嘲讽的笑容,他赢了,不是吗?  

  鹿死谁手未定,看来他是轻视宫汝如了。  

  *  *  *  *  *  *  

  史宸风冷冷的半倚着玻璃展示柜,蒂凡尼世界级珠宝展吸引了女人。  

  就算她们买不起或舍不得买,美化视野也好,而史宸风更是其中的美景。  

  黄珊珊会邀他来,美其名想认识些商场大将之才,用意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还不是想乘机扛着史氏这块金字招牌,以防他人的“践踏”,他倒也无所谓,打打知名度。  

  “爸,妈!你们怎么来了。”黄珊珊一副小女儿的娇态,撒赖的偎进母亲的怀里。  

  “就你们小俩口可以来,我们老夫老妻不能来啊!”黄武仁,女承其父,所以他也不是个昏庸老头,此时正以一副慈父的模样打量史宸风。  

  史宸风的黑瞳流转着某种光芒,看不出也猜不来他想什么,只觉得眼瞳更为深沉不见底。  

  黑豹没人捕捉得了,除非他肯定自己停留下来。  

  “黄老,你所言甚差,小俩口这三个字可别乱套,我可还有红粉知己。”  

  黄珊珊的人工粉脸一阵红一阵白,她明白自己被三振出局,原想藉由父母的推波助澜让她如愿以偿,能获得他的承诺,商场上多个朋友比多个敌人好,她自认为依她家的财势,虽比不上他,但买下忠孝东路、民生路也绰绰有余,没想到,他狂傲的可以藐视她,甚至坦白的教人下不了台。  

  “既然你们一家三口难得相聚,我这局外人先行告退。”不急不缓,却没人敢打断他的话。  

  “史先生何必说这种见外话,我们又没把你当局外人。”  

  不愧是大风大浪见多了,客气中又刻意拉近关系。  

  但这种把戏对他行不通,或许很多人会惧于黄老在政经界的影响力,他可不——  

  “我们并没有什么亲戚关系——”转回头,优雅的离开。  

  踏出世贸大楼,都接近五点快六点了,突然眼角一闪的薄荷绿拉着心中的警报,猛的一回头......  

  “你怎么会在这里?”蹙着眉,他非常非常的不悦。  

  “真讨厌!你居然没有惊讶的表情,难道你是‘机器战警’,半人半机器?”宫汝如如春笋的嫩手拼命拍他的脸颊——下巴有青须,皮肤有些过度紧绷,是人嘛!  

  “你——你干、什、么?”一字一字的蹦出咬紧的牙根,她当是小狗还是小猫。  

  “没有啊!对了!既然你把黄珊珊给三振出局,那我就填补她的位置好了。走!我肚子饿扁了。”拉着史宸风向前走。  

  我有答应吗?!  

  *  *  *  *  *  *  

  还在莫名其妙的满头雾水,人已经坐在一张藤制椅子,史宸风打量四周。  

  假山流水汇集处是个莲花池,他所坐的位置刚巧在高平上,围绕着竹子栏杆很有新鲜的乡土味,少了晕黄的浪漫灯光,但和寂静的教人心湖平静,播放的音乐是轻柔的演奏曲,很能放松心情,像涤尽了尘思似的。  

  “我要小火锅、水蜜桃蛋糕,今天的招牌菜呢?”宫汝如阿莎力的点菜教人瞪大眼睛。  

  服务生毕恭毕敬:“有蜜汁明虾、冬炖醉鸡、那是用冬虫夏草炖制的。”  

  “都来一份,那你要吃什么?”  

  “你点那么多吃得完?”史宸风何止有疑问,他根本不信,她太纤瘦了,想维持这种腰围二十二点五的身材,每餐一碗白米饭都属过重。  

  “有什么不对吗?”她几乎每餐都这么吃啊!  

  “没有。来一份你们有名的招牌套餐。这样就行了。”  

  “那先生你的副餐——”  

  “圣代。”宫汝如抢先回答。  

  服务生有效率的离去。  

  史宸风厌恶的皱眉:“我不喜欢圣代。”  

  “我喜欢啊!”  

  搞了半天,她喜欢小孩子的玩意儿,既然如此,她自己点个圣代不就得不了。  

  “我就是喜欢你的。”  

  任性是无法迁就别人的个性,她多了一个他讨厌的性格。奇怪,她怎么知道他想什么!  

  “风风,你为什么不讲话?”  

  噗——咳,咳,咳!史宸风生平第一次,打从他懂事以来第一次噎到。  

  该死的白开水教他出错,更该死的是她。  

  “你刚才叫我什么?”  

  “风风啊!有什么不对?”一双白皙的、粉嫩的手,一只拍他的背;一只拍他的胸,非常自然,就像两人是好久好久的情侣,而情意是历久弥新。  

  “别这样叫我。”他都鸡皮疙瘩,这小名教他很难接受,因为它勾起他心底的异样情愫。  

  “那宸宸呢?!”一抹顽皮的神采在她的眼底跳动,汝如如见稀罕宝物的盯着他——嘿,他居然手足无措呢!  

  “闭上你的嘴巴。”  

  “决定了,就叫你史史!”  

  史史——死死!天要亡他。  

  “统统不准叫,你听到没!”  

  “可是,我总不能连名带姓喊你吧!这样一点男女亲昵的感觉也没有。”黑珍珠的瞳子闪着烦恼,嵌在鹅蛋的脸上,美得像不食人间烟火。  

  “我情愿你叫我史宸风或宸风就行了。”  

  “不行,你有三十个女朋友,我若不特异独行,哪天你要把我误认为浓浓、露露的,岂不悲哀。”  

  “OK!叫宸宸行吧!不过,只限于私下两人。”  

  怎么他真的答应她的要求,算了,看她那副他不答应她就哭给他看的撒赖表情;他就受不了,而且女人是生活的调剂品,又不是必需品。  

  宫汝如用力的点头,嘴角向上扬,圆圆可爱的下巴微抑,刹那间,史宸风的心脏不受控制的打乱步骤,仿佛要出来似的。  

  天妒英才,他该不会得了心脏病吧?!呸!呸!呸!他八成是累呆了,心神恍惚。  

  服务生推着餐车过来,将一道道足以教人垂涎三尺的菜肴奉上。  

  小火锅色香味俱全,是这店的招牌菜之一,不油不腻的汤汁教人啧啧称好,光是肉片就采用进口精致处理猪肉,深怕血丝的肉会减了汤汁的气味。  

  之后,招牌套餐菜有四道菜,第一道上桌亮相的精致冷盘,葱爆猪心、冷炒螺肉、绿珠满门的腰果、青豆;第二道是黄金荷包,很俗气的名字,却象征好兆头,炸成金黄色的猪肉包着香菇、明虾......第三道是清炖石斑,第四道是圣代。  

  史宸风从头到尾以不可思议的眼光注视她,毫不做作却不失气质的扫光盘内的食物,既不给人贪吃的感觉,甚至有点可爱。  

  “你这么会吃,你家没被你吃垮实属难得,还有,你的身材可谓奇迹。”  

  汝如眼角一挑:“你在骂我爱吃啊?!不过,这是真的。”  

  她很有自知之明。  

  “吃饱了吧?!”  

  汝如双手抱着肚子,满足的像只猫咪的憨笑。  

  “那我送你回家,走!”  

  “为什么?!你别告诉我:你只陪女朋友吃顿饭就说Bye-Bye。我记得十八号时,你跟一个长荣空姐去她家三个小时才出来,别告诉我;你们促膝长谈,还有二十二号,你跟金发小姐在公园打的火热,最后去圆山饭店,二小时后你才出来——”  

  “他XX的该死,你到底跟踪我多久?”他这辈子最恨被人窥视,那让他自觉赤裸;毫无隐私,原以为她们大概跟了自己两、三天,没想到......  他低声嘶吼,简直想生吞她。  

  “还好你不是‘问候’我妈咪,我爹地最讨厌有人‘问候’我妈咪。”  

  她居然跟他大玩搓汤圆游戏。  

  “我郑重警告你:别让我再发现你跟踪我。”冷凜的语气直上她的心口。  

  宫汝如打了好大的呵欠,揉揉眼睛,偌大的眼睛合了一半;想睡觉了。  

  史宸风暗叹无奈,她根本不怕他,难道真的是一物克一物,不!他不可能有克星。  

  “起来吧!你累了。”  

  “你要带我去圆山饭店吗?!记得要一瓶XO,那种效力强!”  

  “干嘛买XO?”  

  “唉!醉了失身比较自然嘛!”一副你太笨的表情。  

  她,现代豪放女的代表,居然教他上她——很不文雅的想法,他真可谓哭笑不得。  

  “我们不去饭店,我送你回家。”  

  开玩笑,难得个他约会,这么早回家,他真是太不解风情,没瞧见她非常乐意让他非礼吗?!怎么这么不懂把握机会。  

  其实她算是比较好奇,想知道他平常是循规蹈矩的不苟言笑,那床上运动是不是也依照传统的男“上”女“下”。  

  “不要,我不回家!我要去阳明山看星星。”她哪喜欢看星星,十二月天呐!不把自己冻得像冰棒才怪,她宁愿看猩猩,但是——月光蒙蒙,多浪漫,亲吻变成理所当然的现代进行曲。  

  “我不去,天气太冷了。”  

  他也太老实,婉转都不懂;虽然她也这么想。  

  宫汝如委屈的扯着桌布的流苏,向来上扬的红唇扁扁的;可怜兮兮的,圆滚滚的眸子都少了神采。  

  “我们可以坐在车子里看嘛!就去好不好?”  

  “你......史宸风居然发觉自己有些沉溺,他难以接受脱轨的感情,硬要拉回;去觉得有种窒息......不舍吧!  

  “去就去,但是我不下车。”他想拉回尊严。  

  史宸风丝毫没发现自己的出尔反尔,决策果断,不朝夕令改,是他的个性。呵!一切全反常了。  

  “行行,只要能去就好了。”宫汝如兴奋的拥吻他的脸颊,以赶火车的速度拉他走。  

  史宸风怔怔的随她走出去,忘了;她不是困了吗?!怎么精神突然变得那么好。  

  *  *  *  *  *  *  

  遇上她之后,他似乎常出现无奈的表情,就像现在——  

  说要看星星;当他打开车顶的天窗,压低椅背,她却老把一双手往他身上搁,掐得出水似的粉臂搅得他心猿意马,差点把持不住原则;她年纪还小,年纪还小......这是他拼命安慰自己的藉口。倒是她,他已经很细心的不露出大野狼的垂涎,偏偏她还继续玩火,将青嫩的身躯往他上靠。  

  “哇!你有胸肌呢!可不可以让我看?”这是宫汝如故作纯洁小天使的问题。  

  天晓得,她可是黑道霸主宫雷的女儿,男人打赤膊在她面前逛;她看到不想看,而且经验老道的分门别类:一、“鸡”肉;二、赘肉;三、肥肉;四、五花肉。  

  史宸风却为了她这句话,体温遽升,心跳加速,鼠蹊部紧绷。  

  “你别玩了!要抱双手就抱好了。”声音沙哑,双手用力扯下她放在自己胸膛上的玉手,改围在他的腰。  

  哼!男人就是喜欢纯洁的女孩,八成都是童年失败,这样就可以解释老牛吃嫩草的原因,奇怪!大家都喜欢“幼齿”,哪有那么多“幼齿”!看来男人的兴趣养成,有一半是因为女人爱扮年纪小......  

  *  *  *  *  *  *  

  想着想着,宫汝如陷入梦境,而且她梦见自己得到一跟宝物,它能给人安全感,并且好暖和、好暖和呵!  

  史宸风,生平第一次自然的笑,少了商业化,非常真心,可惜她没看到!  

  为什么会笑?  因为感动,或则是某种痴凝的感觉教他不由自主的笑啊!  

  宫汝如不适的揉揉眼,一股金色如浪潮般的光芒扑涌进她的眼,轻动了下身子,僵硬的小腿教她睁开眼。  

  乖乖!车玻璃——有没有搞错,她居然在车上睡了一晚,而且还是在阳明山。  

  运动着僵硬的颈子,粉颊登时撞上左方的黑色头颅,是他!难道一整晚她跟他就像交颈鸳鸯的相拥而眠,再看看盖在自己身上的长外套,一股甜蜜刷过她的心;他还算有良心嘛!  

  哇!他还在睡呢!睡相还好,至少没流口水,而且,她发现一秘密——他眼睛睫毛好长,像搪瓷娃娃,再者,睡眠中的他少了世故的精明,像小男生,严格说来她比较喜欢现在的他。  鼻子宽度适中,又挺直,以东方人而言;他的鼻子生得非常漂亮,至于唇嘛!睡眠中少了力道,不再紧抿的给人压迫感,就是太薄了,以相学的看法,他一定很薄情,刚毅的下巴仿若用冰钻雕刻,整合起来;他够帅、够俊。  

  站在优生学的立场,她相信他的孩子长得不比刘德华差。  

  但是,她最喜欢他的鼻子,福至心灵,一种欣喜催促她,非常自然的吻了下他的挺鼻。  

  很奇怪!居然不是亲唇亲颊。但是,她宫汝如;作风、想法永远标新立异,在她的观察里,鼻头是常油腻,会长痘痘外加粉刺的杂七杂八一堆,除非她喜欢他,否则不可能有所行为,不过,幸好他肤质好。  

  之后,她的俏鼻跟他的挺鼻吻合,就像妈咪对待小Baby的模样,很亲爱的!  

  “你在干嘛?”史宸风闷声响起,似乎怕吓到她。  

  宫汝如并没有做贼心虚的跳离,俏鼻仍然吻着他的,一抹顽皮的笑跃上她的眼。  

  “我想亲你,可是,姿势好像不太正确。”  

  看着她灵活转动的眸子,她在玩火,既然如此,他要教她知道玩火焚身的危险。  

  迅雷不及掩耳,史宸风以老鹰之姿,狂野的想吞噬她的唇,先是加重唇的力道,告诉她;谁是主人,辗转吸吮她的甜蜜时,他未察觉自己沦陷了......  

  仿效做爱的姿势,他灵巧的将舌头滑进她的香幽口,勾引她回应他,直到她舔舔他的唇,他感觉自己快爆炸了。  

  依着感觉,史宸风的身子活像烧红的木炭,他非常需要降温;他怕自己会汽化,而汝如白晳如丝绸的肌肤像初雪,很凉,很舒服。史宸风一双紧绷的手,仿如将她揉入体内,古铜色的手滑过她的臀,窜进她的上衣,抚着她婴儿肌肤的背,享受丝绸与厚尔手掌摩擦的刺激,扯开她的衣扣,史宸风的唇侵占她的颈、胸......  

  汝如的脑袋恍如烧开的水壶,面色通红,就觉得脑袋不停发胀,像醉酒......像被木棍挞到脑袋,总之,什么事情对她都不重要,除了两唇相依外呵!  

  直到,史宸风将炙人的手掌覆在她的胸线上,触电的感觉击中她的脑神经,倏的,汝如推开他,硬扯开两具契合的躯体。  

  史宸风激情放纵的一下收不回,失控这个事实打击他的自信心。  

  本来是要给她一个教训,谁晓得他居然沉沦了!不,他得远离她,因为她居然能引出他体内的另一面,连他都不晓得的一面,但是......  

  宫汝如气喘嘘嘘,樱桃小嘴红肿的教人怜惜,半合的呼气更教人忍不住亲近,春情荡漾的眸子朦朦胧胧,仿佛挤得出水,妍红的面孔更胜桃花一筹。  

  ......  

  如果再一次选择,史宸风依旧会吻她。  

  “现在,你知道正确的接吻,要发表感想吗?!”如果是淑女,应该含羞带怯的将头埋进他的怀里。  

  “跟A片感觉不同,我还以为是舌头相纠缠着调情,原来一方强势的挑逗震撼力比较大。”  

  她绝对不是淑女。  

  “看A片?!你不怕影响身心发展吗?”  

  “我已经满十八岁,成年了!而且我也不想像小白痴,直到结婚的前一晚,才跟母亲促膝长谈,说什么会痛一下,闭上眼就没事了!”  

  看她的模样,颇有研究心得。  

  “跟别的男人讨论这种暧昧话题,不是每个男人都像我点到为止。”  

  “这么说,如果刚才我没有喊停,那现在是‘点到为止’吗?”  

  现在?!他俩可能在这里共谱鸳鸯蝴蝶梦,想着他或许已经吻到粉红色的蓓蕾——一股热气由腰部窜出,他XX的,连想都有反应。  

  “闭嘴,我送你回家换衣服。”恶声恶气,他丝毫没注意到她掩着嘴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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