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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岁处男(痴守朗日情) 第二章

  天哪!她已经开始后悔了。

  她从来就不知道,原来公车可以是这种开法。朗日的手死命地攀住车窗的铁框,深怕一个不小心,就会连人带行李的全都飞了出去,然后她大好的生命就这样和世界告别。

  当她第一眼看到这辆停在面前的公车时,一股不安的念头就渐渐地爬上她的心头,她看着这仿佛从五O年代保存至今的活动化石,愣在当场。要不要上这辆车,着实在她的心中掀起了一阵不小的斗争。

  天知道那个叫牛尾村的到底在什么地方,她翻遍台湾的地图,就是找不到它的正确位置,而李以杰的交代又不清不楚的,说什么只要她到了屏东的机场,再转两班车,就会到那个什么牛头还是牛尾的地方。

  她本以为转两班车的意思,就是从什么站转什么站之类的,但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那两班车的意思是:先由机场坐车回公车总站,再搭上一辆以她的标准而言早该送到博物馆以文化古物加以保存的公车!

  当初她接受李以杰的提议,不租车而改搭公车的方式,原本以为这样那只蟑螂就无线可寻,她可以安安静静的享受一段不受打扰的时光,但是现在她反而怀疑,这一切是不是李以杰故意安排的,好报复她一向“欺凌”他。

  这辆公车发动起来的声音比动物园的大象还吵,当她把那近三大皮箱的行李提到公车门前的时候,还得费尽吃奶的力气搞定那“自动”——自己用手动——的公车门,把她累得连转身逃离的力气也没有。

  她才一上车,就发现车子上除了那个皮肤黝黑、一脸热心的中年司机外,大概只有五个人,外加一只鸡。

  鸡?朗日的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大。那只鸡不是那种被人又捆又绑,一副大难临头的倒楣样,而是大摇大摆、趾高气扬的在车中大步游走,还不时在她的面前拍拍翅膀向她示威。

  “小姐,你吻是呷へ郎,你是喂叨位来へ?你卖去叨位?    (你不是这儿的人,你从哪儿来?你要去哪儿?)”坐在她前方,大约五十几岁的妇人热心的问。

  这就是都市人和乡下人不同的地方,在都市,就算比邻而居也不见得说过几句话;可是在乡下,即使不相识也会聊上那么几句。

  朗日努力分辨那妇人的话,却怎么也想不起牛尾村的台语要怎么讲,只好以半国语半台语回答:“卖去牛尾村,阿婶,你知地叨位?    (要到牛尾村,大婶,你知道在那儿吗?)”

  “你卖去牛尾村?那儿啥米嘛没,只有牛啊、羊啊、鹿啊、马……”那妇士听朗日说她要到牛尾村,上下的打量了她一眼之后,一脸惊异的说。

  朗日笑一笑,她实在没有和人闲话家常的习惯,虽然这妇人的话多多少少已在她的心中掀起一些不安,看来那个牛尾村真的不是什么好地方,怎么听起来像是什么蛮荒之地。

  那妇人伸手拉了一下铃,公车像是在比反应,瞬间煞住车,差点把朗日摔了出去,幸好一路上她的手就没有放开过公车上的栏杆。

  “小姐,我卖下车了,下一站叨是牛尾村了,你咐有人会来接你?”那妇人热心的用台湾国语问着。

  朗日微笑的点点头,让那妇人能放心的下车。其实,她在牛尾村人生地不熟的,哪会有人来接她,不过,她倒觉得没什么好担心的,大不了搭便车或叫计程车不就好了。

  等要下车的人下车后,公车又开始以那超疯狂的速度跑了起来,朗日这时才发现,公车上竟然只剩下她一个乘客,所有的人在刚刚那一站全都下车了。

  似乎司机也发现了这件事,他回过头对朗日笑了一笑,“真是稀奇,你要到牛尾村吗?”

  朗日奇怪的看了司机一眼,这个人真的有通天耳,不然怎么能在这么吵的车子上听见她和那个妇人的对话,知道她要去什么地方。

  那司机大概也接收到了朗日疑问的眼神,以乡下人特有的爽朗笑声,哈哈大笑的解释说:    “牛尾村是最后一站,你不去牛尾村难道又要回车站?”

  “牛尾村是最后一站?”朗日重复了一次。

  那种自从她上了车之后,一直在她心中盘旋不去的不安感似乎愈来愈浓,她心想:这牛尾村有这么偏僻吗?

  “牛尾村很少有人去的,平常我都是在牛头埤就转回了,你是近三个月来第一次要坐到牛尾村的客人,上次那个阿美还是因为她家的铁牛坏了才坐公车。”

  “三个月?你在上一站就转回,如果有人要从牛尾村坐车怎么办?”这样不是太没有职业道德了?

  “小姐,你不能怪我,这是上面的决定,因为没什么人会到那里,天天这样跑也是浪费油,如果牛尾村真的有人要坐公车,他们会由村长打电话到车站,然后我就会开到那里。”司机解释的说。

  朗日现在百分之百的确定,那个牛尾村大概真的是在世界的边缘、台湾的角落,而她真的要在那样的地方度假吗?

  就在朗日沉浸在满心的疑惑中时,公车像是受到惊吓般倏地停了下来,力道之猛,让朗日的行李差一点向前滑到司机的身旁。

  “你不会跟我说到站了吧?”

  朗日望着车窗外,除了那个以木头充当的公车站牌外,剩下的是长得几近人高的杂草,连个人烟也没有。

  这就是牛尾村?

  如果那个木头站牌不是写着大大的中文字,她还以为自己到了灵异故事的拍片现场呢!

  “这儿就是牛尾村了。”司机的话打破了朗日的一丝希望。

  “可是,我连一幢房子也没有看到,这算是村子吗?人呢?人都到哪里去了?”

  “沿着这条路走,大概还要五、六公里才到牛尾村,只是前面的路太小,公车不能走,所以站牌才设在这里。”

  五、六公里?

  这就是她要度过一个美丽而不受人打扰的假期的地方?她不需要为远离像杨少文那样一只找死的蟀螂,做这样的事虐待自己吧!

  “小姐,像你这样的女人,根本不能住在牛尾村那种地方,那里除了一些牛、半、马、猪之外,什么也没有,就连电话也只有村长家有,像你这种打扮的女人,去那里要做什么?”司机看了一脸惊讶的朗日,猜也知道她根本不知道她要去的是什么样的地方,便好心的劝着她,偏偏他用错了方法。

  其实,朗日第一眼看到这个公车的时候,心中就已经有了悔意,再加上一路上荒凉的景象,她早已打算就这样原车回去,然后从此忘了有这么一个地方。

  可是,这司机居然和李以杰用同样的口吻,说她这样的女人不适合住在这种地方!

  什么叫做“这样的女人”?

  她这一辈子最讨厌的就是人家说她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好像她就该被人给定了位,连一点反驳的机会也不能有。

  “谁说我不能住在牛尾村的?我连行李都带来了,不住到我的假期结束,我是不会走的。”拖着三大袋跌跌撞撞的走在泥土路上,可惜的力气都没有了,这一摔,把她刚刚数的数儿全摔散了,这下她又得从零开始算起。累瘫了的她,连站都懒得站起来,反而大字型的躺下,从交错的枝叶中看着湛蓝如水的天空。

  不用照镜子,朗日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十分狼狈,要是她现在这个样子给人看到了,认得出她就是报章杂志中那个美艳得令人无法亲近的名模吗?

  大概不可能吧!连她自己都不能想像自己的样子,怎么可能有人看得出她就是易朗日,那个总是光鲜亮丽的女人呢?

  真是可悲呀!没有那层光鲜的外表,她易朗日又算什么呢?

  透过树叶筛落的阳光,没有令人炙热的疼痛,有的只是暖洋洋的感觉,不像平时在她头顶近百度的聚光灯,总是热得她头昏眼花,这样舒服的感觉,让她不禁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长久以来忙着工作,几乎让她忘了新鲜的空气闻起来有多让人愉悦。

  “吱!吱!吱!”

  一阵尖锐而奇怪的声音从林中由远而近的传来,吓得朗日整个人连忙爬了起来,这种荒郊野外、人烟稀少的地方,谁知道会有什么东西出现。

  她连忙抬头看向林中声音传来的方向,突然,她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起来,因为她竟然看到她的香奈儿丝巾在林间像是有生命的穿梭着……她不会真的是撞邪了吧?

  她用力的摇摇头。这是不可能的事!现在是大白天,她一定是太阳晒多,眼花了,不然她怎么会看到丝巾像泰山一样,从一棵树又跳到另一棵树?

  朗日强迫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而落荒而逃,这一切一定有个合理的解释,不过,现在就算她想跑也跑不动了,因为她的脚就像是定住了似的,连移动一下都成问题,更何况是跑呢?

  “装神弄鬼的算是什么英雄好汉?快一点滚出来,你以为这样子,本姑娘就会怕了你吗?”心或许早就快冲出胸口,朗日仍不甘示弱的说。

  虽然是大白天,朗日却觉得脚底板有股冷气直上了心头,她死盯箸那愈来愈近的丝巾,深怕错过了妖怪出现的那一刻。

  终于答案揭晓了,朗日怎么也没有想到,装神弄鬼的竟然是一只猴子!那该死的猴子拿着她那条近五位数的丝巾当披风也就算了,这会儿还在她的面前大跳彩带舞!

  它那搔首弄姿的样子说有多可笑就有多可笑,可是刚刚被吓得半死的朗日只有一肚子的气,恨不得踹那只无聊的猴子一脚,哪有心情看它耍宝?

  朗日气得随手拿起一块石头,用力的向猴子丢了过去,结果猴子应声倒地。朗日胜利的做了一个鬼脸,看那只猴子还敢不敢这么嚣张。

  不过,朗日的胜利感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那只猴子竟然动也不动的躺着。它不会就这样挂了吧?那她的罪可就大了。

  “喂!你不会就这样去了吧!你可是猴子,反应慢而被人砸死的死法,下了猴子地狱可是会被取笑的。”

  她伸出一只手指头,小心的戳了戳那只看起来像断了气的猴子。

  糟了!它真的不动了,怎么办?

  “喂!你可别死了!你死了,我就变成了杀猴凶手了。”

  朗日急了,顾不得她这个人生平最讨厌的东西除了男人、蟑螂之外,就是毛茸茸的东西,不知道心肺复苏术用在猴子身上是不是也一样有效?

  就在朗日急得几乎要手足无措的时候,那只猴子竟然倏地睁开眼睛,脸上是贼得不能再贼的笑容,然后一把抢下朗日头上价值不菲的卡地亚发饰,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跳离朗日的怀中,还在三步远的地方对着她学青蛙跳肚皮舞!

  更可恶的是,那只死猴子竟然还对她送了个大飞吻,那个样子,简直就像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花花公子。

  朗日终于确定了一点,那只猴子一定是公的,因为它和那些像蟑螂的男人有着太多的共同点。

  “把我的东西还给我!你这只变态的蟑螂猴,不然你就死定、死绝、死翘翘,你随便选一样,知不知道?”她恨恨的大喊。

  qizon      qizon      qizon

  罗亦淼小心的将掉落树下的小雀儿送回它的窝,看着它和父母团聚时快乐的样子,脸上不自觉地绽出一抹温和的微笑。

  确定没有事情之后,他又坐上那被亦焱取笑了不知道多少次的“铜罐仔车”,朝着他住的地方驶去。

  原本他这个时候早就该到家的,可是在半路上却遇到了这个不安分的小捣蛋,让他费了好大的功夫,才把它送回它那半天高的家。

  “别再调皮了,你还太小,外面的世界对你来说着实险恶了些,懂不懂?”罗亦淼临走前还不忘交代说。

  他是个不喜欢说太多话的人,可是在面对动物的时候,他似乎就没有这层顾忌,也不太像他面对人的时候一样寡言。

  他并不是一个冷漠的人,只是他喜欢那种安安静静、不卑不亢的感觉,静静的看着身旁的事物流转。

  或许当初他的父母亲名字取得够贴切,他真的像水一般,不像他那双胞胎弟弟,总是像火一般,有着用不完的精力,还有那个唯一在他的心中引起些许涟漪的女子。

  他们都是闪耀着光芒的人,只要一出现,就会像磁石一样的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让人不由自主的眼中只有他们的存在。

  其实他并不自卑,也不曾对这些事有所不满,毕竟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每一个人都是太阳,总该有些人是向日葵吧!

  他微微提起了嘴角,怎么今天他会想起这些奇奇怪怪的心思?抑或这是将要发生情况的预兆呢?

  一个女子的尖叫声隐约的破空而来,如果不是他如此熟悉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丝声音,大概不会发觉这个声音有什么不一样。

  女人?

  在这种野地里?

  罗亦淼皱起了眉头,找寻声音的来源,然后发现一个女人气急败坏的对着阿蛋大声叫骂。

  阿蛋是一只野生但不怕人的猴子,有时,它还会跑来向罗亦淼要东西吃。罗亦淼知道阿蛋是只相当调皮的猴子,再加上阿蛋身上裹着像是纱还有手中拿着东西,他大胆的推测,一定是阿蛋做了什么事,才惹得那个女人气成这个样子。

  看那个女人的打扮,罗亦淼微皱了一下眉头,这个女人不会是迷路了吧?不然,任何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在牛尾村这种地方,穿那种有MAEK的东西根本就是在丢钱。

  “阿蛋!”罗亦淼出声制止阿蛋的行为,毕竟住在这种野地,并不表示他就没有一点绅士风度。

  那猴子一看到罗亦淼,听出他语气中的谴责,连忙吐了吐舌头,然后像是逃避责任似的一把将丝巾塞进他的手中,一溜烟的跑得无影无踪。

  “该死的!那死猴子是你养的强盗还是小偷?你这个卑鄙、下流兼无耻的男人,竟然做这种见不得人的事,而且做事敢做不敢当,偷东西还要假他‘猴’之手,你简直是集所有烂透于一身的野蟑螂!”

  朗日正愁一口气没处发,一看到有个她最讨厌的人种出现,她便连珠炮似的炸了开来,连一点给人喘息解释的余地也没有。

  “你的。”罗亦淼被人劈头莫名其妙的骂了一顿,竟然一点气也没有,然后走向朗日,并将手中的丝巾递给她。

  朗日当然也知道是自己胡乱指控,但谁教这个男人要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个地方,活该成了她的出气筒。

  不过,这男的修养真是好,无端遭了这无妄之灾,竟然连一点火气也没有,这样的男人倒也少见,这让朗日忍不住好奇的打量了他一眼。

  不看还好,这一看,倒教朗日脚下一个踉跄,要不是罗亦淼及时扶了她一把,她早就摔了个四脚朝天。

  她说什么也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地方看到他!那个她这辈子第一个暗恋的对象,也是造成她这么讨厌男人的人。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小心的吐了出来,不想让他看出她心中的激动。

  “还好吗?”罗亦淼问。

  “我会有什么事?你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平常的朗日并不是防卫心这么重的女人,可是,这个男人不一样,或许他只是基于常情的问了句合理的话,可是她却不由得反应过度了起来。

  罗亦淼似乎看出朗日的不安,他微笑的摇了摇头,“迷路了?”

  他的话让朗日松了一口气,但是心中却升起一股莫名、奇异的感受,最令她不解的是,那感觉竟然像是失望。

  她是失望他没有认出她来吗?

  朗日摇摇头,甩去这荒谬已极的想法。他忘了有她这个人的存在最好,跟他告白那件事,是她这辈子所做过最丢人的事,她恨不得这件事从来就不存在,他忘了她不正好合了她的意,她怎么可能会有失望这样的感觉呢?

  她一定是被这个落后的地方给吓傻了,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送你?”罗亦淼好心的问。

  “要送我去哪里?”朗日一下子反应不过来。

  “牛头埤。”

  朗日疑惑的皱起了眉头,“为什么送我到那儿?”

  “搭公车。”

  朗日终于明白他的意思了,这个男人以为她迷了路,所以要送她到有公车的地方搭公车。

  “我要去牛尾村,我才不要去牛头埤。”

  罗亦淼疑惑的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你确定?”

  “你那是什么眼神、什么话!牛尾村是你家的?我要去牛尾村不行吗?”朗日没好气的说。

  为什么每个人一听到她要去牛尾村就露出那种眼神?虽然她承认她从来就没有想过在台湾还有这种地方存在,但这不表示她不能住在这种地方吧?

  “不合适。”罗亦淼摇摇头,不是他有偏见,而是这个女人一看就知道是个都会女子,像她们这种过惯了只活在“晚五朝九”——晚上五点到早上九点——的人,说什么也不可能生活在牛尾村这个连个电视都没有的地方。

  “拜托!有字条黏在我的衣服上,说我是不能住在牛尾村的那种女人吗?为什么每个人都说这样的话?”朗日气得直想砸东西,但是她手边什么东西也没有,真是“东西要砸时方恨少”。“还有,你这个人讲话都不会超过三个字吗?还是超过三个字你就不会讲了?”

  “或许吧!”罗亦淼倒也不介意,只是耸了耸肩,不过,他的回答还是没有超过三个字。

  朗日翻了翻白眼。她这个人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的是闷棍,而这个男人看来是个中翘楚。

  没办法!闷棍一棒子打下来,什么火都没了,她这个连珠炮可真的是一点用武之地也没有。

  “我认了,反正我还得靠你送我到村中,你只要送我去就好了,至于你高兴讲你的三字经,那是你家的事。”

  朗日一摊手,反正此刻的她也着实累了,现在的她只想好好的洗个热水澡,然后开始享受她的假期。

  “你住哪?”

  李以杰的那个亲戚好像是叫……朗日一下子想不起那个名字,只记得好像和某个名人同名。

  “李……丽花!对了,就是丽花。”朗日高兴的拍了一下手,看来她的记性还真不错,竟然还想得出这个名字。

  “丽花姨?”罗亦淼摇摇头,“不能住。”

  “为什么?那是我老板的房子,他也答应借我了,你有什么权利说我不能住?”朗日整个人的脸色都沉了下来。

  这个男人也太瞧不起人了,原先她对于自己要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不免有所疑虑,可是,现在说什么她也要到牛尾村住上那么一住,因为她想证明,只要她想要,没有什么事是她做不到的!

  “回去吧!”罗亦淼摇摇头的劝着。

  “你不送我就别浪费我的时间,我就算是用走的也会走到牛尾村的。”朗日像是宣誓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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