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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人 小夫妻

  跟思聪结婚以后,我俩的幽默感发挥到最高寒。  

  像我拿看他的衬衫去问他:“这是什么?”衬衫领子上有一个红印。  

  “你以为是什么?”他没好气的问:“姬仙蒂婀的唇膏?告诉你,这是今天午间的蕃茄汁烩牛利!”  

  他从前不是这样的。  

  从前他不懂说笑话,那时候我们在一起,他老是认真而爱怜的握住我的手,缓缓地,充满情感的说:“我们一定会白头偕老,相敬相爱。”  

  他结婚后改头换面,决定扮演冷面笑匠的角色。  

  他习惯性地以冷笑代替“早晨”与“晚安”。  

  像今早,他“哼哼嘿嘿”一番,然后问我:“现在糖贵呀?”  

  “不会呀。”我很天真的送上去给他侮辱:“怎么了?”  

  “这咖啡里没糖。”他瞪看我说。  

  我很怀疑这种态度便是精神虐待,可以构成离婚原因。但我们结婚只有四个半月,没到离婚期限。  

  而且我还是爱他的,每天晚上,他坐在那里看报纸,孩子气地认真的表倩……我就觉得爱他,付出点代价是应该的。  

  他说:“你永远还是少女情怀,几时做一个好太太呢?”  

  我问:“是否叫我穿着睡袍站在街市与鱼档主人吵架,就算好太太?”  

  他说:“哈哈哈,很好笑。”他直干笑了五分钟。  

  “我有什么不对?你为什么老挑剔我?”我责问他。  

  他说:“首先,你要弄清楚,你是冯太太,你不再属于大众,你事事要以马氏为重,不能够再去交际应酬,明白没有?”  

  是这样的,我点点头,“可是我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朋友,与同事吃一顿午餐,也算违法?我犯了七出之条?”  

  “同事?”他又冷笑,把客厅的温度降低十度.“谁不知道那个法兰西斯马是你的旧打玲。”  

  “谢谢你捧场。”我说:“我的老情人多得很,你这样冷笑,怕会累死,你应该去买座四声道录音机回来,精心泡制一卷冷笑录音带,有事没事放出来听,那才捧呢。”  

  思聪受不住刺激,咳嗽起来。  

  我也冷笑说:“龙体保重。”  

  后来我跟母亲说:“我们两个人现在有事没事练习冷笑,就快成专家了──唔唔嘿嘿啊啊哈哈哼哼,家庭很有乐趣。”  

  母亲劝我,“婚姻要互相迁就才能长久。”  

  “我有什么不好?”我莫名其妙,“我还不像以前一样?”  

  “以前你是大小姐,现在你是人家的妻子,你不能像以前一样!”母亲说:“你就是错在这里。”  

  “那么他难道不爱以前的我?以前的我跟现在的我是一模一样的,如果他不爱以前的我,不可能娶我,既然我没有变,那么他也应该爱现在的我!是不是?妈妈,你说是不是?”  

  妈妈瞪着我很久,她说:“我没听懂你说了些什么。”  

  我“唉”一声,挥挥手,“我有种感觉,妈妈,你从来就没了解过我。”  

  妈妈生气,“我以为你这个‘妈妈不了解我’的难题在二十一岁以后已经解决了,怎么现在又翻出来旧事重提?”  

  “那么好,那么是思聪不了解我。”  

  “你不能尽倚靠佣人,有时候你也要对他表示关心!倒杯茶给他,递递报纸、拖鞋,女儿嗳,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我生气,“妈妈,我是爱他的妻子,不是婢妾,我俩的关系并非建筑在马屁上。”  

  “你这个孩子!”她也不悦。  

  我夷然,“最瞧不起互相哄骗的夫妻关系,我并不当思聪是饭票,用不看故意讨好他。”  

  “那你就可以虐待他了?”妈妈赌气。  

  “我没有虐待他呀,妈妈,你怎么会如此想?”我心惊胆战的。  

  “你听着,女儿,嫁了人,事事以丈夫为重,与他商量,前个月,你一声不响的买辆汽车,差点没吓死思聪,这就是不应该。”  

  “我跟他提遇这件事,为什庆要跟他一起去买车?我不需要他的意见,”我说:“我完全知道该买什么车,我已计划更久,这是我的车子──”  

  妈妈打断我,“那么你跟法国马去吃饭就不应该。”  

  “法兰西斯是我小中大学的同学,妈妈,是谁立例规定结了婚就不能跟同学一起吃饭的?”  

  “那么把思聪拖了一起去。”  

  “人家没请思聪。”  

  “那你就该与思聪一起进退。”  

  “MOTHER,WHATWEHAVEHEREISAFAILUREOFCOMMUNICATION,我不想再说了。”  

  “你说什么?”  

  “我不想说啦!”我大声吼。  

  那天回家,决定跟思聪开研讨会。  

  我帮佣人开饭,一边大力地将碗碟摔在桌子上,一边说:“是好汉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一人做事一人当,不必闪闪缩缩的跑去对我老妈诉苦。”  

  他不啊。  

  我问:“你怎么不说话?”  

  “这里还有我说话的余地吗?”  

  我忽然哭了,“冯思聪,我什么地方得罪了你,你说清楚,天天这么舌枪唇剑的,我受不了,既然大家合不下来,那么我们分手好了。”  

  我抓起手袋往大门走。  

  他喝道:“你去跟法国马好了?”  

  我不想再跟他吵,于是含泪出门,叫了部街车到青年会去住一宵,房间冷清清的,益发不是味道,开始后悔结了婚。  

  以前无论跟谁吵架,我都可以回自己的公寓,舒舒服服的看电视睡觉,现在我反而落得无家可归,要睡青年会,想到我竟会毅然搬出那幢可爱整洁的公寓去除给一个货不对板的混蛋,真正心如刀割。  

  他什么都要批评我,我略穿件薄点的衬衫,或是少扣一粒扣子,就目光灼灼的盯着我胸脯看,脸上非常蔑视的表情,逼得我换衣服为止。  

  又限我上下班时间,不让我开车,硬是要管接管送,他自己迟那么十五二十分钟简直是闲事,若是我晚了下楼,他口头禅是:“我已经住在这里了,你再迟也不妨,再多跟同事交际交际吧。”  

  他看不起我的工作,老劝我坐在家中享福,但是他的收入并不见得充裕得可供我穿我喜欢穿的衣服,于是他就怪我虚荣。  

  婚前我是个十全十美的小仙女,婚后我是千疮百孔的坏婆娘,港币贬值的速度还不如我这四个月来的身价,真欲哭无泪。  

  同事与朋友都还一样的对我好,由此可知毛病不是出在我身上,都是冯思聪。  

  一上班,我就告诉诸同事,私人电话一概不接,有公事我才听电话。  

  法兰西斯马似笑非笑的问:“怎么?跟谁闹翻了不想睬他?”  

  我说:“小马,你知道我不是小器的人,从不因一点小事生气,那次小林的离婚妻子与大林的离婚妻子见了面,两个过气妯娌拿我来当轴心──大林妻说:“你的好朋友现在做我下属呢。”小林妻连忙干笑看否认:“她哪里是我的好朋友,一年都见不了一次面。”我也没有生气,见了这两个女人照样笑眯眯,觉得她俩真是一对宝──”  

  小马说:“是,”他点点头,“你对于‘友谊’一向看得开。”  

  “天下哪有‘友谊’这回事呢,”我叹口气,“尽管这两个女人故意损我,我也只当是无心失──我自己也有说错话的时候呀,我也希望别人原谅我,我重视的只有一个人:冯思聪先生,偏偏他那儿出了毛病。”  

  小马气忿忿的说:“他敢!”  

  我再叹口气,“小马,贾宝玉贾爷说的:女人一嫁,便由珍珠变鱼眼睛啦,我这下子马上可以站出去做证人,证明他这话不假。”  

  小马说:“你仍然这么漂亮,冯思聪这家伙得福嫌轻,他找死。”  

  我用手摸着下巴问他:“你会不会为我揍他一顿?”  

  小马嚅嚅的说:“这……不大好吧,朋友妻……这是很敏感的事……我与你只是同事,别叫我两胁插刀,太尴尬了,这……”  

  我双眼看着天花板,“嘿,亏他们还说我是你的老打玲。”  

  小马说:“什么?误会,都是误会!”他恐惧得结结巴巴。  

  我没好气,“怕死鬼,胆小鬼,走开点,别烦着我。”  

  我伏在桌上。  

  小说中的女主角与丈夫吵了架,都有男朋友收留她们,现实中不是这样的,现实中充满了法兰西斯马这种人,唉。  

  我苦恼的用铅笔打着桌子:如果冯思聪这小子现在来苦苦哀求我,我这就下台,跟他回去,我实在不想回青年会再捱多一夜。  

  他妈的冯思聪,他应该找到我公司来,他知道我一定会上班,我又惊又气:莫非是他早有离意,故意不给我下台的机会?  

  那么我只好回娘家了。  

  同事在那边叫我听电话:“你妈妈找你,不知是公是私事。”一边扮个鬼脸。  

  我觉得她真诙谐,简直受不了,取起听筒,问妈妈,“有什么事?”  

  “咦,”她老人家说:“你又不是三宝殿,没有事不能找你?”  

  我说:“妈妈,大家都成了喜剧高手,不少你一个,有什么话快说吧。”  

  “思聪叫你回去。”  

  “妈妈,手臂要朝里弯。”我瞪着电话筒。  

  “你回去吧,结了婚的女人在外头晃,成什么样子?”  

  “我搬到你家来住!”我说。  

  “你在娘家能住多久?”妈妈问我。  

  “住到八十岁,不由你不管,你当心,你总是我母亲。”  

  “你搬回来,我倒是很放心,胜过流落小旅馆。”  

  “哈哈哈!”我干笑。  

  “你若要等思聪来接你,我看不必了,他说明:要回去,你自己回去,他不会低声下气──他说他从来没低声下气过。”  

  “你们都决定不要我了,是不是?”我恼羞成怒,“好,你们会后悔!”我摔了电话。  

  一整天我的喉咙像被人塞了一块铅,非常不舒服,眼看思聪是不会来接我的了,小马又并不如思聪想像中的那么热情,我们其实一直是同事关系,我束手无策。  

  那天下班,我藉放到亲戚家去吃晚饭,自然,他们是欢迎我的,只限于一顿晚饭,亲友间要求不能太大,事情反过来,我也不会收留一个与丈夫闹翻的小女人。  

  那天告辞之后,回到青年会,我坐在静寂的房间细思量,自觉乏味。为了这种芝麻绿豆的小事,思聪使我下不了台,这口气如果要忍下去,我只有一条路:找房子搬出去,与他分居。  

  幸亏我银行里还有一点存款,要办起这件事来,并不困难。  

  然而为了如此小事……我伤心地想,就闹到这种地步,既有今日,何必当初?我独自流下泪来。  

  这种事听在别人耳朵里,也许顶滑稽顶好笑,然而对我来说,刚好证实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与思聪无法共同生活,婚前我的优点全变成缺点,他挑一个优秀独立的女性做妻子,婚后他还是希望我变成奴隶,我并不了解他,相信他也不了解我。  

  我请了三天假,找公寓。  

  当天下午便找到一层中价公寓,经纪连连的说:“你运气真好,小姐,这层公寓本来是一双日藉夫妻住的,一应俱全,干净得十分,他们赶着回国去,租金又便宜,你只要买点日用品便可以搬进来,连电话都有。”  

  我点点头,付了租金按金,感觉上十分凄凉,运气好?运气好的女人离家出走,早就有丈夫来恳求她回家,哪像我?为一点点小事,丈夫就高深莫测,名正言顺地独自生活起来。  

  那天下午我回家收拾杂物,思聪上班去了,钟点女工仍然把地方收拾得干干净净,我取箱子,把衣物收拾好,销匙留在桌子上,就走了。  

  我呆呆的坐在新公寓内,扭开电视机观看,仿佛又回到少女时代,无忧无虑,只对自己负责但是冯思聪这三个字在我心头中拂之不去。  

  尤其令我失望的是母亲,一派大祸临头各自飞的样子,推卸责任,根本不打算理我的事,现在好,她该耳根清静了。  

  我到附近的超级市场去办了一些必需品,安排妥了,约朋友吃茶,觉得天气热,顺便买了一堆夏天衣服。  

  我问自己:这样就算分居了?没头没脑的,隔一阵子我会找律师约冯思聪会晤。  

  为了这么小的事,我诅咒。  

  微不足道的小事,他就乘机发作,这种丈夫,长久相处也是很痛苦的,我下了决心,从明天起,我就是一个新人,我甚至考虑另外再找一份新工作。  

  再回到公司,桌子上一大叠纸条,告诉我什么人打过电话来,写着妈妈的名字,不见冯思聪。  

  我心中更加冰冷。  

  我打回家去给母亲。  

  妈妈问我:“你怎么了,跑到哪里去了?”  

  “我在外头租了房子住,很好,你可以放心。”我说。  

  “你这个孩子!你真是的,一句话就气成这样子,何必去租房子住?”  

  “你就算容我,地方也不够大,住不下,我自己有独立能力,不必受任何人的气,”我不客气的说:“我大把功夫等着要做,不能聊了──”  

  “喂!思聪找你。”  

  “是吗?”我说:“没有用,太迟了,叫他去找更好的人吧。”  

  我独自一个人过活未必比与他在一起更烦恼。  

  我再也没想到冯思聪是这么现实的人,我跟他走了两年,从没要过小性子,从没叫他做过矮子,一向迁就他,好听话,现在为这种小事,他偏偏跟我闹得这座大,那我就不妨陪他玩这一趟。  

  我已决定不回家。  

  午饭的时候,小马问我,“怎么,一起去吃饭吧。”  

  我干巴巴的说:“不必了。”  

  发生一点点事,就能看出人性险恶,小马这种人,他能为谁担风险?这种人一点内心世界也无,一点正义感都没有,就懂得战战兢兢捧住一个破饭碗,还以为有出息得很,因为这些日子来我没让他占到便宜,他已经不感兴趣,现实得不得了的一个小人。  

  他当时看见我冷冰冰的,马上退后一步,也不表示关心,就跟大伙儿走了。  

  我很气忿,他们都当我完了,远着呢,等我一翻身又变一条好汉的时候,后悔也来不及,等我恢复心情的时候要多少男友就多少男友。  

  我刚想下楼去买一个三文活吃,有人推门进来,我抬头一看,是冯思聪。  

  我斜眼看着他,问:“找谁?”  

  “找你。”  

  “什么事?”我心中想,如果他这当儿肯低声下气,事情尚有商量。  

  他却取出我的首饰盒子放在我办公桌上,说道:“你忘了取贵重物品。”  

  我一口浊气上涌,勉强维持镇静:“对不起,叫你送了回来。”  

  “我要走了。”他说:“再见。”  

  我补一句:“我们很快会再见,我已联络了律师,他会通知你。”  

  他一震,斜眼看我,我也看看他。  

  我说:“事情已经到这种地步,好来好散,我也不想多说话,再见。”  

  “你已经完全决定了?!”他问。  

  “跳探戈需要两个人,”我冷笑,“冯思聪,结婚离婚都需要两个人。”  

  “你母亲呢?你没跟她说?”  

  “她并不理我的事。”我说。  

  “既然关系那么坏,何必住在娘家?”  

  “谁住在她家?”我问:“我一向有自己的公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抓起手袋,“我约了人吃饭,对不起。”我一手把他拨在一边,向大门走去。  

  “喂,你的首饰盒子!”  

  我说:“谁理这种破铜烂铁,将来自有更好的来。”  

  头也不回的走了,真痛快。  

  走到麦当奴买一个汉堡饱,拿在手中咬一口,可是说什么都吞不下去。  

  我告诉自己,真闹大了,事情真闹大了,可是我仍然爱他,我心如刀割。  

  为什么我一点表达的能力都没有?刚才我想说的其实是:思聪,我们别再玩下去了,让我们和好如初吧,但是我不但没融和下来,反而变本加厉的说了许多恶毒的话,啊,我怎么会像一个疯子?  

  我掩着脸。  

  他即使不爱我,我可是爱他的啊。  

  我“霍”地站起来,回到写字楼去,用电话找到了母亲,她大呼小叫的说:“我是为你们好,瞒着思聪,说你搬到我家住,过一会没事。刚才他打电话来骂我,你说我这个好人难不难做?”  

  “他不晓得我住在外边已经一个星期了?”  

  “不知道。”  

  我问:“他打过电话来叫我回去?”  

  “是,我老推说你在洗手间。”  

  “妈妈,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何必加重我们负担?”  

  “好人难做!”  

  我忽然又调皮起来,“是,咱们都是狗,你是吕洞宾。”  

  母亲急得不得了,“那怎么办?”  

  “没怎么办,”我坦白的说,“冷一冷再说,我乐得再过一阵独身生活。”  

  “唉,你们在搅什么鬼啊──”她魂不附体地说:“你们──”  

  “桥段比电视剧精彩,是不是?”我问:“你当是观看长篇电视剧吧。”我补一句:“惩罚他一下也是好的。”  

  “你们不会离婚吧?”妈妈问。  

  “不知道,”我自己也心如刀割,“他那种阴阳怪气的性倩,谁懂得他想些什么?”  

  “女儿,喂,你听我说:一失足成千古恨,你千万要当心,婚是不能离的,这种事摩登不得。”  

  “我不打算听你的教训,时势不同了,以前的女人,如砧板上的一块肉,任人宰割,现在我们有独立能力,男人,嘿!当他们放屁。”  

  妈妈阴测恻的加一句:“是呀,所以现在的女人都冷清清地在她们的公寓里做女强人,我们呢,儿孙满堂,至少有女儿可以说话解闷。”  

  我已经够心酸的了,禁不得给她这么结结棍棍的一说,差点眼泪就淌下来。  

  “你住在哪里?告诉我,女儿!做人别那么绝,得饶人处且饶人,可以下台就下台。”  

  我把地址告诉她,然后下评语,“妈妈,你说起话来,一句句掷地有金石声,简直像说书般精彩,且押韵的,了不起!”我挂了电话。  

  那天晚上回家,我自己洗了头,慢慢梳通,想到思聪第一次约会我,时间搅错了,提早一小时,他来接我的时候,我正洗完头在梳头发,就像今天这样,他看见说: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头发。  

  我的心软下来,如果此刻他向母亲打听得我住在此地,前来找我,我一定原谅他。  

  门铃忽然响了,我心一跳。  

  开了门,果然是冯思聪。  

  他板着面孔,用脚踢一下铁门,说:“放我进来。”  

  我把头发甩到肩后去,“凭什么?”我的嘴巴又硬起来。  

  “凭我是你的合法配偶!”他狠狠的说:“我来搜这个地方,拿到证据,可以速战速决。”  

  “你失心疯了,我要打两个电话,一个给派出所,另一个到青山医院,为你订一个位子。”  

  “开门!”  

  “不开。”  

  他忽然呜咽起来,“开门!”  

  我静默下来。“你怎么了?”我问她。  

  “开门。”  

  “我开,你别哭呀。”我打开铁闸。  

  他靠在门边哭。  

  我吓一跳,“你进来呀。”很过意不去。  

  “我不进来!”他赌气,“我就站在这里烂死。”  

  “你不会死的,”我递给他手帕,“进来喝杯茶。”  

  他醒鼻涕,“为了这么小的事,你居然连公寓都找好了搬在外头住,不顾夫妻之情。”  

  我瞪着地,我明白了,恶人先告状。  

  “然后还连同你母亲欺瞒我,硬说你还在娘家住,拒绝见我的面,”他像个老太太般诉说我的不是,“你太狠心,我不该爱上你。”  

  我用手撑着腰,既好气又好笑。  

  这小子,他也刻薄得我够了。  

  我说:“我在你身边,反正是惹你生气,现在岂不是好?眼不见为净。”  

  “夫妻之间耍花枪不打紧,哪有这么过份的?”  

  “我不懂花销,我是逼上梁山。”我说。  

  “现在怎么样?”他憨气的问。  

  我开头是狠狠的瞪着地,后来目光接触到他凌乱的头发、红红的眼睛,我又想到十多年前他获知大学试名落孙山,也是这个凄凉彷徨的景象,我完全妥协,我们之间已有太多的过去,很难忘得了。  

  算了,我想,不要太过份。  

  “怎么样?我等你苦苦哀求我,你若服侍得我舒服,那么咱俩还有得商量。”我说。  

  “你真是有得说的,”他低着头,“我不能没有你,你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份。”  

  “好了好了。”我说:“我们回去吧。”  

  “这房子呢?”  

  “给妈妈住吧,妈妈老想搬一层清爽点的公寓。”  

  我与他回家。  

  以后的三天,他不停的告诉我,我离家出走的那两个星期内,他是如何的想念我,日子如何难捱,心情如何的慌乱,但是一见到我,又忍不住气,说些无益的话。  

  我很了解,因为我向日己的感受与他一模一样,那几天我很受感动,我们和好如初。  

  母亲说:“你们之间,真是互相了解,现在又开开心心的过婚姻生活了?”  

  我嘻皮笑脸的说:“是,在枕头上,两个头比一个头好。”  

  母亲放心的挂了电话。  

  然而事实是不是这样的呢?  

  不见得。  

  没到一个月,思聪又发作了。我们在计划复活节度假的事,他埋怨我:“如果不是你上次离家出走,浪费了一大笔钱,这次我们或许可以走得远一点。”  

  我原本想刻薄地问:“你想去哪里?月球?凭你那份月薪?”  

  但我忍住了,只笑一笑。  

  我是爱思聪的,既然如此,何必处处跟他争?他正孩子气地翻阅旅行团的小册子,看着他的脸,我想:人生是这么短,我们不应把时间用来斗嘴。  

  “现在只好到日本,”他说:“日本已去过多次。”  

  “去印度吧,”我建议,“那边风俗与文化都不一样,应该很有兴趣。”  

  他又高兴起来,笑了。  

  我现在很明白什么叫做互相容忍,相敬如宾以及这一类的事,我与思聪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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