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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大侠 第七章

  三年的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也还好,但已够很多事情演变;比如:王府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苏州有名的天宝坊,专营天下奇珍。

  曲笛迈着方步走进城里最大的客栈——富贵居。

  「曲老板。」四周人群纷纷向他拱手为礼,尽管心里对曲笛多所不齿。

  他借着打擂台进了王府,受到王老爷重用,却唆使王老爷利用皇帝丈人的身分独霸盐市,让王府财富在短短一年内,暴增十倍不止,因此也引起了无数仇恨与怨言。

  导致老皇帝死后,新皇一登基便下诏书让王贵妃做了先皇的陪葬;王老爷为逃避新皇的迫害,抢先自尽;王纷被捕下狱,经大理寺审查,翻出一条条杀人放火、欺男霸女的恶行,被判腰斩。

  王府一门死绝,偌大的家业全都便宜了曲笛和敏敏……噢,她现在不叫敏敏了,她给自己取了一个新名字,叫曲敏儿。她对曲笛的心思全在那新名字上头,奈何曲笛心底早住了人,是没有半块方寸之地容得下她了。

  全苏州的人都知道,曲笛侵吞了旧主子的家产,可他手段阴狠,本身武艺更是超绝。所以哪怕人人都耻于与他交谈,但一看到他,还是得抑住心底的愤怒,乖乖行礼问好。

  就像曲笛当初和王老爷说的一样,哪怕天下人都在心里骂他,又怎么样?他不痛不痒。相反地,他非常享受眼下手中的权势与富贵。

  他淡笑着与周遭人一一回礼,缓步上二楼包厢。

  包厢里已经坐了三个人,显然正等着他来。

  「曲老板,好久不见,近来安好啊?」曲笛一进门,一个白胖矮子立刻笑嘻嘻起身行礼。

  「托福,托福。曲某看张老板、江老板、刘老板面泛红光,应当也是财源滚滚、人逢喜事。」曲笛拱手还礼。

  三位大老板不约而同尴尬一笑,做生意嘛,赚大钱自然是第一要紧。但曲笛贺他们人逢喜事,分明是知道他们又都纳了新妾,唉,早听闻天宝坊主人曲笛消息灵通,想不到连这等私密事也瞒不过他,果然是个厉害人物。

  「三位老板何须介意,这英雄本『色』嘛!娶妻纳妾是好事,还怕人知道吗?」曲笛往怀里一掏,摸出三只白玉瓶,在三个老板面前各放一只。「曲某小小薄礼,谨祝三位新婚志禧。」

  三位老板心里的疙瘩立刻尽消,内行人皆知,天宝坊除了专卖天下奇巧珍宝外,也卖一些有趣的玩意儿,比如眼前这三瓶「春风玉露丸」。

  这可不是一般下三流的春药,仅供人春风一度;而是真正调理男人身体的妙药,使其由内而外达到圆融平和的境界。倘使常年服用,不仅于闺房一事雄风无限,还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称之为仙丹也不为过啊!

  就可惜了,这春风玉露丸太贵,一丸就要黄金百两,哪怕是巨富之家,也无法日日眼用,大概就只有当今圣上有这本钱天天拿它当糖球吃。

  曲笛以此为礼,比送上什么奇珍异宝更让三位老板欢喜。

  「曲老板果然是个妙人。」刘老板大笑,收起了白玉瓶子。「曲老板大老远把我们邀来,又送这么贵重的礼,应当不是特意恭贺我们纳妾吧?」

  江老板同时也抢过一只白玉瓶。「曲老板有什么要求尽管说,只要江某办得到,断无问题。」他耍了个小手段,事先说了,曲笛的要求他办得到就做,就算到时来上一句「恕江某力有未逮」,曲笛也拿他没办法。

  只是曲笛并不在乎这小小心计,他从来也没想过对他们提出任何要求,不过是想藉由此次的会面,布置他接下来的行动而已。

  「呵呵呵,三位老板何必紧张?曲某不过是听闻六年一度的华山论剑将在两个月俊举行,这武林盛事嘛,参与者众,必有许多商机,曲某不才,想分杯羹。但众所皆知,华山方圆百里俱是江、刘、张三位老板的势力,想上华山做生意,必得经过三位同意,这才邀三位前来一聚。」

  张老板就不懂了。「曲老板,你专营的是天下奇珍,这武林大会……参加的人是很多,可能做的不过是些住宿,饮食、服饰、马匹之类的生意,这些都不是你擅长的啊!」

  「张老板,这天下奇珍,也包括不世名剑吧?天宝坊近一年来也搜罗了不少天下宝剑,如太阿、鱼肠、青冥……等七口,于是想藉由这次的华山论剑小小发笔财,还请三位不要介意。」曲笛笑答。

  三位老板互视一眼,曲笛做的生意跟他们的完全搭不上边,也不侵占到他们的利润,让他参一脚也无所谓,不过……

  「曲老板,这一点小事,你自己做主就行了,你这样花这么大的本钱,也太客气了。」江老板拍了拍怀里的白玉瓶说。在他想来,三颗春风玉露丸就值三百两黄金,至于那些剑卖出去的利润……恐怕还高不出这个数字。

  「曲某不敢与三位说假话。这剑嘛,对真正识货的武林世家来说,是可以当作传家宝的,一口卖他们千两黄金,他们也会争着要,所以利润绝对高。当然,曲某在三位的地盘上发财,也不会亏待三位,这收益的三成就让三位平分,如何?」

  那三个完全只在商场上打滚,不了解武林事务的老板真的呆了,什么剑这么了不起,柄柄价值千金?

  可曲笛开出的条件又很优渥,他们没道理不接受!当下,四人欢欢快快签了合同,叫了满桌酒菜,开怀畅饮起来。

  曲笛不停地向他们敬酒。「三位老板不弃,曲某先干为敬,这笔生意还请三位先替曲某多多宣传,能让更多江湖人知道,这宝剑的价钱才能抬得高,到时……呵呵呵……」这会儿,他就像一名真正的好商,谁也不知道在他那张欢笑的脸皮下,藏着山高海深的恨火。

  就让所有的武林人士都来抢这些剑吧!越多人抢,江湖就越乱,越不会有人注意到他就是昔年白云庄的漏网之鱼,他便越有机会找出当年火烧白云庄的主谋者,他要那些人血债血偿!

  四年了,他已经过了一千多个没有丁叮在身旁的日子,时时刻刻都像被烈火炙烤着身子那般疼痛,他受够了,也绝望了。

  完全的孤独与彻底的寂寞快将他逼疯了,他差不多可以确定丁叮不在人世了,那么他还活着做什么?

  在这世间仅剩一件事值得他浪费心力去完成——那就是为丁还和丁叮报仇。待得所有仇人尽皆伏诛后,他就要上穷碧落下黄泉去寻找那心中的宝贝了。

  江、刘、张三位老板都是滑得出油的人物,自然听得出曲笛的话中意,这拍卖会的名声打得越响,宝剑就会有越多人抢着买,卖的价钱越能抬得高,他们能得到的利益就越多了。

  「好好好。」三个人拍着胸口向曲笛保证,定将这场宝剑拍卖大会宣传得人尽皆知。

  四个人直吃喝了一个时辰才迈着摇晃的脚步下楼,喝得最醉的江老板还差点一脚踏空阶梯,从楼上滚下来。

  「啊!」楼下,一对正准备上来的男女吓了一跳,女子惊呼一声。

  曲笛一双眼珠子就此定在那女子身上不动了。

  丁叮!他大吼,以为自己叫出声了,但事实上,他紧张得全身僵硬,喉头不过发出了一些嗄哑声。

  他一箭步冲到那对男女面前,盯着那女子瞧,那美丽的容颜一如他这四年来日思夜想的对象。

  想起他们分别前最后一面,她舍身救他,在密室门合上的瞬间,她含泪的叮咛——


  「师弟,只怕师姊以后都不能再照顾你了,你记得,要好好吃饭,别偏食,练功要勤、天冷了得添衣……」


  当时,她的神情比风柔、比云软,无尽情意化作春水,点点渗入他心扉。

  不知道多少个夜晚,他耳畔回荡着她的话,每每从睡梦中惊醒,双手在空气中猛抓,想要挽回那已然发生的悲剧。

  但事实就是事实,满腔恨火直烧得他心头生疼,银牙紧咬到快流出血来。

  她不知道,他根本不愿独活,哪怕要被碎尸万段,只要能跟她在一起,他都觉得那是人间至乐。

  天下最悲哀的是什么?对他而言,那是目送自己喜爱的人一一入了黄泉,而自己却被留了下来。

  偏偏他身边尽是这样的蠢蛋,幼年时的那群乞丐、及长后的丁还和丁叮全一个样。他们这样拚命救他,到底有何意义?

  所有他亲近的人都死光了,独剩他一人于世间,他会快活吗?

  不,没有丁叮,即便让他天天锦衣美食,他都觉得人生是一片阴暗,如地狱般凄寒。

  「你是谁?为何这样看着我的未婚妻?」那男子被曲笛含带侵略性、独占意味浓厚的眼神激怒了。「忘忧,妳认识他吗?」

  那女子纳闷地看着曲笛,心头咚咚乱跳。他是谁?她搜遍记忆也想不出来,但是他眼底的惊讶、悲恸却让她心生不舍,她居然有股冲动想伸手抚平他眉间的皱折

  「忘忧?」那男子又问了一句。「妳识得他?」

  女子咬咬牙,强忍住将曲笛拥进怀里,轻轻安慰他的冲动,缓缓摇了摇头。

  曲笛只觉得胸膛好像被一块巨石砸中,火炙般的剧痛焚遍全身,一股甜腥直冲喉头。

  丁叮不记得他了?她成了别人的未婚妻了?怎么可能,他不信,他无法相信。

  「曲老板,我们快走吧!」江、刘、张三位老板似乎识得那男子,拉着曲笛快步离开富贵居。

  曲笛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天宝坊的,他脑袋一片混乱。

  他找到丁叮了,但他还是被抛下了,依旧是独自一人。

  难道这就是他的命运,注定一辈子的孤独?

  「丁叮、丁叮、丁叮……」他茫然若失,下停呢喃念着这两个字。

  店里的客人、员工,看到向来以精明狠辣著称的曲笛忽然得了失心疯,俱皆慌乱起来。

  直到有人去通知曲敏儿,才由她出面安抚了浮动的人心。随后她从送曲笛回来的三位老板口中得知今日发生之事,心下立刻有了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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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曲笛的日夜熏陶下,曲敏儿已不再是三年前那毫无主见、任由命运推着往前行的弱女子。

  她学会了心机,学会了手段,学会了利用自己的本钱和命运搏斗,以争取自己想要过的生活。

  如今她是曲笛的左右手,因而知道了曲笛许多秘密。当然,这些秘密不是曲笛告诉她的,只不过曲笛让她掌管他手下最大的情报机构——「灭天」,每天处理那么多情报,曲笛的来历与他深藏的心事,自然也不是秘密了。

  但她从来不说,也没特意向曲笛求证,就当自己不知道。曲笛不喜欢人家探查他,她不愿惹怒他,于是把满腹的秘密藏得深深的,甚至欺骗自己,她从来没发现过那些东西。

  她晓得,倘若有一天曲笛千方百计调查的线索浮出海面,很可能,那便是他俩缘尽之时。

  她一直祈求那一天晚一点到来,然而……时间还是到了。

  从曲笛失魂落魄回到天宝坊那刻,她清楚,她能跟他在一起的日子不长矣。

  从送曲笛回来的三位老板口中得知曲笛今日的全部行踪后,她细心留意,着人凋查,很快,完整的情报送到她手中。

  但是她捏着那张纸,实在不想给他,如果那个叫「丁叮」的女人永远都不出现,她会有机会陪在他身边一辈子的。

  可是曲笛怅然若失的神情让她心痛,她不想失去他,却更不愿见他心伤;看他难过,她比他更悲哀。

  她抱着绝望的心情,将那份情报送到他面前。

  然而,为丁叮伤透心的曲笛并未发现曲敏儿的举动,除了口里呢喃念着「丁叮」的名字外,一点都没有注意到她。

  曲敏儿闭上眼,两行泪水滑了下来。得到这份情报后,她偷偷地去看了那个让曲笛魂萦梦牵的女子。是很漂亮,却也比不上她的娇颜倾城,为什么他偏偏就是爱那个女人?

  难道这就是人家说的缘分?她与他就是有缘无分,而那个女子和他却是幸运的天生一对。

  她心如刀割,开口缓缓道:「忘忧,不知其真实姓名,四年前为御史柳怀犀所救,柳怀犀对她情有独钟,推却先皇赐婚,坚持要娶她为妻,因此遭贬。至新皇登基,再获重用,今朝南下苏州,表面上是光荣返乡祭祖,迎娶忘忧为妻,但传言他另负机密任务,然而无人知其所以。」

  曲笛瞬间回神,茫然呆滞的眼珠子灵活转动起来。

  忘忧?丁叮为什么改名忘忧?不知其真实姓名,也许是她自己都忘了呢!那夜白云庄惨剧,烈焰冲天、血溅三尺,丁叮想必也受伤不轻,丧失记忆也是有可能的。

  如此丁叮不记得他,并且将成为别人的未婚妻一事,便都有了解释。

  「哈哈哈……」曲笛蓦然狂笑起来。「我痴了、我痴了……」

  那一口从富贵居出来就被他强逼在喉头的热血狂涌喷出,落得他一张白玉面庞艳红点点。

  「为什么要管她记得与否?难道她忘记了,我就甘心收手?她是我的,从我头一回见到她开始,她就注定只能是我一个人的,哪怕是阎王爷想跟我抢人,也得踏着我的尸体走过去。」曲笛双眼圆瞪,散发出浓厚的杀意。

  连曲敏儿都感受到屋里突然冷了许多,忍不住打个寒颤。「柳怀犀不是普通人,若传言属实,他身负密旨南下,身边必然有高手相随,你想从他手上抢人,没有那么简单。」

  「会有多难?」曲笛张狂地一跺脚,身边一张茶几就像一块冰落入水中,缓缓地化开,一阵风吹来,那实木所制的茶几下是变成碎屑,而是彻底灰飞烟灭了。

  天哪!这样高深的功力……曲敏儿在曲笛的指点下也学了三年的武功,但她从来没有想到,世间有如此神乎奇技的武学。

  曲笛笑得就像天上的云那样的轻淡。「仇恨是最好的催化剂。」

  因为恨得太深,所以他苦练武功,拚了命地提升自己的实力,这样要还不进步就有鬼了。

  曲敏儿只见眼前黑影一晃,眼中残影犹存,他的人已离开天宝坊,远远地没入了夜空中。

  曲笛离开天宝坊,一路往西行。

  情报上并没有详述柳怀犀一伙人落脚何处,但他凭着心头一丝直觉,隐隐能感觉到丁叮身处何方。

  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并非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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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忧……其实她的真名该叫丁叮才对。

  她是四年前柳怀犀回乡祭祖,在前往苏州的路上,于官道边捡到的。

  当时她身怀十八处刀伤,鲜血淋漓,除胸口一点余温犹存外,任何人看到她,都会认为她已经死了。

  但柳怀犀不是普通人,他虽在朝为官,但祖辈却是开医馆的,他除了满腹经纶外,还有一身的好医术。

  他用了七天的时间救醒她,又费了半年的岁月为她调理身体。

  后来他祭祖完毕,回京复职,皇上有意招他为驸马,他委婉拒绝。旁人都以为他钟情丁叮,其实他是放不开礼教规范,认定在为丁叮治伤时,他几乎将她全身都看遍了,为了她的名节着想,他势必得负责。

  然而皇上却不能接受他的说法,将他贬到海宁做县官。

  丁叮与他一路相随,两人朝夕相处,柳怀犀这才真正爱上这温柔善良的姑娘。

  未久,先皇驾崩,新皇登基,柳怀犀获重用,又重回帝都,并且接了一道密旨再往苏州。这次他除了祭祖外,的确也准备要与母亲商议娶丁叮为妻。

  柳母也不是势利之人,见儿子与丁叮两情相悦,自然无阻拦的道理,许了两人的婚事,并决定下月成亲。

  奈何今日丁叮在富贵居遭一名莽汉冲撞后,忽尔变得怅然若失。就连柳怀犀的细心关怀,也无法拉回她迷走的神智。

  她没用晚膳,独自躲进房里,想着白天那个在富贵居里直勾勾盯着她看的男人,那样霸道、充满独占欲的视线,光用想的,就让人毛骨悚然。

  拥有那般恐怖的眼神,其人心性必阴沉诡谲、狠毒蛮横,若在朝为官,必是一代奸臣;倘涉江湖,定是掀起漫天血雨的一大魔头。

  她应该是厌恶这种人的,偏偏……她心底有一块地方就是惦着他不放。

  她反复思量,越想,越感到一股暖流自心头升起,泪珠就如断线的珍珠笔直往下落。

  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哭,偏偏泪水狂涌不绝,怎么也停不下来。

  莫非那男人与四年前的她有所纠葛,以致她就算失忆,仍对他念念难忘?

  但没道理啊!如果真的难忘,怎么会搜索枯肠,依旧想不起他姓啥名谁?

  「为什么哭?」一个低沉的声音蓦然自她背后响起。

  她诧然回头,看见一个男人……

  烛火摇曳中,他俊秀斯文的脸上溅着点点鲜血,红艳艳的唇衬着那苍白中微带铁青的脸庞,显见刚受重大刺激,内腑遭到创伤。

  他应该很年轻,白皙面庞没有一丝皱纹,约二十出头。但他的头发却黑中带着银光,两鬓间夹着点点星霜,看似又像三、四十岁。

  他凝视她的眼神就像焰火那般炽烈,哪怕是太阳都远远逊之。

  但他却对她笑得好温柔。

  她情不自禁走近他,但内心隐隐有种感觉,好像靠近了这个男人,她平静的生活将起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因此她每踩一步,心就抖一下,脚步重达千斤。

  她忍不住害怕,脚步变缓,担心再走下去将迈进一团狂风暴雨中,最终打得她飘摇零落、生死不知。

  他看着她,温柔的笑容中渐渐渗入悲凉,唇边那抹嫣红又增加了。

  她感觉芳心似被重鞭一抽,疼得头晕眼花。

  于是再也控制不住地小跑步到他面前,想掏出手绢为他拭去唇边的鲜血,却发现身上根本没有丝帕。

  她紧张地看着鲜血滑落他的唇角,更多的血又涌了出来,再也顾不得男女之防,她举起袖子,轻轻拭着他唇边的血。

  「为什么这样折腾自己?」大悲大喜是对人最大的伤害,他莫非不知?像他这样极端的性子,若不改上一改,必然早夭。想象这双火般眸子紧紧闭上、再也睁不开,她的心瞬间冰冷。

  闻言,他如火般炽烈的眸子里进出了两抹欣喜,灿亮得就像那正午时分的烈阳,令人不敢逼视。

  她不觉有些慌张,仿佛自己的心连同身体,就要在那烈焰眸光中消融。

  忽尔长臂一伸,将她搂入怀中,力道之大,像是要将她整个身子都揉进他体内。

  「师姊、娘子,我终于找到妳了。」他眼角泛出了水光,雾气中甚至含带着淡淡的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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