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俘虏大酷哥 第4章(1)

  在林书薇的印象里,从小就没有父亲的影像,直到现在仍是如此。

  林书薇所有的童年记忆几乎都是在搬家,不断的在搬家中度过。

  对她幼小的心灵而言,这绝对是一种极大的伤害。因为,她自觉是一个没有根的浮萍,她没有家。

  直到她国小五年级时,母亲带着她来到一间破旧古老的公寓房子,在那儿,母女俩相依为命的度过整整十二个寒暑。

  虽然,这十二年来,日子过得相当清苦,但林书薇却感觉那是一段相当甜蜜的岁月,也是一生中最值得她回忆的日子。

  在她的成长过程中,母亲无微不至地一路伴随,无怨无悔地付出自己的爱,可惜在林书薇的心目中,彷佛感觉仍是少了些什么。

  那是完整的家——父爱。

  林书薇的叛逆期来得比同年龄层的人早,也消失得快,尤其当母亲与她谈过那席话后,大大地改变了她的人生观。

  「除了一个父亲,我把所有自己能给的都给你了,我知道你心有不满,可是这件事完全不是我能掌握的。」

  母亲眼眶里满布泪水,一字一泪的、慢慢地打开她心里的结。

  「当年,是你父亲不要我,不要我们这个家,成天只知道喝酒、赌博,完全没有尽到一个父亲所应尽的责任。我再三恳求,一再原谅他,可惜他仍不觉悟。直到他认识另一个女人之后,我们这个家庭也随之破碎了。」

  那段尘封的往事由母亲嘴里说出,显得更加凄凉,林书薇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只能陪着她落泪。

  「我们离了婚之后,他变本加厉地再三前来骚扰我,可笑的是,他并非前来关心我们母女俩生活过得怎样?有没有饿死?而是跑来向我伸手要钱,一次又一次,永无止境。」

  「原来我们一直不停地搬家是这个缘故……」林书薇恍然大悟。

  「我不停地搬家,他不断地找上门,但我想,今后大概他不会再出现了。据我所知,他前阵子勾搭上一个寡妇,对方很有钱,对于我这个再也榨不出一滴油水的糟糠之妻,他是不会看在眼里的。」

  半大不小的林书薇,虽然不是完全了解父母之间的恩恩怨怨,但总也感觉得出,母亲是这个家庭的受害者。

  「书薇,我每天那么辛苦的工作,把你拉拔大,我不敢奢望将来你对我怎样,但我希望你好,你要好好争气,多读一点书,找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好男人,千万别步入妈的后尘。」

  就是最后这一段话,改变了林书薇往后的一切。于是,她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课本上,至于从小渴望的父爱,她早已将它丢进字纸篓里了。

  林书薇顺利地考上理想的高中,然后是第一志愿的大学。这段路虽然走得很辛苦,但为了将来的前途,肯定也是值得的。

  当别的同学忙于逛街、买CD、跳舞、吃喝玩乐、约会时,林书薇总是一个人待在家里看书,要不就是跟着母亲一起做手工。虽然那些钱少得可怜,可是母女俩皆乐在其中。

  一个过惯清苦日子的女孩,她还能拥有什么梦呢?

  就在林书薇即将大学毕业的前夕,伟大的母亲终于病倒了。她将自己大半辈子的青春,完全奉献给一个从小失去父爱的宝贝女儿;当她在病床上咽下最后一口气时,她脸上竟是充满欣慰的笑容。

  她为自己一生付出去的辛劳感到骄傲。因为,她伴随女儿一路成长,女儿的表现更没令她失望。

  林书薇以优异的成绩自学校毕业,不仅顺利地考上托福,且还申请到了奖学金,这样的事实岂能不令她含笑而逝?

  母亲走后,林书薇顿时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孤儿。她完全无法忍受一个人回到冷清的家中,面对的都是一面面白色凄冷的墙。

  于是,林书薇退了房,收拾简单的行囊,带着一颗破碎的心,搭飞机去美国完成母亲临终前的遗言。

  她把所有的悲伤、凄绝都发泄在课本上。因此,她在校的成绩永远都是第一,她在所有的教授眼中,永远都是最优秀的学生。

  林书薇不论是功课,或是姿色,在学校都是他人追赶的目标。然而,她完全不在乎那些世俗的眼光,她只想把书读好,让泉下的母亲也能同她分享成功的骄傲。

  渐渐的,这个来自台湾的女人,好学、美艳、冰冷、孤独之名已在整个学校传诵开来,那些慕名追求者顿时也如潮水般涌来,只可惜不论他们使出浑身解数,最后的结果仍是竹篮子提水——一场空。

  一个人的人格养成,家庭教育占有极大部分的因素。倘若林书薇不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女孩,或许情况也将改观。

  四年后,林书薇以第一名的成绩拿到硕士学位,同时还登上全美十大留学生的名人录。这个傲人的成绩立时引起吴氏集团的注意,经过一阵游说之后,林书薇便再度回到台湾,成为吴氏集团里的一名高阶主管。

  才不过经历了三个多月的平静岁月,林书薇的生活、心情竟突起如此之大的变化,追根究柢都得怪钟宇帆这个混球啊!

  在酒精的催化下,林书薇毫无预警地说出自己的故事,这会儿早已泣不成声的成了一个大花脸。

  一条手帕伸至她面前,同时响起一句很轻、很柔的话声:「别哭了,看了我会心疼的。」

  林书薇接下手帕,「谢谢!」她朝脸上抹了抹,然后伸手再去拿酒杯。

  「别喝了。」钟宇帆轻轻地握住她那只冰冷的手,「你自己瞧瞧,牛排、沙拉、面包咱们一口也没碰,搞不好别人会误以为我们俩都是酒鬼呢!」他做出一个很顽皮的表情。

  林书薇拿起面包,「我不管你是哪里蹦出来的男人,我更懒得听你说故事,我只想问你一件事。」

  「请说。」钟宇帆望着她。

  林书薇挣扎许久,最后还是鼓足勇气说:「你是怎么知道我……我的痣……」

  钟宇帆眉头紧皱,「到现在你还不了解?你就是那个女人嘛,两年前那个晚上我就看到啦!」

  「你胡扯!」林书薇心平气和地说:「两年前我的人在美国,你明明看到的是另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绝不是我。」

  她说的是事实,但钟宇帆认为他说的也是事实。显然这是一个短时间之内,无法解开的谜。

  「好好好。」为了结束这段无聊的争执,钟宇帆只好笑着说:「从今以后,我们俩谁也别再提这件事,我呢,一定会好好爱你,疼你——」

  「你是不是疯了?」林书薇愣望着他,「我才不过跟你见三次面,你以为自己是谁?是大情圣?」

  钟宇帆真的快疯了,「可是昨天晚上……」

  林书薇打断他的话,「昨天晚上只是一场梦,巧合的是我们俩可能在同一时间做了相同的梦罢了。」

  钟宇帆一句话也不说,望着眼前那面墙发呆。

  他看墙壁的用意是在考虑,到底应不应该一头撞上去?

  「我不管这世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凑巧的事,包括我身上的痣,昨晚的梦,还有那个与我长得相像的女人。总之,此事到这里为止,我不想再谈了。」林书薇撕下一块面包,然后放入嘴里。

  钟宇帆慢慢地将视线从墙壁转移到她脸上,「难道你对我真的一点感觉也没有?咳咳!我的意思是说……」

  「我对你的感觉?」林书薇想了一下,「唯一的感觉就是印象深刻。因为……我从没见过男人像你这么混球。」

  「天啊!怎么会这样呢?」钟宇帆苦着脸说:「自从我遇见你之后,我足足有两年没碰女人了。昨晚我是那么的用心用力……」

  林书薇打断他的话,「你之前的故事到此为止,我说过,我不想再谈了。」

  钟宇帆五官挤成一团,「可是我已经爱上你啦!」

  林书薇面无表情,「你爱上的是两年前的那个女人,不是我。」

  「可是——」

  「我真的已经不想再跟你谈了!」

  林书薇似是有点上了火气,站起身,「我吃饱了,谢谢你。至于那笔生意,明天一早你来我办公室,我们再谈。」

  话声甫落,她转身就走,丝毫不再有所留恋。

  望着她渐渐离去的身影,钟宇帆不禁咬牙切齿地叫了一声:「再拿一瓶酒来!」

  林书薇虽然没谈过恋爱,但却可以预见谈恋爱时所可能受到的伤害。

  那个混球口口声声的说「我爱你」,但很显然的,他爱的是两年前洗劫他公款的那个女人。

  她不确定当别的女人遇到这种事时会有何反应,但她却很清楚,她绝不愿当别人的替身。

  回到家中,她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接着躺在床上,脑海里还是浮现出那个混球的人影。

  混球啊混球,为什么那个混球的身影老是挥之不去呢?林书薇怎么样也想不通。

  对了!会不会是今天被他强吻的缘故?还是同情他的遭遇,所产生出悲天悯人的情怀?还是……

  想着想着,林书薇的眼皮一阵沉重,恍惚间,她已逐渐沉睡,走入属于自己的梦中世界。

  「我疯了,我没有疯,我疯了,我没有疯……」钟宇帆独自坐在沙发上,喃喃说着:「她疯了,我没有疯……我疯了,她没有疯……SHIT!我们俩到底谁疯了?还是两个都疯了?」

  这两年来,他的生活一向平静。虽然,他也曾满脑子想找寻那个狗屎女人的下落,但不管怎么说,他的心情也是静如止水,怎知当他真的遇见她时,会是这样的下场呢?

  他忽然兴起后悔的感觉:如果当初他向老董坚持,自己不接这件案子,是不是就能令自己不必那么痛苦矛盾了呢?

  如果一开始,就当那公款是自己丢掉的,而不去痛恨那个狗屎女人,是不是也就不会对她念念不忘了呢?

  如果当初不是走进那间该死的汽车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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