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天都在这个时间起床,不必闹钟,这是从当兵就培养起来的生理时钟,省了电池费,更准得要命。
蹑手蹑脚摸下床,这是初结婚时老婆路露规定的,说他每次起床都闹得噼哩啪啦吵死人,他习惯早起,她可没有,要他小声些,别天天做个人形闹钟。
从此以后,每天起床到走出房门这一段路,就变成了莫棋生命中最大的考验。
要很注意、很小心,不能发出任何脚步声,不要碰到东西,开衣柜的动作轻柔得像在碰触一颗上等水蜜桃,不能有丁点儿错误的力道,否则那娇嫩的水蜜桃就完蛋了。
迅速抽出衬衫、长裤、皮带,然后关起衣柜。
到这里都很顺利,丝毫声音也没发出,但接下来的开门动作又是一道难关。
房间门该修理了,推动的时候经常会发出嘎吱声,他给门轴上过几次油,但没用,下回要请工人来看才行。
集中精神,他握住门把,打开一条小缝,身形像游鱼一样迅速钻出。
「呼!」他伸手抹去额上大把冷汗,今天总算也顺利完成老婆大人的交代,好险、好险。
他没看到,他钻出房门瞬间,床上的人儿也睁开了眼睛。
路露拉起棉被蒙住头,整个人闷笑到抽筋,这个老公真是呆透了。
说来他们结婚也六年了,他就没发现,她其实是很浅眠的,只要床上稍有动静,比如他翻个身,她都会知道,更遑论下床这么大的动作。
刚结婚的时候,为了同床共枕这件事,她没少骂过他,每回只要一被吵醒,她就要摇醒他,她不能睡,他也休想睡。
而莫棋呢,他是一沾枕就自动入眠的人,哪怕被摇醒,脑子里也是一片混沌,乖乖地坐在床上等她骂完,再倒头继续睡。
至于她到底在火些什么?他隐约知道,却又不是很清楚。
新婚第一个月,他们两个都熬得像熊猫一样,差点没累死。
幸好他的生物本能够强,虽然不清楚老婆大人为什么喜欢在半夜摇醒他,还是莫名其妙养成好习惯,上床之后一个姿势到天亮,因此保住了他们的婚姻。
然后……不知不觉六年过去了,时间过得真快。
耳朵接收到浴室传来的冲水声,他上完厕所了,接下来是用三分钟的时间来刷牙。
「计时开始。」她眼角瞄着手表,当电子表跳过三分钟时,她听到漱口的声音。
看吧!她对他的了解已经到──他眨个眼,她就知道他心里打什么主意。
生活日复一日,一点改变都没有,不禁令人感到有点烦闷。
「好吧!今天来做点改变。」她跳下床冲到厨房,鲜奶、吐司、火腿、蛋;五分钟内准备完毕。
嘿,她做早餐的速度够快吧?
当莫棋梳洗完毕,走出浴室时,就看到他可爱的小妻子路露捧着早餐,呵呵地对他笑着。
虽然已经二十八岁,但娇小的身材、娃娃脸,配上那头清汤挂面的短发,路露还像个未成年学生,可说是真真正正永远的十八岁。
莫棋抓抓头,相较于老婆的娇小,他身高足有一八五,两个人站在一起还曾被笑称像七爷、八爷出巡。
「老婆,妳要用洗手间?」他快快让开身子,黝黑的木炭脸上写着困惑。路露一向晚起,她工作的咖啡馆要十点才营业,所以她大概都九点起床,今天怎么提早了?
「木头,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要用洗手间?看清楚点,我手上拿的是什么?」她难得兴起帮老公准备早餐。
结婚以来,她做早餐的次数五根手指数得完。
没必要嘛!现在早餐店这么多,荤的、素的、中式、西式……只要有钱,全都吃得到,何必辛辛苦苦自己做。
有人肯赚、有人舍得花,经济才会活络。这是路露的观念,也可以视为她懒得下厨的借口。
莫棋看着她手上的托盘,了解了。「原来妳肚子饿了。那妳怎么不去饭厅或客厅吃,要站在洗手间前吃?」
木头、真的是木头!路露翻个白眼。
「这不是我要吃的,咖啡厅有供应早餐,我何必要在家里吃?这是做给你的,木头。」没错,木头正是莫棋的绰号,她取的,古时棋子多以木刻,他名为「棋」,不是木头是什么?
当然,他像木头一样呆也是原因之一啦!
「我……」莫棋为难地抓抓头发。「可是我已经跟同事订了早餐了。」他有同事家里是开早餐店的,本着肥水不落外人田的想法,他们全部门的早餐都外包给那位同事了。
怎么这样,她难得想跟他浪漫温存一下的,这老公,什么都好,忠厚老实、勤勉顾家,就是没有情调,每每想要激起夫妻间的热情,总要她采取主动。
「我不管,我辛辛苦苦做了早餐,你一定要吃。」等他吃完东西,才有力气干些费力气的活儿。
「那我订的早餐怎么办?」浪费是不好的行为。
她想了一会儿。「嗯……留着当午餐好了。」
「我中午也订了饭盒。」他也有同事家里是开快餐店的。
「饭盒留着晚上吃。」木头,气死她了。
「晚上要吃妳做的饭。」虽然她烹饪的手艺不怎么样,但因为是她做的,所以他每晚都很期待。
「大木头。」她终于受不了了,拎住他的耳朵。「总之我命令你,立刻把东西吃完,然后……」她小手摸进他的衣襟里,按抚着那结实有力的胸肌,恶狠狠的语调突然变成糖蜜一般的呢哝软语。「我会让你将吃下去的食物全都消耗完毕,再到公司吃另一份的。」
「呃!老婆……」莫棋扭动着身子,他终于知道路露做早餐的意思了。「可是……」
「还可是什么?」将托盘交到他手里,她像只无尾熊一样攀在他身上,甜腻的吐息喷上他耳朵。「木头,你不喜欢我吗?来啦,跟人家来嘛……」一边撒娇,一只小手在他胸膛画着圈圈。
「老婆,我刚冲好澡。」他苦笑,这种事不是都在晚上做吗?大白天的不太好吧,而且他还要赶公车上班呢!
「有什么关系,等会儿再冲一次。」说着,她曲起膝,轻轻摩擦着他。
他的气息变得沉重,黑炭脸颊浮上一层红晕,脑袋热得发昏,不自觉地往卧室方向转去。
突然,手表叮铃铃地响了起来。这是他早设定好的闹铃,提醒他赶公车用的。
「啊,五点半了,再不出门我会赶不上六点的公车。」
当年小俩口买房子时,考虑到房价和生活环境,选择在市郊购屋。优点是,这里空气清新,上了顶楼,一眼望去,山水如画;但缺点是,每天上班搭公车、转捷运,要奔波一个半小时才能到公司。
家里唯一一辆小MARCH是路露上班用的代步工具,莫棋心疼老婆每天上班日晒雨淋的,就用新婚第一年的年终奖金买了台小车给她。
不过路露并不常开,嫌油价贵到没天理,她不爽被当成冤大头,反正上班的咖啡厅骑脚踏车二十分钟就到了,就当作运动喽!
夫妻两人都是崇尚生活简单、简单生活的人。
人少欲则知足,不过今天例外。
「今天特准你搭计程车上班。」不赶车,他六点半再出门也来得及,现在才五点半,他们足足有一个小时可以风流快活。
她又是挑逗又是勾引的,一手拉下自己的睡衣,一手轻巧拨开他衬衫的扣子,小脑袋埋进他怀里。
「不行,计程车太贵了,我还是搭公车的好。」他落荒而逃,手上的托盘都没来得及放下,直接抱着跑走。
路露愣了半晌,跳起来大叫:「死木头,不解风情!」
不过想到他逃走的背影,那臊得通红的耳朵,压抑着欲火的羞赧表情……
「呵呵呵……」真是好可爱啊!
她的老公是世界上最不懂得浪漫、却也最有趣的人,所以……慢,她扬到一半的唇角突然僵住,刚才莫棋做了什么?他……他拒绝了她的求欢?
一瞬间,她脸色青白。
和莫棋是大学入学时认识的,那一天,她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正要去宿舍,在凉亭附近遇见他。
当时他一看到她,目光就再也没有移开过,呆呆的,像只牵线木偶一样,她走一步、他进一步,差一点点就跟她进了女生宿舍,后来是舍监拿着扫帚将他赶出去的。
但他不死心,就站在女生宿舍门口等,从上午九点等到中午十二点,她整理好行李,准备出去吃饭,他又开始跟着她。
起初,她以为自己遇到神经病、跟踪狂;后来事实证明,他很正常,只不过是被爱神的箭射中了,顿时犯傻。
只是那呆木头也不表白,除了会呆看着她之外,别的事都不会做,她的好友忍不住就想整他。
莫棋平时也是很有个性的人,但事情只要一牵涉到路露,他脑袋就会秀逗,任人捉弄,不仅没有察觉,也不会生气。
大学四年,她的好友们简直将他当成奴才使唤,反正只要说一句:路露想要讲义、路露想吃宵夜、路露想去唱歌……莫棋就是有办法满足大家的要求。
最后她看不过去挺身而出,一次又一次为他解围,逐渐了解这个男人的痴心及专情。
哪怕一百个要求里只有一个是真的,为了不遗漏她的要求,他情愿辛苦点做到百分百。
那一剎那间,她对这个男人动了心,于是他们开始谈恋爱。
大学毕业典礼的同时,他们举行了婚礼。
六年下来,他疼她、宠她。对别人而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个梦,但对他们,那只是最普通的日常生活。
她无法想象,如此深爱着她的莫棋有一天居然会拒绝她的亲近!从前他是那么喜爱、那么兴奋、那么热切……
到底哪里不对,七年之痒?但他们结婚到现在才六年,难道婚姻果真是爱情的坟墓?
不可能,不会的,她不信,也许外界的诱惑会让别人意志动摇,但她相信莫棋不会。
「也许他今天不舒服……对,他一定是生病了,不想传染给我才跑掉的。」
但这个借口连她自己都说服不了,清晨的时候,她分明看见莫棋窜出卧房的动作有多俐落;说他一拳可以打趴一头牛都有可能,说他生病,别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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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精打采地走进「闲人」咖啡厅。
这家店是路露和两位大学死党一起开的,取名「闲人」是因为三个女生都很闲。
路露的老公莫棋是做游戏开发的,虽称不上大富大贵,年薪也有破百,足够小俩口开销了;初结婚时,她当了一个月的专职主妇,闷到发慌,碰巧两个死党,「修女」云芸和「祸水」蓝岚也同样在家闲到快发霉,三个女人就合伙开了这家咖啡厅。
但取名咖啡厅,里头却只卖一种特调咖啡,雀巢三合一冲泡的,冷热皆宜。
不过店里的红茶则是附近一绝,因为云芸嗜红茶如命,店里光是红茶种类就有十来样,什么大吉岭、伯爵、锡兰……应有尽有。
「修女」是云芸的绰号,因为她外表圣洁如同修女一样,让人望而生畏;但可惜啊!她的圣洁只在外表,她奉行的座右铭是:「人性本色」。
蓝岚又叫「祸水」,拥有祸国殃民的美貌,若在古代,一定是妲己、杨贵妃一流的人物。她是店里的主厨,负责糕点、简餐,烹饪手艺一流,就是人迟钝了点,多少男人冲着她送花献礼、狂往店里跑,偏偏她只当人家要跟她做朋友,弄得现在是朋友满天下,男友独一人。那一个还是她尚未出生时,某日蓝家老爷爷喝醉酒跟朋友打赌赢回来的,蓝家没一个人当真,除了蓝岚。
路露在店里负责服务生和收银员的工作,客人们昵称她「小可爱」;逢人就笑咪咪的,人人当她邻家小女孩那样的疼,尤其受那些欧吉桑欢迎。
但今天小可爱却笑不出来了,她满脑袋都是莫棋落荒而逃的影像。是她老了,年华不再,还是他变心了?为什么一向爱她入骨的老公居然会拒绝她的求欢?
他们夫妻才二十八岁,正值人生黄金期,没道理不冲动的啊!
到底怎么回事,她百思不得其解。
「小可爱,苦着一张脸干什么?欲求不满吗?」清冷的语调、圣洁到会发光的脸庞,却吐出那样的语句;听云芸说话总让人有股呕血的冲动。
「是啊!」路露翻翻眼皮子。「欲火快烧尽九重天了。」
「是怒火烧尽九重天吧!」蓝岚娇懒的声音响起。「我记得喔!这是清香白莲素还真的成名绝招。」她是霹雳布袋戏迷。
路露和云芸都没有理她,绰号「祸水」的蓝岚一旦胡闹起来,很麻烦的。
「怎么,妳老公不行了?」云芸直接跳过蓝岚,对着路露说。
「他才二十八岁,不是八十二岁,哪这么快不行!」路露直接吐回去。
「那也不一定,说不定他毫无节制,早早消耗光了。」云芸推推鼻上的无框眼镜。「我记得以前听人说过,男人一辈子的存货量大约一个宝特瓶那么多,不节制着用,是很容易干枯的。」
几个女人围在一起谈天的话题,比男人们讲黄色笑话更夸张。
路露俏眼一瞪。「我像是那种愚蠢的把铁杵磨成绣花针的人吗?」
「光妳一个人当然不可能啊!」云芸笑得就像一个正在酒店风流快活、大行不道德之事的大老板。「可多加几个呢?」
「妳们到底在说什么,怎么我一句也听不懂?」蓝岚不甘地插了句。
云芸好心解释:「小露她闺房生活不和谐,我怀疑她老公吃外食。」
「不可能。」路露还没反应,倒是蓝岚先开了口。「莫棋那么老实的人,怎么会吃外食?一定是搞错了。小露,妳不要听信谣言,我有认识很厉害的侦探,请他帮妳查过再说。」
「有没有听到?谣言。」路露睨了云芸一眼。「要说木头外遇,我也不信。」
「哼!」被人倒打一靶,云芸恼得冷哼一声。「男人跟色狼是画上等号的,要叫男人不好色,就跟猫儿不偷腥一样,不可能。」
「但是我跟木头从结婚之后感情一直很好啊!」路露辩解道。
「再火热的爱情也有烧尽的一天。」云芸继续泼冷水。
「芸。」蓝岚拉拉云芸的衣袖。「我怎么觉得妳在挑拨离间?」
「我是啊!」云芸回得理所当然。「妳们不知道吗?红茶是我的第一爱好,第二爱好就是拆散鸳鸯。」
「妳不得好死啦!」路露随手拿起一张纸巾丢她。
「好死难死不一样是死。」云芸才不在乎那些。
「呿!」路露不理她,兀自把头埋进两手里生闷气。
「芸……小露……」蓝岚在中间当和事佬,这边扯扯、那边拉拉。
路露和云芸身上的鸡皮疙瘩同时起立敬礼。
「得了,妳别冲着我们撒娇,我们受不了。」路露和云芸一同举手投降。
「那开始说正经事吧!」蓝岚拍着手笑说。
云芸转了转眼睛。「要我说……小露,再好的感情呢,也会被平淡给磨光。重点是,妳要怎么去营造那种气氛,让妳老公再度迷恋上妳!」
「浪漫吗?我有啊!」今儿个大清早,她还半露着酥胸勾引老公呢!可惜不管用。
「妳的招式肯定都落伍了,要想些别的办法才行。」云芸继续帮她出主意。「比如香氛蜡烛、情趣内衣什么的。」
「我有、我有。」蓝岚一阵风似地冲进休息室,抱出一只大袋子。「早上才买的,都没用过,送妳。」她把袋子推到路露怀里。
路露接过袋子打开一瞧,一套薄纱制的情趣内衣,上身像肚兜,露出整个后背;下面是条丁字裤,前头缀满了蕾丝和羽毛。至于香氛蜡烛,则有两打之多,看得她差点昏倒。
「岚岚,妳买这玩意儿干什么?」以蓝岚祸国殃民的美貌已经堪称万人迷了,还需要这些俗气的东西吗?
「妳不觉得它们很漂亮吗?妳看这些羽毛和亮片多可爱,还有蜡烛,这个像苹果,这个是凤梨,还有桃子……我就全买啦!小露,妳不要客气,这些东西我家还有很多,如果妳不够用,尽管来我家拿。」蓝岚很大方的。
原来三个女人中蓝岚才是最深藏不露的,路露和云芸深感佩服。
现在道具齐全,只差执行方案了。
「小露,今晚妳就换上这套情趣内衣,然后把家里灯都关了,点上香氛蜡烛,躺在沙发上,给妳老公一个大大的惊喜。」云芸道。
「我只要躺着就好,不必做别的事?」路露有点儿怀疑,她今天早上又磨又蹭的都没让老公擦枪走火,光是躺着行吗?
「妳会跳脱衣舞?」云芸问。
路露摇头。
「钢管舞?」云芸再问。
路露再摇头。
「那妳还是躺着好了。」既然路露不擅勾引之道,还是乖乖躺着等老公扑上来快一些。
「点蜡烛、躺着。」路露一个弹指。「好,了解。」
蓝岚伸出她的柔荑,路露和云芸同时有默契地举高自己的手,三个女人,三只纤手在半空中一击。「耶!正义必胜!」
不过这关正义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