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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爱 第一章

  走出冷气超猛的机场,毒辣的烈阳直逼而来,一前一后的极大温差,使得肌肤一时调适不过来。

  童采宁搓了搓臂膀,抚平方才浸淫在强力冷气中所冒出的鸡皮疙瘩。

  她微眯起眼,伸手挡去扑面的阳光。

  像她这种长年坐办公桌的人,面对太阳的热情招待,一身细皮嫩肉还真有些吃不消呢!

  “妈妈——”一声细细的叫唤传来。

  她低下头去,回应轻扯着她衣角的男孩。“小旭,热不热?”

  亏自己的儿子,名字还是取自于朝阳旭日之意,她却连这一点阳光就叫个不停,比儿子还没出息。

  童朝旭皱皱眉。“有一点。”

  “妈妈帮你把外套脱掉好不好?”她蹲下身去,伸出了手。

  “谢谢妈妈,但是小旭长大了,会照顾自己。”明明才七岁稚龄,说出来的话,却是那么的懂事乖巧。

  童采宁欣慰地看着儿子将外套脱下,递到她手中。

  “妈妈拿这个就好,包包给我。”他先衡量自己的能力,然后接过母亲拎在手中的背包,减轻她的负担。

  “谢谢小旭。”

  童朝旭没说话,只将小脸凑向她。

  她了然的微笑,照惯例在儿子嫩呼呼的颊上亲了一记。

  “邵叔叔会来接我们吗?”童朝旭仰首问。

  “是啊!”

  童朝旭偏着头,乌溜溜的黑眼珠转呀转的,瞅着母亲直瞧。

  “童先生。”她叫得很柔、很客气。

  “是!”

  “我能不能请教你一个问题?”

  “欢迎,Miss童。”他回应得好绅士。

  “请解释一下你那一脸要笑不笑的表情是什么意思,好吗?”

  “当然,我很乐意为女士服务——”他微一颔首,牛头不对马嘴地道。

  冷不防地,一根纤指往他头上戳去。“说重点,少在一个帮你换尿布换到大的女人面前耍绅士。”

  “妈妈。”他喊了声,用朽木不可雕也的口气道:“一名有气质的淑女,是不会随便戮男孩子的头的,还有,我记得我郑重声明过了,让你看到我换尿布的一面,我也好无奈,但这并不代表你可以抹杀我良好的绅士风范。”

  童采宁翻了个白眼。

  乳臭未干的小子,也敢和她谈风度?

  “童、朝、旭!你到底说不说重点!”

  “好啦,好啦!”跳开一步,确定不在女魔头的摧残范围内,才抿了抿嘴回答。

  “我是在想,邵叔叔对你很好哦!”

  童采宁秀眉一挑。“他对你也不赖呀!”

  “托妈妈的福。”

  “什么意思?”

  “妈妈终于有人要了。”

  童采宁有些讶异,没想到儿子的心思这么敏锐,连成人世界的感情纷扰,他都有所觉……等等!

  “终——于?!”兴师问罪的口吻慢慢挤出声音,她对这两个字相当、相当的不满!

  “那——换成‘总算’好了……”

  “总算?!”她扬高了音量。“童先生,你很瞧不起你妈哦!”

  “本来就是嘛!你自己看看,这几年以来,除了毅力坚定的邵叔叔,你还有其他追求者吗?”

  “那是因为——因为——”好呕哦!乏人问津实在是很丢脸的一件事,没想到连儿子都看她笑话。

  “我知道,是你自己故意把人家吓跑的。”

  “咦?”她眨眨眼,被发现啦?

  “你怕我受委屈,怕他们不够疼我,都是因为你太重视我了,他们才会嫌弃你……”声音愈来愈低,闷闷地绕在嘴里,有些模糊。

  直到这一刻,童采宁才真正有了深切的体认,领悟到她是真的生了个智商一八○的天才儿童。

  小旭对事情的敏感度,简直强得不可思议!

  “别这么说,小旭。妈妈从来就不后悔生了你,我才不管别人怎么想,这么聪明又漂亮的小帅哥,可不是人人都生得出来的。”童采宁搂抱着他,满心都是与有荣焉的骄傲。

  只身来到异乡的这些年,要不是有小旭为伴,填补了心灵的惆怅与悲伤,否则,她真的不晓得该怎么熬过来。

  “最重要的原因是,你心里还在想念爸爸……”

  声音很轻、很低,揉入她怀内,但她还是听了个一清二楚。

  她轻轻一震,闭上了眼,默不作声地搂紧了她的小宝贝。

  “妈妈——”童朝旭又喊了声。

  “嗯?”

  “如果你有喜欢的人,不要顾虑我,好吗?”

  童采宁稍稍松手。“你是指邵叔叔?”

  “他可以给你幸福。”

  童采宁揉了揉他的头。“儿子,你想太多了,邵叔叔是个好上司,很照顾底下的员工,就这样而已,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

  “邵叔叔才不是这样想的。”他喃喃咕哝,妈妈什么都好,就是爱当鸵鸟这点,实在很差劲。

  “你说什么?”童采宁眯起眼。

  “没没什么。”童朝旭掩饰地摇着小手,跳开一步,转头见着了熟悉的身影,连忙喊道:“邵叔叔,我们在这里!”

  男子闻声瞥去,脚跟一转,朝他们走来。

  “母子感情很好哦,聊到忘了我的存在,我已经晃了一圈,准备寻找失踪人口了呢!”

  童采宁站起身,拢了拢长发,端庄地回应。“总经理说笑了。”

  邵伟凡不明显地蹙了下眉。“我不是说过,上班时间以外,直接喊我的名字就好了吗?”

  “嘻,妈妈害羞。”小鬼头敲着边鼓,扯着他那“害羞妈妈”的衣角猛暗示。

  “是吗?”邵伟凡显然不信。

  他那聪慧不凡、优雅沉着的企划经理也会害羞?!说给他任何一个客户听,都没人会信的。

  “是啊,我、害、羞!”童采宁咬着牙,瞪向她那多事的儿子,无声地以眼神警告着他:再敢捣乱,你就死定了!

  童朝旭吐吐舌,安分地缩回母亲身后,不敢再乱来。

  邵伟凡自认参不透这对母子在打什么哑谜,遂耸耸肩,一笑置之。“走吧!我先带你们到住处去看看。”

  他从没见过这么融洽的母子,感情简直好得不可思议,好到让一票追求者吃味的地步。

  一开始,他也曾有过异想天开的念头,想取代小旭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可是后来,渐渐的,他才领悟到,儿子对她的重要性是无人能及的。

  有的时候,他免不了会想,她对小旭重视若此,忍着单亲妈妈的苦楚和辛酸,就是坚持要生下小旭,抚育他成人,是不是心中多多少少,仍对昔日恋人余情未了,残存的依恋感作祟呢?

  正因如此,才会令大部分的追求者望之却步,有个七岁大的儿子反倒不是问题了。

  多次测探,就是无法由那应对得宜、不温不火的态度中挖出什么结论,她一向都那么沉稳端庄,笑容温温浅浅,无波无澜,对任何人都是!

  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他难免心灰,但是感情放得深了,不是说收就收得回。于是,他开始调整自己的心态,不再去想和谁一较高下,而是以更耐心、更体贴、更包容的温柔守候,期许能打动佳人芳心。

  试着接纳小旭后,他发现,这其实不难办到,小旭是个善解人意的孩子,疼爱他,成了很容易的一件事。

  他的用心良苦,相信她都懂,只是刻意不去面对。

  要到什么时候,她才能打开心房,正视他的存在?

  遥遥无期的等待,让他失去了自信,愈来愈多的不肯定,使他开始自我质疑了起来,会不会到最后,她心系的,仍是那名她始终绝口不提的初恋情人?

  她的心,太难捉摸……

  ???

  不曾出过远门,本以为,小旭得花好些时候才能调整两地时差,没想到他这么快就生龙活虎的到处晃,害她这个当妈的,只能感伤地发现,自己真的是老了,比不上“年轻人”精力充沛。

  “妈妈,你不是说要去Shopping吗?快快快,起床刷牙洗脸,我去做早餐,不能赖床哦!”

  一连串话交代完,小小的身影便消失在门扉的另一端,童采宁只能揉着惺忪睡眼,认命地谨遵儿子“教诲”,起床梳洗去了。

  搞不清楚状况的人,说不定还会分不清谁是妈妈、谁是儿子呢!

  她这小宝贝呀,从小就很独立,总说他要快快长大,然后就可以照顾妈妈。

  整理好仪容出来后,他已经做好简单的早餐在等她了,虽然火腿有点焦,但不失美味;蛋煎得不怎么美观,但吃进嘴里又看不到;小黄瓜切得厚度不一,不过技术不是问题,进厨房的小君子还是值得嘉许的。

  吃完儿子的爱心早餐,母子俩相偕逛街去了。

  从坐上计程车开始,童朝旭就趴在车窗边,看着窗外往后飞掠的景物,好奇地问道:“妈妈,这就是你从小长大的地方吗?”

  “是啊!”童采事顺手将儿子搂在胸前,凝望着久违了的台北街头。

  以为自己够坚强,可以镇定地面对昔日旧物,但是自从踏上这片太过熟悉的土地之后,心绪就一直处于迷惘状态,太浓的酸楚冲击心扉,她才惊觉,这七年来,她从来没有一刻放下过这里的一切。

  包括——人、事、物!

  月是故乡圆,水是故乡甜啊,这里,有着她太深、太浓的依恋——

  吸了口气,将潮水般涌来的过往回忆再度压回心灵深处,眨去眼底薄雾,低头问:“我们有好长的时间,都要住这里喽,喜不喜欢呢?”

  童朝旭皱了皱鼻。“妈妈喜欢就好。”

  他并没有什么的感觉,但是他知道,妈妈一直都想回来,却没勇气。

  后来,邵叔叔的公司想打入台湾市场,需要一个人负责,而且要留在台湾好久。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他不是很懂,只知道,这让妈妈有了回来的借口,然后就自告奋勇,担下来了。

  妈妈说,既可升官为总经理特助,又能大展身手,她为什么不要?

  很合情合理,可他知道,才不是这样。因为爸爸在这里,这才是事实。

  如果不是怕妈妈难过,他真的好想问:妈妈明明还很喜欢爸爸,为什么要和他分开呢?

  结果,她只能自己偷偷伤心,而他也不知道父亲到底长什么样子。

  ???

  西门町的人潮,依然多得不可思议,母子俩一不小心,竟被万头钻动的人群给冲散了!

  当童采宁发觉时,简直急得快疯掉,马上循着原路往回找。

  这儿可不比英国,若在他打小生长的英国,聪明的儿子还有能力应对,她倒比较不担心,可现在是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小旭现在一定害怕得快哭了……

  而此时的童朝旭,在发现自己成了“失踪儿童”后,倒是不若母亲的慌乱,反而还有兴致沿路走马看花一番,惬意得不得了。

  显然的,童采宁是太小看她儿子了!

  只能说,这种事发生太多次,他已经习惯了,反正他身上有钱,家里的地址也记住了,找不到人大不了就自己坐车回去而已。

  但是他那只要一急,脑袋就会成浆糊的妈妈,铁定不会想到这一点,唉,妈妈是朽木,怎么教都教不会——

  晃呀晃的,行经一间雅致的精品店,他停住脚步,想了想,一路逛了进去。

  这里头摆了好多好多的布娃娃哦!各式各样都有,他忽然想起妈妈的生日快到了!

  别看他妈妈一副很成熟女强人的模样,其实她有个很好笑的小习惯,就是长这么大了,睡觉还要抱布娃娃,不然就会睡不着;因为觉得太丢脸,所以除了他,根本没有人知道。

  他在想,要是邵叔叔知道这件事,不晓得是会笑到昏倒,还是惊讶到昏倒?然后再来后悔做尽浪漫的行为,却远不如送一个布娃娃来得贴心。

  妈妈房里,有好几个布娃娃,一直都像宝贝一样珍惜着,每晚搂着睡觉,她说是爸爸送的,这次回台湾,她行李没带多少,但就是坚持将布娃娃带在身边。

  有时候他觉得妈妈好奇怪,嘴里说要忘记爸爸,却一直做着死搂住过去不放的事情,大人的想法真难理解。

  想着想着,他让木架上一只趴趴熊给吸引住了。

  伸出手,却发现高度不够。

  眼珠子转了转,他露出甜笑,仰首看着身旁的男子。“叔叔——”

  那名男子,正失神地轻抚手中的泰迪熊,恍恍惚惚不知在想些什么。

  “叔叔!”他又喊了声,连带扯了下对方裤管。

  “呃?”纪沛阳回过神来,将视线往下挪。“你——叫我?!”

  “对。”他又露出足以收买人心的乖巧笑容。“我想请叔叔帮个忙,替我将那个娃娃拿下来,可以吗?”

  有礼貌的小孩,是很讨人喜欢的。纪沛阳顺着他指示的方向,拿起架上挂着两颗黑眼圈的布偶。“这个吗?”

  他飞快点头。“谢谢叔叔。”

  不知哪来的好感,纪沛阳蹲下身,随口问:“送小女朋友啊?”

  “叔叔呢?送大女朋友啊?”他偏着头反问。

  纪沛阳轻笑,笑中有丝难察的落寞。“曾经是。”

  “噢。”童朝旭不太懂,也没敢问。

  纪沛阳正视他,这才真正注意到,眼前的男孩,真是漂亮俊美得过火,难怪这么小就有泡马子的本钱。

  “小子,别仗着自己长得好看,就到处去欺骗纯情的小女生哦!”丑话得先说在前头,要不然,他也间接成了“帮凶”!

  童朝旭有些不屑地轻哼。“那是大人在玩的,我也不晓得爱来爱去到底有什么好玩的。”

  纪沛阳一愕,说不出话来。

  不能怪他“以貌取人”,这小子看起来就像天生的多情种,很具备当“花花公子”的条件。

  “那叔叔呢?你也长得很好看,但是不可以乱骗大女生,害别人伤心哦!”童朝旭反过头来给他谆谆教诲。

  “我没有!”

  他这辈子,就只爱过一个女孩,虽然,他确实伤了她的心……

  但,他没骗她,她应该知道的!

  童朝旭盯着他的表情,冒出一句:“叔叔已经有好喜欢好喜欢的女生了吗?”

  “嗯。”他低应。“她的生日快到了……”

  多久了呢?太过漫长的岁月,他不敢回顾,只清楚知道,有关她的点点滴滴,他没一刻或忘。

  “我妈妈的生日也快到了哦!”

  “妈妈?”纪沛阳微愕。“你是说……小子!你送错礼物了,这只适合送妹妹。”

  “才不,爸爸也有送给妈妈,而且妈妈都好喜欢,因为那是她最喜欢的人送的,那我也是妈妈最喜欢的人,我送了,妈妈也会很高兴的。”

  原来小家伙是不想让父亲专美于前。

  “所以你就一个人偷偷跑来选礼物?”

  “也不对。是妈妈走失了。”

  “不对吧?应该是你走失了才对。”如果是这样,这孩子的家人现在一定很着急,他开始考虑是不是该送这小子回家……

  “我才不会走丢,走丢的是妈妈,常常都是我把她找回来的。真的哦,妈妈每次都这样,上一次还牵错别人小孩的手,走了半天路才发现,后来那个小孩的妈妈还以为她想绑架,解释了好久呢!”童朝旭一脸受不了的表情。

  纪沛阳微张着嘴,一时不晓得该说什么。

  好好奇怪的一对母子。

  “还有哦!大家都以为我妈妈很厉害,偷偷告诉你,其实我妈妈是大事精明、小事迷糊,工作的时候很棒,但是生活上的小细节都要我照顾她,像是刚睡醒的时候,她脑子会像浆糊一样,你说要把她卖了,她也会说好,当你不让她赖床的时候,她会嘟着嘴,像是受到严重的虐待。不过这个说出去也没人会相信啦,因为她看起来就像是很有气质的淑女,天塌下来都不会紧张,其实啊,她是神经大条,根本不晓得要紧张!”

  纪沛阳勾起浅浅的微笑,一时之间有些闪神。

  “听起来和她好像……”

  “咦?这世上还有和我妈妈一样的人类啊?”就是端着一张气质美女的脸孔欺骗社会大众的那种人类。

  “是啊!一开始,我也被她庄重典雅的模样给唬住了,没想到,她骨子里却有纯真娇憨的一面……”

  “对对对!尤其肚子饿或睡不饱的时候最明显。”小男孩出卖母亲出卖得不亦乐乎。

  “然后她会用尽各种耍赖的方式来达成目的。”纪沛阳接口。

  “所以我们是最命苦的男生。”小小男孩下了结论。

  纪沛阳笑了,七年来,首度笑得这么轻松。

  积压在心灵深处已久的心事,头一回有人分享,意外的是,对方只是个半大不小的孩童,偏偏却难以解释的让他有了一见如故的亲切感,而本该最亲密的枕边人,却反而……

  这是多么讽刺啊!

  “叔叔有小孩了吗?”童朝旭突然有此一问。

  “有啊,一个五岁的女儿。”

  “有没有很可爱?”

  “当然。脸颊粉嫩嫩的,笑起来的时候,两个小酒窝好甜美。”

  “唔,那真是太好了。”

  纪沛阳失笑。“你好什么?”

  不会是预备诱拐他年幼无知的女儿吧?

  “我一直想要有个妹妹呀,但是妈妈又生不出来,所以我只好靠自己喽!叔叔请相信我,我会当个好哥哥,我很会照顾人的。”

  生不出来?!

  纪沛阳差点就要问:难道是你爸爸偷懒,不够努力?

  这句话,硬生生的吞了回去,没去污染小朋友的纯真心灵。

  看来,这孩子的父母该检讨了。

  他自己本身也是独子,相当明白独生子的孤单,以及想有弟妹陪伴嬉耍的渴求,难怪这小家伙会自动自发的出门“拉客”……呃,通常这种情形,应该叫“推销”比较贴切,只不过他推销的是自己。

  想了想,他道:“这样吧!我们来赌赌缘分,如果我们还能再见面,我就答应你。”

  “一言为定!”小指头伸了出来,凑向他。

  已为人父的纪沛阳,对这童稚的言行并不陌生,很干脆地与他勾了手指。

  他与这孩子如此投缘,相信他们之间的缘分,不会仅止于此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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